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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随着网络事业的迅猛发展和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方便、快捷与商业利益的同时,更加注重追求精神世界的和谐与安宁,因此有关网络隐私权的问题备受关注,本文从隐私权概念入手,通过对各国法律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分析,提出对目前我国网络隐私法律保护的思考。  相似文献   
302.
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形态的知识产权,具有经济性、秘密性、管理性三大特征,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民事制裁缺乏力度,难以操作,应借鉴世界各国商业秘密立法和司法的成功经验,科学合理的确定赔偿数额,加大对侵权人经济制裁的力度,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  相似文献   
303.
香港民事侵权分为侵犯和非故意干扰两类,对民事侵权的救济可以是法外的,也可以是经过法庭裁定的。在民事侵权诉讼中的被告,可以提出免责理由为其辩护以达到免除责任的目的。可以对香港地区民事侵权的含义、种类、救济手段以及答辩等法律规定予以借鉴。  相似文献   
304.
论专利侵权判定中等同原则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甄世辉 《河北法学》2007,25(12):160-165
专利是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保证.依法保护专利权、制裁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首要和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对是否为专利侵权进行判定."等同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的一项重要原则.然而,该原则的合理适用被中外专利、司法界喻为"专利诉讼中最富挑战性的难题",对"等同"的认定产生偏差将导致该原则在适用中标准不统一,严重影响司法的社会效果和司法的统一性.即力图对等同原则这一在国内外专利侵权判定中长期争论的问题再作一思考,以期对等同原则的科学适用和进一步完善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305.
从2005年7月31日起《蒙特利尔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这将对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带来很大的影响。完善我国民航法及相关法律中有关民用航空侵权的法律适用规定已是当务之急,对于民用航空侵权可采用一般侵权的立法模式,而不必归入特殊侵权。  相似文献   
306.
通过分析司法实践案例,我们不难发现权利人对其所受侵害的举证不能是导致损害赔偿额难以确定的直接原因.因此不仅要认识到专利侵权损害的本质,还要解决权利人因举证不能而导致损害赔偿额无法认定的问题.实务中如果权利人提供的证据无法满足证明要求,其诉求就不会完全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应正确运用举证证明规则,适当减少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307.
由于《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所规定的四种服务类型具有一定局限性,无法涵盖小程序、云服务器租赁等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其认定为《民法典》1195条所述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并适用该条进行调整。小程序案一审法院为了适用下位法《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而限缩解释“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做法并不妥当。在适用“通知删除”规则时,应当将《民法典》第1197条中的“应当知道”理解为一种推定的故意,而不宜认定为过失。小程序、云服务器等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由于现实技术以及具体案情决定了其并不知晓具体的侵权事实,因此并不符合《民法典》第1197条所述的知道或应当知道标准。由于采取“必要措施”的目的在于防止侵权后果进一步扩大,“必要措施”不仅包括删除、屏蔽等手段,而且包括转通知措施,此点与《民法典》第1195条规定的转通知义务并不矛盾。由于该类新型网络服务平台在日常运营中通常会同时提供交易和媒介两大类服务,当其为提供交易服务的主体时,应当坚持网络中立性原则;当其为提供存储、搜索以及内容等媒介服务的主体时,应当对其中的内容进行必要的监管;而当其仅仅为提供接入以及缓存等媒介服务的主体时,应当遵循“单纯管道”理论的要求。  相似文献   
308.
李鼎 《华中电力》2023,(1):160-176
加害人和受害人一方或双方存在故意时,能否适用过失相抵存在判断困难。在加害人故意和受害人过失时,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的表述,应当适用过失相抵。但这否定了《民法典》颁布前排斥过失相抵的态度,没有充足理由,容易造成司法者的困惑。受害人存在故意时,既可适用第1173条减责,又可适用第1174条免责,缺少区分依据。双方均存在故意时是否适用过失相抵缺少法律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也比较混乱。比较法上,从共同过失发展到过失相抵,教义学上的“同种类过错才能相抵”发展出了很多例外,但没有理论能够予以充分解释。法典规则的不同不影响普遍法理的抽象。通过归纳案例可以发现:行为人故意中的预见内容影响了法律适用的结果。一方当事人存在故意时,如果故意的预见内容包含了另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应当对损害承担全部责任,排除过失相抵的适用;作为例外,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的预见内容不包含另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则可以适用过失相抵;双方均存在故意时,如果可以互相预见到对方的行为,能够适用过失相抵。  相似文献   
309.
许燕 《法制博览》2023,(1):94-96
随着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我国经济市场环境在逐渐趋向于透明化的同时,环境污染也已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为了能够使相关企业在市场发展中能够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企业自身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侵权责任,强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法律建设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310.
以两所大学的大学生为研究对象,通过调研分析发现了当前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高校教师要通过讲解我国的法律体系构成以及普及法律知识,提升高校大学生的法律责任意识;开设带有环保法律知识的环保课程;开设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促使大学生将法律责任落实到位;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主题班会要增强大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希望通过这些建议和对策来解决当前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的一些问题,促使高校大学生德、智、体、美、劳五位并举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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