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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15日,在第55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项《公约》于2003年9月29日生效。2000年12月12日,中国政府签署了这一公约。 相似文献
62.
崔建远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6):54-57
准物权转让,是准物权自其主体处移转到受让人之手的过程,在不承认物权行为制度及理论的法制下,它属于事实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结果,即准物权归属于受让人的现象。而准物权转让合同则为引起准物权转让的一种法律行为,并且属于债权行为。准物权转让,在德国和中国台湾的法律上实行无因原则,而在中国大陆的法律上多为有因的。需要登记的准物权转让,需要准物权转让合同成立并生效和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毋需登记的准物权转让,只需要准物权转让合同成立并生效;但在转让人无处分权时,转让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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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民革全国各级组织一直十分关 是 ,注三农问题民革中央在四川湖南等 “”, 、 “地就三农问题进行了调研在全国政协 占 “ ” ,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三大建议严 : 略第一大建议 越 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 的 维护农民利益 强近年来耕地锐减和非法圈占土地搞开 生 ,发区的情况十分严重1997 年到2002 年六 干 。 ,年间耕地减少9542 万亩补充耕地3378 万 也 ,亩净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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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七品芝麻官的铮铮誓言,正气回荡。封建时代,老百姓是当羊放的,做官的任务是"牧民",能有青天大老爷为民作主,怎能不令黎民百姓铭感于衷。人们自发地为海瑞等清官立碑建祠即是明证。这里的"为",主要指替代的意思。当官的,要为百姓拿好主意,办正经事,为百姓伸张正义,替人民做主,使奸佞不得售其奸。推敲一下,如今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不仅要"为"民作主,更重要的是真正"由"民作主。因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是主体,不要你去替他作主。人民是主,干部是从;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公仆要为主人服务,干部要为人民服务,主人使唤我们这些公仆为他们办事,这才是真正摆正了主从和主仆的位置。民主民主,光为民作主已远不够了,要由民作主才对。东北几省前一阵推行"海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和乡人民代表。上面不像以往提候选人, 相似文献
69.
社会和谐:现代社会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社会和谐:是现代社会必须重视的一大问题在中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改革开放、科教兴国、人才强国、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西部大开发,以及新型工业化、全面建设小康等,都反映出人与自然、人和人、人与社会等诸多关系,交织融合,相互渗透,互相影响。而对于社会和谐的问题,则是近几年来被重视和关注的。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 相似文献
70.
从我国国情及现代民法保护交易安全的视角,通过对物权移转模式的比较分析, 对不同物权移转模式下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我国对有体动产所有权移转模式应以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移转模式为立法选择;认为对无权处分行为效力问题的研究, 不能脱离对物权移转模式立法选择的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