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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行政诉讼上诉程序中的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是指在只有行政诉讼原告上诉或者仅为行政诉讼原告利益而上诉的情况下,上诉审的判决原则上不得将行政诉讼原告置于比一审判决更加不利的境地。适用该原则有利于更好的实现上诉制度的救济功能。 相似文献
92.
93.
《民法典》对原《婚姻法》婚姻无效制度的修改使无结婚行为能力的精神障碍者缔结的婚姻效力成为法律难题。结婚行为能力区别于民事行为能力,主要通过当事人的法定婚龄和理解判断结婚行为的心智状况予以界定,后者关涉精神障碍者缔结的婚姻效力问题。基于兼顾成本与准确性的考量,精神障碍者的结婚行为能力宜采取以民事行为能力为参照的“直接对标”和“个案审查”相结合的双轨制认定模式,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障碍者无结婚行为能力,无须另行审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障碍者的结婚行为能力由法院在确认婚姻是否无效时进行个案审查。在《民法典》的规范体系下,应当通过目的性扩张的方法将《民法典》第1051条中的“未到法定婚龄”漏洞填补为“无结婚行为能力”,故此认定无结婚行为能力的精神障碍者缔结的婚姻无效。无结婚行为能力的精神障碍者一般不可能成为《民法典》第1054条中的过错一方。当事人的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可以诉诸一般侵权责任条款解决。在婚姻被认定无效后可类推适用《民法典》第1088条,精神障碍者可主张同居期间的家务劳动补偿。 相似文献
94.
贾志强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3,(5):25-38
针对网络侮辱诽谤案件,《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第13条第1款明确了二元区分的“自诉转公诉”的程序转换规则。当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先,若自诉仍处立案审查环节,“人民法院可以请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当被害人自诉在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有关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针对转换程序的反思仍有必要:从国家追诉介入在先自诉的外部视角来看,公安机关在自诉终结前立案侦查有违禁止重复起诉原则,检察机关主动建议公安机关立案可能超出了法律监督的权力边界;从自诉类型的内部视角来看,“告诉才处理”和“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自诉转为公诉的程序规则存在矛盾之处。明晰公诉衔接自诉的时间节点、统一终结自诉的处理方式、厘清公诉发动的权力职责边界,是体系化构建“自诉转公诉”程序转换规则的三条主要路径。 相似文献
95.
李金莲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23,(2):88-95
20世纪70年代中期,宁蒗县永宁公社对摩梭人的传统婚姻家庭制度进行了新一轮的试点改革。这次改革持续了近两年时间,试图彻底改变摩梭人的母系家庭和走婚制度,让他们实行一夫一妻结婚共居的婚姻家庭制度。改革初期侧重于强调积极宣传和正面引导,要求实施慎重而细致的措施。当发现通过单纯的思想教育不能有效推进改革时,便开始加大执行政策的力度和速度,在短时间内就使摩梭人的结婚登记率达到了较高的比例,并实现了一夫一妻结婚共居。改革结束后不久,大多数登记结婚的摩梭人就散伙了,他们恢复了母系大家庭和走婚生活,部分摩梭人出于各种原因保持了一夫一妻结婚共居的婚姻家庭形式。虽然这次改革的巩固率并不高,但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摩梭人婚姻家庭制度改革的基调。 相似文献
96.
目前关于想象竞合犯的三大处断原则均存在不足。对此,必须以全面评价原则与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为指导,以行为无价值、结果无价值、主观罪过三要素为核心,构建新的想象竞合犯处断规则,即想象竞合犯的处刑应当是数罪中最重之宣告刑加上余罪之宣告刑的2/3。该处断规则必须在《刑法》第69条之下运行,即遵守限制加重原则,且如果数罪中有死刑或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如果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同样采吸收原则,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采逐次执行原则,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相似文献
97.
98.
100.
妨害作证罪是1997《刑法》设立的罪名,从罪状的表述内容看,该罪的犯罪主体、行为方式、行为对象都相当宽泛,并无特定的限制。然而,教唆共同犯罪人包揽罪责、包庇同伙的行为不应当构成妨害作证罪,因为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不如实供述行为。如果不如实供述一方面不能享受坦白的从宽待遇,另一方面还构成其他犯罪的话,这是对同一行为的重复评价。而且,现代刑事诉讼理念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自证其罪的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责任。而且,从期待可能性理论出发,既然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也就不能期待共同犯罪人互相揭发、如实相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