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708篇 |
免费 | 86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4篇 |
工人农民 | 1篇 |
世界政治 | 73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篇 |
法律 | 1677篇 |
中国共产党 | 102篇 |
中国政治 | 292篇 |
政治理论 | 81篇 |
综合类 | 563篇 |
出版年
2024年 | 5篇 |
2023年 | 42篇 |
2022年 | 39篇 |
2021年 | 48篇 |
2020年 | 35篇 |
2019年 | 52篇 |
2018年 | 16篇 |
2017年 | 32篇 |
2016年 | 36篇 |
2015年 | 60篇 |
2014年 | 141篇 |
2013年 | 184篇 |
2012年 | 220篇 |
2011年 | 239篇 |
2010年 | 198篇 |
2009年 | 211篇 |
2008年 | 218篇 |
2007年 | 166篇 |
2006年 | 161篇 |
2005年 | 131篇 |
2004年 | 101篇 |
2003年 | 108篇 |
2002年 | 93篇 |
2001年 | 92篇 |
2000年 | 96篇 |
1999年 | 23篇 |
1998年 | 9篇 |
1997年 | 9篇 |
1996年 | 6篇 |
1995年 | 5篇 |
1994年 | 4篇 |
1992年 | 3篇 |
1991年 | 1篇 |
1990年 | 2篇 |
1988年 | 1篇 |
1986年 | 2篇 |
1985年 | 3篇 |
1979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79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21.
案例简介:某省农机局局长、党组书记张某,应其子张强(某信托投资公司在职人员,党员)的要求,找到本局计财处副处长丁某,说其子所在单位有承揽储蓄任务,利息较高,要丁某将局里暂时不用的资金存到该单位去。丁某随后按局长的要求安排会计将本单位支农周转资金以转账支票提出100万元,由丁某交给张某。张某将支票带回家交给其子张强。张强很快以省农机局名义用这张支票在其所在的信托投资公司办理了存期半年的高息存款手续,到期后又先后三次办理高息转存。在办理存款和转存过程中,张强将信托投资公司支付给农机局的利息33万余元中的23万元据为己有。 相似文献
122.
案例简介:方某是某银行行长,党员,2005年!月,某公司(私企)经理刘某想从银行贷款,找到方某帮忙,后在方某的“帮助”下,该银行审贷委员会批准了刘某所在公司300万元的贷款申请。事后,刘某为表示感谢,于某日晚携带2万元人民币送到方某家中,因方某不在,刘某便将此款交给了方某的妻子王某。 相似文献
123.
通过对三阶层递进式犯罪论与传统四要件犯罪构成论的比较分析,发现其明显优于传统四要件犯罪构成论。对三阶层递进式犯罪论,不能完全照搬,而是要吸收其优势——阶层式犯罪构成理论,有关三阶层递进式犯罪构成理论的具体内容还有待我国刑法学界的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以适合我国的刑法体系。 相似文献
124.
欧锦雄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6):76-79
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和德日犯罪三阶层论的学术对垒已成为目前我国刑法学界的主要争鸣态势。刑事审判的民主性决定了犯罪构成理论应具有通俗化、大众化的特性。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说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体现了民主法治的精神。德日犯罪成立理论有着复杂深奥、晦涩难懂的品性,广大民众对这一理论难以理解,是一种与现代民主法治相违背的理论。现代民主法治呼唤大众化、平民化的犯罪构成理论。 相似文献
125.
犯罪客体的构成要件地位在理论上能得到科学的论证。当犯罪构成从犯罪成立的意义上来定义时.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中反映和说明犯罪本质特征的必要要件,无犯罪客体则无犯罪。犯罪客体具有一定的法定性,它是客观实在的、反映犯罪社会危害性的价值要件。许多犯罪的犯罪直接客体需要通过对犯罪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和主体要件来概括,但是,若其犯罪直接客体已被确立下来.它具有反制作用,可以限制对犯罪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和主体要件的实质解释。价值要件(犯罪客体)和事实特征要件(犯罪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存在着一个“互为反制定律”。 相似文献
126.
相里秋梅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3):15-16
200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要具备特定条件.赔偿时要遵循受害人诉请、抚慰为主补偿为辅、从实际出发公平合理的原则.赔偿范围以《解释》为限.赔偿数额的确定应考虑侵权人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 相似文献
127.
王榕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3):29-31
表见代理是代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合同法》对表见代理在立法上有了新的突破 ,本文旨在结合法学界不同观点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法律效力等进行分析和论证 ,对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28.
对法律院校社会工作专业设立及教学重点的一些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杰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2-64
一 社会工作者职业的出现是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模式的全面转变 ,社会矛盾也发生质的转变。由城乡简单矛盾演变成贫富差距、社会老龄化、工人福利社会化等种种矛盾组成的复杂的社会矛盾。其他国家也存在贫富差距、社会老龄化、工人福利社会化等等问题 ,他们的解决方法多种多样 :但有一点是相同的 ,那就是通过法律的手段来慢慢调和这些矛盾。例如对医疗、保险、学习、养老、妇女工作权益保障、儿童权益保障等直接关系人民利益的行业进行专项立法和治理 ,并由专业人员来监察法律的实施效果和对新矛盾进行立法的修订。这些专业人员… 相似文献
129.
庆勇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3):126-128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判断一项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的必备条件.这些条件包括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保密性和新颖性.本文提出了上述要件的理论基础和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30.
王永杰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1,26(2):38-43
根据《刑法》第3O6条的规定,本罪的主体是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以及刑事案件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文对于律师伪证罪主体范围的界定为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律师;律师伪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只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过失和间接故意都无法构成律师伪证;只要在刑事诉讼中,律师实施了客观方面的行为,侵犯了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秩序,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符合律师伪证罪客观要件之时间界限。现有复杂客体说不符合犯罪客体的内在性质,简单客体说无法充分反映出律师伪证罪的客体范围,故关于律师伪证罪所侵犯的客体,无论是现有的复杂客体说还是简单客体说都有难以调和的困境。本文结合司法实际和理论争点认为,律师伪证罪不仅对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造成了侵害,对律师的职业道德也造成了一定的侵害,故属于修正的复杂客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