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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孟庆超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5,18(6):61-66
在宪政运动背景下,近代中国警察权力运作的程序化倾向日益明显,一是警察立法权开始受到限制;二是警察处分的程序化增强;三是警察强制呈现程序化倾向;四是警察处罚也呈现司法与程序化倾向。此种程序化倾向折射出人权的重要。 相似文献
402.
刘静坤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6,(1):108-112
皮尔原则明确了警察的基本任务,提出了树立警察权威的诸多方法,界定了警察与公众的关系。21世纪初,英国开始了新时期的警务改革,提出了警务集中化的理念。此次改革无疑是对皮尔原则的回归。在当今时代,皮尔原则仍然是英国警务改革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403.
陈兴良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4,(4):7-8
正当前公安体制改革中,如何合理地分配公安机关的各项权责,使警察权的设置更为科学,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然而,警务活动的法治化与规范化,也许是更为重要的。可以说,在目前的现实生活中,警务活动的非法治化与非规范化的现象还是十分严重的。这主要体现为在目前的公安体制地方化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在很大程度上受当地政府的制约并听 相似文献
404.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2):45-50
警察权来源于国家与人民,担负维护国家和民众安全之责。为了维护公民的私权利,需要合理限制警察权,使警察权在最小侵犯公民私权利的状态下运行。针对当前我国暴恐事件高发、维稳形势严峻的局面,又需要强有力的警察权对社会进行有效管控,由此,警察权一度陷入面对私权时的强大与面对暴恐时的弱小并存的悖论。积极寻求警察权在反恐维稳形势下的正确行使与有效规制的合理状态,不仅要尽快落实《反恐怖主义法》,加强反暴恐形势下的警察权,同时,还要合理规制警察权,压缩暴恐活动的土壤和空间。 相似文献
405.
国家运行过程中,一方面要通过保障警察权的主动性、及时性、有效性、强制性来实现其职能,保障社会治安有序运行;另一方面建设现代化法治文明进程中,国退民进为历史趋势。如何将二者统一于当下的社会现实,从而达到理想的平衡状态是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摒弃了单一的警察权扩张与警察权限制两种理论后,在我国社会现实背景之下,警察权配置的第一层次即基层警察执法范围边界的确定应当坚持六个基本原则,分别为: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原则、相应性原则、警察权行政权性质确定原则、司法控制原则、程序正义原则以及公私有别原则。 相似文献
406.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7,(3)
作为一项与人的自我存在和发展需求相联系的基本权利,精神安宁权具有可克减性。承认精神安宁权的可克减性,可借以防止保护立场滑向情绪标准和纯粹法律道德主义。在进行克减目的正当性衡量时,宜针对所涉及的利益关系状况选择不同的公共利益衡量标准。对公共利益目的的强调亦须以个体权利的维护为价值取向。国家警察权克减公民精神安宁权必须符合比例原则、本质内容保障理论和悲悯原则。在限制权利的制度依据上,宜借鉴德国《基本法》第19条的规定,对我国相关制度体系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07.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接处警法制一直处于发展演进之中.从目前的警务实践来看,公安机关的接处警行为所适用的法律规范仍然分散庞杂,各项规范之间亦存在交叉重叠,部分规范欠缺明确的执行程序,先期处置措施的行为属性尚需界定,一般性执法原则也有待深入的理论探究.从立法论的视角观察,接处警法制之显著缺陷,源于接处警行为的法理定位不清,理论体系性不足.对此,应当在法理上重新定位接处警行为的法律属性,推进先期处置措施的有限度形式化,建构接处警一般执法原则,同时加强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的保障机制,发展具有针对性的外部监督与审查机制,从而系统建构接处警法制,以充分保护当事人之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08.
张斌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3,15(4):58-59
针对最近几年警察犯罪的日益增多,每年有数百名公安干警牺牲在自己的岗位上,如何保护公安干警的人身权益,是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一个难题,而设置袭警罪能够强化法律对警察的保护力度,有效的保护干警的合法权益。本文主要根据现有的研究资料,详细论述了设置袭警罪的必要性,并从立法的角度就袭警罪的设置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能够对立法者提供一些帮助和启示,更好的保护广大干警的人身安全,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履行职权的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409.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