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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法体系内刑法条款和宪法发生冲突实属必然,此时该刑法条款有违宪之嫌。但是不能简单地付诸刑法修改,而是尽量在刑事一体化的框架内解决。应采取刑法的合宪性解释、刑法的合宪性推定、暂时搁置争议等方法尽量消解冲突,维护宪法和刑法的权威。 相似文献
992.
石溅泉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5):52-54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罪质特征从根本上决定了伪造空白信用卡实质上是伪造信用卡的预备行为,在现有的立法框架下对于伪造空白信用卡的行为可酌情依刑法第177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刑.对于一定严重程度的预备行为不宜按实行行为处理,《信用卡解释》第1条第二款的规定并不妥当. 相似文献
993.
程婷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9(4):54-59
刑法解释相对于其他法律解释研究更为艰难的原因在于受制于刑法罪刑法定基本原则的限制。成文法本身语词的模糊抽象、立法的局限以及刑法司法过程中法官理解阐释都是刑法解释正当性的依据。刑法条文是刑法解释的对象,对象特殊性决定了刑法解释论与刑法解释规则区别于其他法律文本解释的特殊性。刑法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与法律解释中的主... 相似文献
994.
王晶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2,(1):62-65
为了解决历史唯物主义的"合法性问题",柯亨开始着手对历史唯物主义进行重建。他的重建任务之所以能够实现,凭借的是功能解释的方法,而柯亨的功能解释方法能够奏效的原因在于他对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等基本概念的重新界定。经过柯亨"重建"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质上意味着范畴框架的改变,以满足马克思理论体系的逻辑前提,从而使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看起来更加明确。 相似文献
995.
付玉明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7(1):145-153
在诠释学的语境之下,刑法解释是一个诠释性的概念,是指正义理念、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的相互对应。刑法解释是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体,两者不可缺一。刑法解释的必要性,实际上是刑事法治和司法实践的要求,而刑法解释的可能性,则是司法运作和实现法治的基础。 相似文献
996.
张立刚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8-15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改革的推动意义自不容否认,但7处缺憾的存在却使得《刑法修正案(八)》略显粗糙:以刑法修正案消融刑事立法解释的非法性;以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总则的合宪性质疑;引入治安管理处罚措施;对未成年犯的过度轻刑化待遇;取消死刑罪名、死缓限制减刑导致刑罚体系结构不谐:社区矫正“尴尬入刑”:危驾入刑有违刑法谦抑性。 相似文献
997.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一大批公法规范的出台,我国法制建设中长期存在的"有法可依"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由于立法在近三十年以来持续居于中心地位,学界无不倾力关注成文规范的制定与修改,法律规范应如何适用的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时至今日,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998.
999.
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刑法解释理当最具保守主义倾向。我国刑法规范性解释法律文件异常繁荣的背后,对刑法规范作出实质性变更而已具有创设刑法规范功能的诸多有权解释的盛行,应引起我们的警惕。刑法领域过度解释的现象,已在某种程度上消融刑法规则的刚性边界,使得刑法文本安全性面临挑战。创设性刑法规范解释凭借其权力优势与广泛的影响力,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存活于我国刑事司法中,进而影响到罪刑法定在当代刑事司法中真正的、完全的贯彻。 相似文献
1000.
在刑法解释中,为确保刑法规范的开放性,有必要赋予其合乎时代精神与现实需要的价值判断,包括引入超越实证法范围的价值判断。教义学本质上涉及的是价值判断的规范化问题,具有将价值判断问题转化为法解释技术问题的功能。在法教义学层面,基于罪刑法定的制约,只有部分法外的价值判断能够实现向法内价值判断的转换。概括性条款与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充当着法教义学与法外价值判断之间的联结点,描述性构成要件要素也并非与法外的价值判断无涉。在刑法解释中,解释者应当优先以刑事政策所代表的价值取向来填充其间的价值判断内容。正是通过为价值判断提供实体内容,刑事政策为教义学体系的演进提供方向性指导,防止后者蜕变为封闭、僵化的存在。通过对危害性评价的支点产生作用,刑事政策在影响对行为的应受刑罚处罚必要性及其程度的判断的同时,反过来对犯罪成立要件的解释构成制约。贯彻"以刑制罪"的逻辑,有助于对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做出合理的界定。"以刑制罪"现象的存在,要求将罪刑相适应作为刑法解释的指导原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