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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
应当尽快建立我国的作证豁免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也就是说,只要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或了解案情的人,不论其身份、职业如何,也不论其与案件或被告人有何关系,都应当履行证人的义务,以利于查明事实真相。但从促进民主法治的发展、维护特定的社会关系与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及  相似文献   
982.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负责侦破案件和实施鉴定的公安人员极少有出庭作证的,负责支持起诉的检察人员应该获得他们的继续支持和配合。为此,应建构现阶段我国警察出庭作证模式,使控辩双方拥有平等质证权利,遏制非法取证行为,从而提高诉讼的效率和质量。  相似文献   
983.
证人保护制度初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证人出庭率低已是影响刑事诉讼质量的突出问题。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既有文化的原因,也有法制的原因。设立证人保护制度具有人权价值、秩序价值、证据保全价值和系统价值。应当借鉴外国经验,确立我国对证人保护的原则、范围、阶段和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984.
论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是现代西方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刑事司法制度。其基本功能和价值在于保证国家对重大犯罪的打击力度和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过相关的案例 ,但是由于刑事诉讼基本理论研究的匮乏和立法的缺失 ,造成了实践的处理与现行法律规定的不相协调。因此 ,应结合我国具体的法治情况 ,借鉴外国有关该制度的立法成果 ,构建我国的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985.
证人拒绝出庭作证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司法实务界和法学理论界解决此问题的主要倾向和理论基调是强制证人出庭作证。但此立法思路不仅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不具有可操作性。从本质上看,这一思路没有理顺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正确关系,缺乏社会伦理道德上的合量性,也没有准确把握证人证言发生的内在机理。解决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根本出路在于:重新定位证人的法律性质,由证人的法院属性向当事人属性转移;同时,改变证人作证的立法模式,由法院强制型向当事人引导型转变。  相似文献   
986.
刑事证人作证行为之法律定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主要求公民参与,自由要求公民作证.公民作证不仅是权利,更表现为义务,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立统一,但在这个矛盾的统一体中,存在着谁主谁从的问题,而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表现为义务优先,立法的路径选择上应采用证人作证的义务,不是强制型的规范而是倡导性的规范,我国当前在法律规范上不宜规定针对证人的强制措施的立法,更不宜在刑法中增设证人拒绝作证罪.  相似文献   
987.
构建我国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证人不出庭作证已成为我国刑事司法审判的痼疾,书面证言的使用世所罕见,这无疑剥夺了被告人的对质权,极易造成认定事实和判决的错误,违背了现代诉讼制度最基本的要求,暴露出现行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重大缺陷和人权保护观念的缺失。在刑事诉讼法面临修改之际,将证人必须出庭作证作为一项证据使用原则进行确定十分必要。文章通过剖析证人不出庭的危害及原因,以期将直接言词原则引入刑事诉讼,建立完善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988.
刑事警察在英美法系国家普遍可以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作证,而大陆法系传统理论一般认为证人是专指向司法机关陈述所知案件情况且不具有其他诉讼身份的人员,因而主张主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及协助其侦查犯罪的警察不得同时为证人。我国基本秉承了大陆法系关于证人的界定,所以普遍的观点是将证人和当事人、鉴定人、公安司法人员区别开来。现有不少学者对此提出质疑。那么,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警察究竟应否出庭作证,警察出庭作证存在哪些障碍,警察作证制度应如何构建呢?  相似文献   
989.
鉴于证人证言的重要性,我国刑法规定,凡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证人)都有作证义务,但是侦查机关在办案收集证据时,经常遇到证人无理拒证或不敢作证的情况。证人拒绝作证,不仅仅是证人缺乏社会责任感、正义感的问题,而且主要也由我国法律制度本身的缺陷造成。因此,针对证人拒证问题.必须加强对证人的保护,明确证人的权利,对拒不履行作证义务的证人给予有效制裁并确立证人特权原则。  相似文献   
990.
刑事诉讼中运用污点证人制度能够有效地打击犯罪。一方面,司法机关在一些重大案件中,通过污点证人获得追诉和定罪的关键证据,得以及时惩处犯罪;另一方面,通过污点证人作证的交易豁免,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本文通过对我国适用环境的分析,论证我国应构建污点证人制度,同时建立公正合理的运作制度,保障污点证人制度的效果得到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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