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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蕤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5,20(4):10-18
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所谓的私人侦探及其调查行为不具有合法性。针对目前中国社会中出现的公民私人信息调查的需要,现阶段比较稳妥的做法是不断完善公力救济、适度私力救济。公民群体在追求自身权益保障的同时,要切实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培养法律意识,促动法治的健康发展,使中国的法治由理想变为现实。 相似文献
2.
私人侦探在我国应缓行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缪金祥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4,(5):45-46
私人侦探业尽管客观的存在,但毕竟这是个特殊的行业,侦探从业人员的所作所为也经常游离在法律边缘。因此,笔者认为,我国侦探业应该缓行,该观点是基于其所产生的危害而得来的。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问题:一、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我国的《宪法》、《民法通则》中都承认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并规定加以保护,如果私人侦探侵犯了公民的权利包括个人的安全、人身自由、隐私权,都是不合法的。隐私权是公民依享有拒绝、排斥任何未经法律批准的监视、窥探和防止个人私生活秘密、个人信息被披露的权利。获取公民个人隐私的资料必须使用合法手段。私人侦探并不… 相似文献
3.
我国私人侦探问题研究概述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周忠伟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5,(3):30-33
私人侦探是西方人的发明。我国的私人侦探是在市场经济的沃土中,在国家公力救济不足的空隙中萌芽的,当前对私人侦探是否合法是讨论中的最为核心的问题,如果以一个职能部门的内部规定为依据,来否定其合法性,显然于法理不通。私人侦探的悄然出现和实际存在,是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必然结果,私人侦探与公力保护之间的恰当协调是符合现代国家发展要求的,其对社会的进步和观念的创新意义在若干年后终会显现出来,从现在起需要的是加以规范和引导。 相似文献
4.
当前学术界对"私人侦探"业存在的争论主要有:"私人侦探"是否具有合法性和必要性,"私人侦探"行为是否侵犯公民隐私权,是否非法行使国家侦查权等。"私人侦探"是对公权力的有益补充,填补了司法改革中国家退出后所留下的空白,其存在具有正当性,在目前条件下,应认可其合法地位,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其活动。 相似文献
5.
云山城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2(3):42-46,50
法国、英国、德国、加拿大、俄罗斯、日本等国私人调查(侦探)业经过了地下活动-公开活动-政府认可的发展过程,比较注重立法、监管。它对我国借鉴意义体现在:正视私人侦探业存在的必要;对私人调查(侦探)业以国家立法的方式加以规范和管理;落实对私人侦探业的监管措施。 相似文献
6.
肖军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2,(1):163-169
根据十个国家有关"私人侦探"的法律文本,发现各国涉及私人侦探的法律都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其立法内容各国不一,都大致规定了私人侦探的行为;证照的申请、颁发、延期、撤销;管理私人侦探的机构;违法犯罪的处罚等。我国从事私人侦探的人数在逐年增加,应将私人侦探纳入司法体制改革中,通过立法使其合法化,使其成为侦查主体的辅助力量,并对其行为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7.
王恺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2(3):54-57
"私人侦探"是神奇和智慧的代名词。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一职业的发展却充满着艰难。要想全面了解它,必须从立法、法理和实践三个层面进行立体式的分析,包括立法体例、行为模式、管理模式、权力与权利关系、实践中做法等,其核心问题在于调查行为———虽然法律有明确规定,法理也有所要求,但实践情况较为复杂,甚至可能会违背法律和法理。故以调查行为为视角来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私人侦探之实践问题,对解决法律、法理与实践的冲突大有裨益,这些都对我国私人侦探立法的必要性和实践的可行性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模板,并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8.
私人侦探的概念与历史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王大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6):69-74
在研究“私人侦探”问题时 ,应注意区分文学作品中的私人侦探与现实中的私人侦探 ;国外私人侦探与中国当前的私人侦探 ;私人保安与私人侦探。私人侦探的定义应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 :广义定义指世界范围内的私人侦探 ;狭义定义指我国现阶段的私人侦探。可以说 ,现代的私人侦探渊源于欧洲的自我警务传统。至今为止美国的私人保安业—广义上的私人侦探业是世界上发展较完备的、力量和规模较大的 ,影响力也较大。私人侦探在中国古代有着辉煌的历史。 相似文献
9.
管理规范才是根本途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郭太生谈“私人侦探”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暴力讨债、侵犯公民隐私等确是现在我国‘私人侦探’存在的问题.各种名目的‘调查所’把社会上零散的‘讨债打手’聚集起来.披着合法公司的外衣,成为黑社会组织。严格地说。这是刑事犯罪问题.不在真正的私人调查问题讨论的范围内。”2月18曰下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主任郭太生教授接受了《人民公安》的专访,对私人调查业存在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0.
中国私人侦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晓佳 《今日中国(中文版)》2000,49(2):60-62
私人侦探所之所以不得不以“调查公司”或“咨询公司”的面目出现,是因为中国人对之神经过敏,一提侦探,总是不自觉地往“特务”那方面联想。绝大部分的业务都是关于财产问题和债务人失踪的;也有涉及婚姻和家庭成员失踪的,但为数不多。看来中国的老百姓暂时还没有那个闲钱和意识为日常生活问题动用私人侦探。张瑞平依然信心十足。他认为,越是规范尚未明确的领域,越是大有可为。“在游戏刚刚开始的地方,你就有可能成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侦探嘛,披一件长长的黑风衣,领子高高竖,戴个黑礼帽,头低着,脸深深地埋在领子里,剩下两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