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4199篇
  免费   279篇
  国内免费   3篇
各国政治   20篇
工人农民   63篇
世界政治   284篇
外交国际关系   13篇
法律   9247篇
中国共产党   373篇
中国政治   1638篇
政治理论   351篇
综合类   2492篇
  2024年   56篇
  2023年   233篇
  2022年   223篇
  2021年   294篇
  2020年   286篇
  2019年   172篇
  2018年   66篇
  2017年   151篇
  2016年   220篇
  2015年   473篇
  2014年   961篇
  2013年   1006篇
  2012年   1095篇
  2011年   1167篇
  2010年   1008篇
  2009年   1125篇
  2008年   1156篇
  2007年   853篇
  2006年   730篇
  2005年   629篇
  2004年   576篇
  2003年   554篇
  2002年   510篇
  2001年   365篇
  2000年   322篇
  1999年   86篇
  1998年   23篇
  1997年   26篇
  1996年   15篇
  1995年   13篇
  1994年   12篇
  1993年   10篇
  1992年   8篇
  1991年   6篇
  1990年   8篇
  1989年   3篇
  1988年   6篇
  1987年   3篇
  1986年   6篇
  1985年   5篇
  1984年   2篇
  1983年   7篇
  1982年   3篇
  1981年   5篇
  1980年   1篇
  1979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61.
证明标准理论中的“客观真实说”和“法律真实说”是基于相同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基础和相同的现实时空 ,所以在操作层面上得出相同的证明标准是必然的。“客观真实说”与“法律真实说”都趋同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诉讼证明标准 ,则源于诉讼价值论上的趋同。  相似文献   
162.
众所周知,诉讼法与律师密切相关,律师是诉讼法的运用者,也是诉讼活动的参与者。律师诉讼业务离不开诉讼法理论的指导。律师制度的健全与诉讼制度的完善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相似文献   
163.
试论行政诉讼和解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以“协调”方式处理行政案件的现象大量存在。国外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存在,也说明行政诉讼与和解制度并非是绝然排斥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成立有其正当性基础,实践中事实存在的“和解”应予承认并进行规范。行政诉讼和解的主体必须包含原、被告,和解须在判决确定前进行,并须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和解当事人就和解事项应具有处分权,和解协议应不违法。有效成立的诉讼和解具有确定力、形成力和执行力。  相似文献   
164.
刑事自诉的主体是自诉的当事人 ,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自诉案件中处于原告地位的人。在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中 ,人民法院不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 ,而是要求自诉人在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时候 ,承担向人民法院提供确实充分的、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的责任。  相似文献   
165.
论我国刑事案件并案诉讼制度的建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案件并案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同一诉讼阶段一并解决同一主体的多个案件或者多个主体的一个或者多个案件。为解决目前我国并案诉讼存在的功能障碍、程序牵连、权利制约、影响刑罚适用等问题,我国应当设立并案诉讼制度。作为并案诉讼适用条件核心概念的关联性,是指数个案件犯罪主体同一或者犯罪行为具有同一性、承接性、合成性或者依附性等联系。对有碍诉讼功能发挥、有碍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有碍特殊权利保护的情形,应当排除适用并案诉讼。  相似文献   
166.
继续犯是刑法理论中存在争议较多的一个罪数形态。继续犯必须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时间继续的长短并非确定继续犯的唯一要素。继续犯和状态犯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167.
诉讼调解制度:让我欢喜让我忧——以利益衡量论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调解制度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的诉讼制度。它存在着判决无法比拟的优点,同时也存在着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这些弱点源自于调解的性质,内生于调解的功能。法官运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是法官利益衡量的结果。实体法的约束经过利益衡量和调解的双重软化後,使法官的主观恣意暴露无遗,破坏了法律的安定性和妥当性。本文以利益衡量论为视角,探讨调解制度的利与弊,并提出完善调解制度的构想,旨在克服法官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的主观恣意,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168.
制作裁判文书是主审法官的事情,但相关其他人的意见不容忽视。当事人的思想,明确的诉讼请求及反驳辩论观点在裁判文书中应当有所反映;有诉讼代理人的案件,特别是代理律师的代理词或法律意见书,其内容应当体现在裁判文书之中;除主审人外,合议庭其它人员的不同意见也应有所反映;尽管没有署名,但对裁判结果有重大影响人的意见,比如审判委员会或各级领导的意见,可以适度写入裁判文书。民事判决书应当在“阳光”下制作,同时还要做到说理透彻、论证严谨,努力达到“情、理、法”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69.
作为债权人,你也许认为讨债不受时间的限制。一旦了解或得知诉讼时效的规定。发现期限即将届满,却未作好任何行使权利的准备;也许对诉讼时效方面的规定很熟悉,但因诉讼时效期间较短,尚未收集到充分有力的证据:也许由于是否打官司拿不、定主意,从而耽搁了时间:也许因债务人难以确定或投诉无门而延误了时间:也可能因债务人采取“骗”、“赖”、“拖”等缓兵之计,未能及时行使权利。遇到这些情形,你也许会想,时效将过,没救了,债是收不回来了j确实。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债权人就不能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否则。将承担驳回诉讼请求等败诉的后果。但《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有这样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有鉴于此,你完全可以另辟蹊径,采取下面十种自救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以实现自己的权利。  相似文献   
170.
公益纠纷的不断出现使民事公益诉讼成了我国近年来讨论较多的热点问题。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制约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不利于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司法实践中已有很多的公益诉讼案件的发生,公民对公益诉讼的认识也日渐深入,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的构建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