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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
862.
内河船舶及船载货物损失不适用共同海损法律制度。共同海损是海商法中一项特有的法律制度,共同海损虽然应当适用于海上或者沿海内河货物运输的法律关系,但发生共同海损纠纷的船舶仅限于海商法规定的船舶,船舶权属登记机关登记为内河船舶的不是海商法规定的船舶,故登记为内河船舶的船舶在不是沿海内河中航行时发生船舶及船载货物损失不适用共同海损法律制度。西江是内河,亦非沿海内河,故在西江及其支流上航行的船舶及其船载货物发生损失,不适用共同海损法律制度。保险合同在签订时保险人应当履行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的义务并有证据予以证明。未尽此义务者,所约定的条款无效,不得加重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责任。保险理赔额不以保险金额为准,以双方当事人确认的实际损失额为准进行理赔。禁止任何人利用保险牟取额外利益。  相似文献   
86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3号《关于修改〈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2年2月21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部长李盛霖2012年3月14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将《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12号)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修改为:"对事故当事船舶、浮动设施、有关设备以及人员的各类证书、文书、日志、记录簿等相关违法证据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本决定自公布之日施行。《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相似文献   
864.
《共产党员(沈阳)》2010,(2):F0002-F0002
同志们、朋友们: 金牛渐远,瑞虎将至。在此岁序更迭、辞旧迎新之际,请允许我代表渤船重工全体员工,向全国人民、国内外船东、各兄弟单位,向关心信任支持渤船重工改革发展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新年的问候和衷心的祝福。  相似文献   
865.
1991年12月24日,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下称明华公司)与台湾台北REGAL海运公司签订了一份定期租船合同。合同约定由明华公司将其所属的“卡西亚”(CACIA)轮租给台北REGAL海运公司,租期为半年,租金为每日3800美元。租金以美元现金并提前15天预付。如租船人未及时支付租金,或违反合同,船东有  相似文献   
866.
船舶扣押是解决海事争议的一项重要途径,也是各国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基础,得到了国内外航运界、法律界的普遍重视,联合国贸发会议和国际海事组织舍设的政府间专家组正在对《1952年统一海船扣押某些规定的国际公约》(以下简称“1952年扣船公约”)进行修改,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拟订中的《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也将船舶扣押作为一项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867.
《中国海商法年刊》1995,(1):452-4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海事审判实践并参照国际惯例,对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的财产损害赔偿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868.
原告:文义焕等二十一位塞浦路斯籍“帕马”(PAMAR)轮现职韩国籍船员。被告:希腊山奇士海运有限公司(SUNKISSEDMARINECO.LTD.GREECE)。一、基本案情广州海事法院审理查明:1991年3月4日,利比里亚卡帕海运集团公司(KAPPAGROUPMARITIMECORP.)(下称:“卡帕公司”)代表“卡帕玛丽”(KAPPAMARY)轮之船舶所有人与“泛珍”签订“代理合同”(AGENCYAGREEMENT)。该合同约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同意指定“泛指”为雇佣船员的代理,“泛珍”作为代理,同意向“卡帕玛丽”轮提供和配备韩国船员的服务…  相似文献   
869.
海商法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海商法这个名词通常用来指调整(go-vern)船舶和船舶运输的这样一部分法律制度。在讲英语的国家里,"海军司令的职务"(admiralty)这个名词有时候也用作海商法的同义词。不过严格说来,"海军司令  相似文献   
870.
<正>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关于领海、用于国际航行海峡和群岛水域的法律地位的规定中,在肯定沿海国、沿岸国和群岛国分别对之享有领土主权的前提下,无一例外,都规定了此种主权的行使须受该公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的限制。本文将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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