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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邓子滨 《法学》2012,(8):61-66
所谓"国家官员的超法规免责事由",并非刑法理论上公认的"阻却事由",而是专指国家官员实施了违法乃至犯罪行为,但基于国家宏大制度和宏观政策背景,在实践中得以减免其法律责任的情形,其基本逻辑为"目的证明手段正当",陕西"强制引产"事件即为典型事例。世界各国虽然由严格禁止堕胎到逐渐允许有法定限制的堕胎,但不得任意处置胎儿乃是人性的底线,"胎儿值得法律保护"是最基本的共识。人的概念必须受制于"尊重个体生命"的道义命令,不应听命于不确定性的法律目的,从而使某些人失去法律规则的保护。灵活而多义的目的论解释会潜移默化地化解或者架空法律。一旦将某种目的深深地刻上"国家"或"高尚"二字,宣称"好的目的可以使坏的手段正当化"、"政府为了善的目的就可以违法",目的便具备了无限的干预力,任何个人的牺牲以及各种形式的个人牺牲,就会轻而易举并且在所难免。必须给这种干预力以极大的限制,否则它会伤及自身。  相似文献   
22.
《鹿特丹规则》制定的重要目的是为了取代现有的三个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以真正实现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国际统一.在内容设计上, 《鹿特丹规则》对于既有的相关国际公约既有适度传承,更有革新性发展.例如,在承运人赔偿责任基础这一问题上, 《鹿特丹规则》表现出与现有三大公约迥然不同的规定,体现了国际海事运输法的重大变革与进步,可以预见的是,作为当前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规则之集大成者, 《鹿特丹规则》的革新性变化将不可避免地对我国《海商法》和台湾地区的“海商法规”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两岸海事立法可借鉴《鹿特丹规则》,在将来适时作出调整以顺应国际海事运输法的发展.  相似文献   
23.
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五章即特殊侵权行为的第一章对产品责任作了规定,体现了产品责任在特殊侵权行为中的地位以及国家对于该类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侵权行为的重视。该法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主要来源于产品质量法。①笔者结合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对与此相关的问题进行研究。一、侵权责任法基本保留的现有规定及待探讨之问题  相似文献   
24.
一月·言论     
《侨园》2012,(12):4-4
100元的"衣食住行"同是100元,却无法回到从前。时至今日,具体到衣食住行,100元能买哪些商品?  相似文献   
25.
蒋毅 《公民导刊》2012,(10):38-39
重庆某公司的张先生最近有点烦,他邮寄的控制面板被快递公司搞丢了。根据合同约定,快递公司对价值25000元的控制面板只承认按邮费的5倍赔偿。无奈之下,张先生一纸诉状将快递公司告上法庭。该案例涉及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是否无效的问题,法庭如何判决?请看本期拍案说法。  相似文献   
26.
高姣姣 《法制与社会》2012,(34):250-251
从李庄案再到广西北海的四名律师涉嫌伪证罪被抓案,使《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的存废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刑事辩护是律师界最有价值的业务,因为它与人的自由和生命相关。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律师因身陷囹圄,刑辩率也随之降低,已伤及司法公正与基本人权。对于这一被称为"悬在刑辩律师头上的一把利剑"的刑法条款,国内律师界和法学界要求废除该条的呼声日渐高涨,但也有观点认为,其有存在的必要。本文从正反两方面对该条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理论研究,针对该条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司法体制以及诉讼程序来对这种现象进行完善,从而使我国刑辩律师的合法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  相似文献   
27.
陆群 《法制与社会》2013,(15):248-249,254
《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中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其后国务院又出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两部法律却出现诸多方面矛盾和冲突,使得此制度在适用上不断出现问题,学术上的争议也从未停息.其中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是交强险理赔范围.本文在此主要探讨交强险理赔范围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28.
3月上旬,在一场不到一个小时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二中院金融审判庭的法官回答了媒体记者们提出的很多问题。这是市二中院在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专门以"维护车险消费合法权益,促进车险市场健康发展"为主题举办的一场机动车保险合同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该院分管金融审判的吴金水副院长深刻分析了当前机动车保险市场产生合同纠纷的普遍成因,精要介绍了近几年来10个车险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中消费者常见但容易忽视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看到典  相似文献   
29.
普通法中的履行不能对于我国合同法相应规则的理解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在规则的形成过程中,其大致经历了由最初的不予免责到逐步承认多种履行不能类型的历程。在适用条件上,普通法强调履行不能由订立合同之后发生的、不可预见,且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意外事件所致。对于履行不能免责的正当性,默示条件理论、基本假设理论、风险优位负担人理论均能在一定程度上予以正当性说明。我国合同法在履行不能的规则适用上,应注重对普通法履行不能的程度、适用条件、正当性基础等进行有益的借鉴与规则吸收。  相似文献   
30.
一、公证免责规则的价值分析本文拟从公证行业及从业人员防范、降低风险的角度尝试探究公证免责规则的运用,并借用相关职业的概念表述引入免责规则,如法官按照程序规则、医务人员按照规定流程都存在免责的规则内容。与其他职业的事后、外部评价判断不同,公证行业的免责规则更倾向于行业及从业人员在事前、内部进行评估和决策,因此更具积极性和前瞻性,更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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