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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在全世界范围内.直接用马克思命名的地名并不多见。然而在中国.也有一条独一无二的“马克思街”。这条街诞生于1933年7月的川陕革命根据地.是红4方面军为当年苏区军民庆祝苏联十月革命胜利所创.而且从红军时期沿用到现在,原貌旧址仍在。这是中国共产党和红色政权的历史见证.更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崇拜和敬仰的体现。 相似文献
192.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范围、受行政主体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权范围以及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过窄,有关条款的表述束缚了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发挥,同时有关排除性事项的规定也失之宽泛。为完善现行立法,可考虑在保持原法条整体性和立法逻辑结构不改变的情况下,适当扩大可诉列举事项的范围,缩小排除性事项范围,发展新的诉讼类型,最终实现受案范围的列举式立法向概括式立法的转变。 相似文献
193.
194.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相似文献
195.
正王晓芳已在水务战线上工作了近30年,把自己的青春无私奉献给水务事业。七月的烈日,烘烤着大地。云阳县凤鸣镇水厂位于宝华山山顶,云阳县人大代表、凤鸣水利水保站站长王晓芳乘坐防汛车盘山而上。一到水厂,便马不停蹄地检查水质、水量及设备安全。 相似文献
196.
197.
为什么在湄公河流域已经存在数十个国际合作机制的情况下,还要建立澜湄合作(LMC)这一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既有研究大多强调湄公河流域大国国际制度主导权竞争的宏观背景因素,而较少关注澜湄合作机制的新制度特征及其形成原因,即澜湄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究竟"新在何处"。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GMS)等既有国际机制相比,澜湄合作机制具有两大新的制度特征:一是议题范围更加广泛,除了传统的区域经济合作议题外,还增加了区域安全合作以及水资源合作等新议题;二是集中程度更高,与之前合作机制主要由"职能部门引领"以及"借用"亚洲开发银行作为国际秘书处的做法不同,澜湄合作机制采取了"领导人引领、各部门参与"的机制运行模式,并逐步建立独立的国际秘书处。通过运用国际制度理性设计的理论模型,本文考察了在湄公河流域国际合作中上游国家与下游国家之间所面临的日益严峻的分配问题和执行问题,并以此解释了澜湄合作新制度特征的形成原因。 相似文献
198.
200.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7,(4)
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解决环境保护跨行政区域管辖的难题提供了有效的途径。文章在把脉"专门管辖型"、"集中管辖型"、"巡回法庭型"和"指定管辖型"司法实践后,对跨行政区域环境资源案件管辖所遇到的现实难题进行了详实的分析。然后提出对跨行政区域环境资源案件的司法管辖路径需进行顶层设计,以集中管辖为主,指定管辖为辅,再针对环境要素特点及司法现状及需求有序地构建跨行政区域环境审判机构,并根据司法审级规定和审判需要科学完善环境审判机构的层级,推动环境诉讼程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