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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翁品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08,(5):74-75
公诉案件撤回起诉是庭审过程中的一种诉讼行为,撤诉制度是刑事公诉变更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样也是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一种体现。从我国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制度在立法上与司法上的矛盾冲突谈起,解析我国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制度在立法上与司法程序上存在的缺陷与不足,考察我国公诉案件的撤回起诉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相似文献
932.
河北内丘县石关村农民魏连魁与阎增柱为南北邻居,因闹矛盾,魏连魁将路堵住,不让阎增柱通行,阎以妨碍通行权为由将魏告上法庭。内丘县法院驳回阎的起诉,阎上诉,中院指令内丘县法院重新审理,但内丘县法院又驳回阎的起诉。阎一家等了一年多的结果是:仍然无路可走。阎增柱怎么也想不明白—— 相似文献
933.
在我国,罚金刑执行难甚至成为空判问题的存在严重地削弱了司法权威、损害了司法公平、危害了司法正义.本文拟从这一问题出发,对罚金刑执行难形成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对策等试作探讨。 相似文献
934.
宋春龙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8(5):9-15,25
诉讼要件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的重要理论,具备独特的功能与意义,主要包括诉讼要件构成、审查方式、裁判方式等。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实践中缺乏统一、完整的诉讼要件规定,造成了起诉高阶化、审裁分离、缺乏应对诉讼要件变化的制度等顽疾。应以诉讼要件理论为指导,对民事诉讼进行系统的改造,包括植入诉讼阶段模式,降低起诉门槛,增加上诉与再审中合法性的审查等。 相似文献
935.
作证豁免在获取特殊重大犯罪案件的关键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等方面具有现有的刑事司法制度所无法代替的价值。作证豁免不同于诱供,它有利于缓解我国目前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因而具有正当性。此外,作证豁免制度的建立具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和参考样本,并与现行法律发展的趋势相契合,因而具有可行性。作证豁免制度包括了对作证的同案嫌疑人的不起诉制度和对作证的同案嫌疑人的保护制度等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对作证豁免的立法应当采取分散式模式,在起诉程序、证据制度等中分别规定作证豁免制度的相关内容。作证豁免制度的建构应当先由各地的司法机关开展改革试验,并由立法机关在较为成熟的时期推进作证豁免的制度化。 相似文献
936.
民事督促起诉是旨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民事检察监督方式,自下而上、边实践边总结、先局部后全国是其规则生成路径。错过立法化的新近机会后,只有把研究视角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才可为民事督促起诉的制度化提供共识性路径。被督促单位对起诉自由权的处分受到检察机关之后续行为的强力影响,民事督促起诉因此属于名弱实强、外柔内刚的检察建议。民事督促起诉不是民事公益诉讼的替代物,二者之间不存在先后之序。适用情形、启动时机和文书使用三个方面的规则完善,将有助于提高民事督促起诉的实效性和美誉度。 相似文献
937.
938.
财产处置难一直是人民法院执行难的主要组成。传统司法拍卖也一直广受外界诟病,要求司法拍卖改革之声不绝于耳。而网络司法拍卖作为司法拍卖改革的先行军,自推行以来便争议不断。在本文看来,网络司法拍卖合理、合法。本文谨从法理角度,并结合网络司法拍卖的实际效果以证成网络司法拍卖的正当性,以期在浙江法院,乃至全国法院得以推广。 相似文献
939.
940.
企业合规不起诉由检察机关闭环运作,引发了对检察权异化的担忧以及程序正当性的追问。宪法、刑事诉讼法对法检权力以及相互关系的基本定位,起诉法定主义与便宜主义相结合的诉讼制度,决定了我国检察机关只具有有限的起诉裁量权。对涉嫌重罪的企业直接合规不起诉,逾越了起诉裁量权的范围。企业合规改革需要挖掘法院的角色定位与功能。中国特色的合规不起诉制度,应根据企业犯罪的轻重分别采取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暂缓起诉制度。前者适用于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范围内涉嫌轻罪的企业,其是否不起诉由检察机关独立决定,无需法院司法审查;后者适用于涉嫌重罪的企业,其是否不起诉需要通过法院司法审查决定。法院的司法审查应是实质性的,是否满足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以及是否存在预防刑、责任刑的削减是审查的重点。同时,对于已经起诉的涉企犯罪,法院也需要主动进行审查,包括有无事前合规计划以及评估事后合规整改的可行性,并依据企业合规的情况予以妥当处理,以建构企业合规不起诉法院司法审查的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