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777篇 |
免费 | 1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5篇 |
工人农民 | 9篇 |
世界政治 | 23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篇 |
法律 | 885篇 |
中国共产党 | 170篇 |
中国政治 | 332篇 |
政治理论 | 41篇 |
综合类 | 322篇 |
出版年
2024年 | 6篇 |
2023年 | 23篇 |
2022年 | 18篇 |
2021年 | 43篇 |
2020年 | 37篇 |
2019年 | 12篇 |
2018年 | 6篇 |
2017年 | 16篇 |
2016年 | 35篇 |
2015年 | 58篇 |
2014年 | 166篇 |
2013年 | 124篇 |
2012年 | 137篇 |
2011年 | 151篇 |
2010年 | 132篇 |
2009年 | 116篇 |
2008年 | 121篇 |
2007年 | 80篇 |
2006年 | 74篇 |
2005年 | 78篇 |
2004年 | 60篇 |
2003年 | 78篇 |
2002年 | 58篇 |
2001年 | 70篇 |
2000年 | 53篇 |
1999年 | 26篇 |
1998年 | 5篇 |
1997年 | 1篇 |
1996年 | 2篇 |
1990年 | 1篇 |
197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78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50 毫秒
991.
992.
全实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4):108-111
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制约机制分为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两部分,从形式上看较为完备,但实践运作中却存在许多问题,因此进一步完善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制约十分必要.当前应以职务犯罪侦查流程为主线,强化内外监督制约的效力,并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实行动态监督.同时还需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强化律师的辩护权,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建立责任奖惩制度. 相似文献
993.
994.
吴常青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3,(6):58-65
为有效查处高官犯罪,台湾地区建立了特侦组制度。目前,特侦组不仅权力大、位置高、配备齐全,而且权力集中。为防止特侦组所享有的强大侦查权被滥用,台湾地区法从法院外部控制、检察系统内部监督、国会监督、监察院、法务部和司法院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方面为其编织了严密的控制机制。其中,法院外部制约是最为重要的控权管道,内部控制虽能发挥一定功能但局限性突出,其他控制机制也从不同侧面发挥着控权功能。 相似文献
995.
刘铭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6):5-9
在世界警务革新的趋势下,我国的警务革新也在悄然进行。我国警务革新有其独特的复杂性,不仅要继续沿着专业化、现代化的道路前进,还要积极应对后现代警务革新因素的挑战。社区警务、问题导向警务的引入将柔化刑事微罪立案的处置边界,其优越之处是有利于社会纠纷的化解、丰富刑事微罪案件的处置方式。但应注意,基于我国警务变革所处的特定阶段以及刑事法治环境的特色,警察刑事微罪案件的立案裁量空间不宜过大,不能逾越基本的法律界限及主要的社区警务,问题导向警务活动宜集中于侦查阶段,而非立案阶段。 相似文献
996.
2020年2月20日,《中国市场监管报》网站刊发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的署名文章《致力公平竞争服务改革发展——2019年反垄断工作综述》,对上一年度反垄断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总结和回顾。根据文章中披露的信息,2019年,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包括中央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调查垄断案件103件,结案44件,罚没金额3.2亿元。 相似文献
997.
关于追诉期限的终点问题,目前刑法学界有"立案时说""起诉时说""审判时说"和"结果时说","结果时说"具有合理性。从文理解释的角度,"追诉"应当被解释为"追究刑事责任",而追诉期限应当终止于追诉过程的终点而不是起点或者是中间。"结果时说"反映了追诉权本身正常运行的要求,"结果时说"的正当性可以从追诉时效的本质和根据的角度得到阐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疑问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也是"结果时说"的重要支撑。从体系解释的角度,对《刑法》第88条第1款的反向解释是"结果时说"的立论前提,对《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解释是"结果时说"的规范确认。对《刑法》第88条第1款的反向解释确定了追诉期限终点的时间区间——"审判时",而对《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二)项的系统解释则确定了追诉时效终点的时间点——"审判终结时"。《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尚未终结的一审或二审,而"宣告无罪"则应当是指已经审理终结但尚未判决的一审或者二审。既然二审终结前法院仍然可以因超过追诉期限而判决被告人无罪,这就意味着二审终结前追诉时效继续进行,没有终止,因此二审终结时才是追诉期限在逻辑上的最终截止点。 相似文献
998.
―、问题的提出“诉讼是国家设立的权利救济制度,并非任何诉均采取这种制度,而只限于有必要根据这种制度给予权利保护的案件”,①此即诉的利益理论的前提命题。日本学者新堂幸司指出:“诉的利益即根据每个具体请求的内容,来考量作出本案判决的必要性及其实际上的效果。”②2015年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推行以后,诉的利益理论被引入到我国行政诉讼实务当中. 相似文献
999.
1000.
香港是法治社会,可以说我们缺乏人情。香港是法、理、情,内地是情、理、法,在这一点上是不同的。曾经有一位内地法官对我说,一名医生因为药品收回扣被抓,他说没罚他,因为他觉得医生待遇太低,国家投这么多钱在医生身上,因为收回扣就让他坐牢,对国家没有好处,这是体制问题。他认为在这种体制下,每个人都要拿回扣才能生活。他认为是这样,所以不罚,这就是情理法,法放在最后。这个逻辑很有意思。但是,在香港不行。有一名内地研究生向教授行贿,要求买考卷,当场拿出1万元钱给教授。教授告发,当场把学生抓了。这名学生真的要坐牢。我们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