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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上,博伊德案是最重要的宪法第四修正案源头判例之一。博伊德案确立了以财产权为中心的第四修正案分析方法。在博伊德案中,最高法院指出,第四修正案违法行为的实质"不在于破门而入,也不在于翻箱倒柜,而在于侵犯了个人对于人身安全、人身自由以及私人财产所享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自博伊德案以后,在长达80年的时间里,控方行为是否构成"搜查扣押",取决于该行为是否对个人财产构成了"侵害"。对于中国来说,该判例关于财产利益的分析颇具启发意义。如果承认拟扣押的"证据"有可能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那么,即使扣押证据承载着追诉犯罪的公共利益,我们依然需要为个人私有财产不受不合理干预设定一个规则或底线。 相似文献
62.
黄少石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2):44-48
刑事搜查作为一项重要侦查手段,在我国实践运行中呈现出独特的状况。由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所办理案件的性质及工作方法不同,搜查在必要性、使用频率和涉及罪名分布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目前,大多数实质意义上的人身搜查都是在侦查机关实施抓捕、检查、留置的过程中完成的,真正持证搜查的情况比较少见。在场所搜查方面,侦查机关更倾向于通过起赃、提取、调取、行政检查等方式来获取相关证据,规避搜查程序。搜查制度在实践中面临的尴尬状况反映了我国现行搜查、到案方式等制度存在设计上的缺陷,亟须立法加以调整完善。 相似文献
63.
1966年9月中旬的一天,一群红卫兵造反派以"破四旧"的名义,闯进梁思成在清华园的住所。一番搜查后,他们找到一把镌刻着"校长蒋中正赠"字样的短剑,如获至宝。 相似文献
64.
乔青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7(2):89-91
在我国刑法理论中,紧急避险被规定为是一种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但是现阶段我们不能绝对地否定特定责任人员紧急避险的权利。同时为了避免特定责任人员借紧急避险来规避自己应该承担的职责,应对特定责任人员的紧急避险权利作出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65.
论国家紧急权力的伦理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小冰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4)
国家紧急权力是一种特殊的国家权力,特别容易沦落为压迫人民的暴力工具(国家权力具有支配性和扩张性的本能可以很方便地使这种可能变成现实),因而必须树立各种理念和原则并将之作为国家紧急权力的伦理基础。对于法律而言,它们具有先在性,国家紧急权力乃是以一般伦理规范的预设为前提的。其中,人民主权原则是国家紧急权力的权力基础,保障人权原则设定了国家紧急权力的终极目的,有限权力原则划定了国家紧急权力的行使范围,法治主义原则提供了国家紧急权力的行使依据,分权制衡原则体现了对国家紧急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国家世俗原则划定了国家紧急权力的最后底线。 相似文献
66.
张坤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4):72-77
被迫行为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的一种合法辩护事由,我国刑法典在紧急避险和胁从犯中规定了被迫行为,但两者对被迫行为的规定是有冲突的。为有效处理这一矛盾,应取消胁从犯的规定,把被迫行为放在紧急避险中讨论,同时,应当把紧急避险放在犯罪论体系中进行讨论。在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中,主流的观点认为被迫行为是违法阻却事由,而非责任阻却事由。事实上,被迫行为应当是责任阻却事由。 相似文献
67.
6月22日下午,为构建紧急救援有效机制,完善社会应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的建制,提高民众对生命安全的关注,由两岸各界共同推动的主题为“全民共筑生命长城暨共同搭建社会安全互助网络体系”启动仪式在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举行。本次活动南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环球时报》、 相似文献
68.
69.
刘小冰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4):9-19
法学界应通过对汶川地震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的追问,围绕国家紧急权力来构建和完善非常法治和非常法学.一是国家紧急权力及其宪法地位.我国宪法对国家紧急权力的规定应由间接保障主义发展为直接保障主义.二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紧急状态法>、<戒严法>的逻辑关系.在汶川地震这样的自然灾害面前,<突发事件应对法>确实无能为力,因为处置汶川地震所要采取的措施远远超出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应由国务院宣布四川省范围內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同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制定和颁布不应该影响<紧急状态法>的立法进度.三是认真对待非常法治和非常法学.在成文法国家,处置汶川地震这样的巨大灾难,关键在于正常状态时的积累和准备,包括法律准备和法学准备.其中,应在现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基础上,整合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等相应国家机构和研究力量,组建紧急情况部,成立中国应急管理大学. 相似文献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