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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2.
本文首先介绍并且比较了几种主要立法对于债权双重让与中优先权的规定,从利益平衡和法律内在逻辑的角度分析了这几种规定的优势和不足;我国物权契约中以"善意取得"来解决类似问题,因此本文将该方式推论于债权让与当中。提出以"债权的物权化"解决债权让与适用善意取得欠缺公示条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让与担保制度具有很好的制度价值,但我国要创立这个制度需要突破较复杂的理论问题。从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实践以及让与担保制度与动产抵押制度的相似性同时兼顾物权法的统一性来看,我国应废除动产抵押制度,由让与担保制度以特别法的形式取而代之。  相似文献   
14.
历经8次审议,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终于得以面世.审议期间,几经波折,北大教授的一封信所引发的姓资姓社争论,为<物权法>的诞生上演了一段插曲,同时也为<物权法>增添了意识形态上可兹商榷的空间与余地.若暂且搁置意识形态上的针锋相对,脱离情感主宰的各为其主,以理性回归的方式,仅就物权法本身的制度框架加以审视,则可发现,尽管瑕不掩瑜,但是,<物权法>仍有其不尽善之处,缺少对物权法定之折衷与缓和便是一例,本文将以让与担保制度在<物权法>中的缺失为切入点,以经济分析之视角对物权法定作一刍议,以此为砖,惟望能起引玉之效.  相似文献   
15.
朱传峰 《工会论坛》2010,16(4):157-158
权利让与担保和权利质押在标的适用范围、公示方法及其效力和实现方式等方面基本相同,其功能可由权利质押来承担。因此,从权利担保化的角度看,我国已经确立了权利质权制度,并承认了权利抵押制度,已无必要再移植权利让与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16.
黄小育 《行政与法》2009,(12):123-125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债权让与制度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近年来,债权人更加重视利用其财产属性,充分发挥其流通性,以通过债权证券化的形式进行有效的融资,为此,笔者从我国债权让与制度的现状入手,分析债权让与制度发展的客观规律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债权让与制度的构想,使我国的债权让与制度与国际化接轨。  相似文献   
17.
让与担保制度的发展历程表明,其并非源自理论设计,而是商事实践的产物。确切地说,其正是通过法院对于经济实践中的有关活动进行的司法裁判和学界的学理解释之共同努力,才得以产生和发展的。以让与担保法理为基础的经济实践活动在我国早已有之,如进口押汇、融资融券,但法律规制的滞后性却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导致同样性质的法律行为得不到相同的司法对待,对经济发展形成障碍。故学界对已发生的问题,应积极进行研究,不限于个案,而应全体观照,以推动让与担保制度的发展,与实务界形成良性互动,互为推手,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律进步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18.
让与通知是债权让与制度的核心,是平衡债务人、出让人以及受让人之间利益的关键。我国现行《合同法》并没有对让与通知作出详尽的规定,而"让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债权变动要件"的通说有违债的本质。本文指出让与通知作为债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可以解决债权让与理论上的混乱,保证债权让与的顺利、安全进行。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让与担保问题一直是理论界及实务界争议的问题,且无论在诉讼或非诉讼业务中都经常涉及让与担保,可以说,让与担保问题已成为每位律师朋友或每位司法人员不得不研究、不得不学习的问题,那么什么是让与担保?让与担保是否有效?让与担保与流抵契约有何区别?什么是后让与担保?让与担保与后让与担保有何区别?让与担保与浮动抵押有何区别?这里就此进行粗浅的研究。  相似文献   
20.
仇京荣 《中国律师》2004,(12):66-68
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人之债务而将担保标的物的财产权利让与给债权人(担保权人),而担保标的物仍由出让人占有,于债务清偿后,已让与的财产权利复归于出让人;债务未得到履行时,债权人基于前已受让的财产权利,依照事先约定的方式以取得担保标的物完整的财产权受偿或以处分担保标的物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笔者认为,评判一项法律制度是否值得创设,主要有三个标准:其一,要看是否有创设该制度的需求,需求创造供给;其二,要看现行的同类法律制度是否能满足这种需求;其三,要看该制度的创设是否会打破现行且有效的同类法律制度的平衡或排斥某些现行有效制度,如果破坏了固有的平衡或导致无效用的排斥,新制度的创设会因其法律成本太高而放弃,如果能维持至少是不破坏固有的平衡,该制度创设会因其法律价值高于成本而应被采用。根据这三个标准,笔者将通过对具体实例作法理上的解析,对让与担保制度创设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同时通过对与让与担保相近似的一些实例进行评析,对让与担保的边界作一描述,以避免对这些实例的误解而导致让与担保制度创设的误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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