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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经济体作为一种类人经济形态,越来越多的吸引了学者的关注。虚拟经济体的主要价值除了其本身娱乐价值外就是表现在二级市场上的虚拟物品总值,而虚拟货币是虚拟世界的通货,因此研究虚拟货币对于研究虚拟经济体具有重要意义。虚拟货币因为供需在二级市场上产生价值,本文从前瞻性的角度对虚拟货币和虚拟金融进行研究,并由此衍生出虚拟金融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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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堃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09,19(2):71-72
财产保险险种的开发能推动财产保险公司对市场需求更深入地把握,加快财产保险公司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走向更高层次的发展。本文分析了财产保险险种开发的意义,指出了现有险种的诸多不足,并就险种开发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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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财产保险合同转让制度在整个保险领域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晰财产保险合同转让的条件和法律效力等相关法律问题俨然成为一个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实情况是法律的发展滞后于实践的发展,由于法律对财产保险合同转让制度规定的不是很健全,对于财产保险合同转让的内涵和条件等问题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使得实践中的做法较为混乱,一旦发生纠纷,往往会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纠纷的合理解决和保险领域的健康发展。针对这个问题,各国纷纷立法,许多新的规定陆续出台,试图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来澄清实践中模棱两可的问题,这些立法经验很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在分析、借鉴各国立法经验的同时,更要注重吸收和消化。本文将立足实际,对财产保险合同转让的含义、转让条件,法律属性、法律效力等相关问题予以探讨,在分析、借鉴各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力争使之对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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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法》第46条明确规定了人身保险中不适用代位求偿权制度,而在保险实务中,大部分保险公司会在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约定医疗保险等费用适用该制度,这就造成了理论和实务的分歧,引起了很大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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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保险合同双方的利益。我国《保险法》第51条明确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这一义务时保险人的救济措施。这一规定对保险人颇为有利,但不足以保障保险相对人的利益。通过对现有条款的限制性解释,引入主观过错和因果关系等要件,规定只有保险相对人因过错违反有关安全防范义务而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才可以免除责任。此外还应针对具体情况,完善有关的救济措施,以切实维护保险合同双方利益,实现实质上的公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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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是保险的保险,其核心是风险责任的分散与转移。我国保险法历经了1995年、2002年、2009年三次修订,但对再保险合同的性质始终没有明确的规定。再保险合同性质的争论法律界一直没有停止过,准确把握再保险合同的法律属性是研究再保险合同的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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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11):32-37
一、“家庭成员”、“直系血亲”、“亲属”等均为法律概念,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无权对上述法律概念随意进行解释。“家庭”在法律上等同于户籍,“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每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家庭成员”与“直系血亲”、“亲属”并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不一定互为家庭成员。
二、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无效。所谓“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之前或者签订保险合同之时.对于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免责条款.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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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我国《保险法》以及《合同法》相关规定,首先论述了财产保险合同的转让与其他合同的转让的不同,然后根据法律规定总结了财产保险合同转让的条件,最后通过实务具体案例如何适用法律规定,进一步的详细的论述了财产保险合同转让的条件,并提出了关于《保险法》第34条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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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对于我国来说还是一个不够成熟的行业,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经营秩序规范不统一,运行过程中出现一定的问题。归纳其现象,分析其原因,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具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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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法》只明确规定人身保险中受益人制度的存在,而对于财产保险中能否存在受益人并未明确规定。本文从争议出发通过分析,从而阐明财产保险中受益人存在的观点,希望能为我国保险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