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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2月5日,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涉嫌受贿一案在杭州仙居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刘长春多次答非所问,否认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刘长春的辩护人还说.被告人原是正处级领导,而仙居检察院、法院只有副处级,不能审判刘长春这个正处级"领导".(人民网2月7日) 相似文献
192.
一个偶然的机会,记者见到了泰安的名律师马琳。那是在一个法庭上,马琳律师作为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的辩护人,抑扬顿挫,慷慨陈词,果然一派大律师风范!马琳,山东省泰安蓝天津师事务所主任。1991年,马琳白手创办泰安市第二律师事务所,不到两年时间即成绩卓著,到省里介绍经验。并且在这时,组织上欲提拔他任司法局副局长,事业可谓如日中天。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1994年马琳辞去公职,创办了泰安纪1氧、山东第2$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即现在的蓝天津师事务所。他的目光已故得很远——律师事务所向台伙制发展是律师了他的选择。而他的选择… 相似文献
193.
我国刑事诉讼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化,在诉讼中引进控辩式审判模式,交叉询问自然也成为法庭调查的一项制度,《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以上讯问、发问,虽未明确界定为“交叉询问”,但从讯问或发问的顺序、目的以及控辩式审判方式的诉讼构件,属于“交叉询问”。 交叉… 相似文献
194.
“渤海二号”沉船案已过去二十多年了.直到2006年在某些报刊杂志登载了不少“渤二”的文章,但都不够全面或者有出入不对的。全国闻名的中国律师刊物有一篇文章.就有较严重的错误和失实。我是“渤二”案件一审、二审的辩护人,比较了解本案的全貌。现在根据我的回忆和手头的一点材料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相似文献
195.
近年来,对曾在法院担任过审判人员,后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作为执业律师在曾任职过的法院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一些法院根据《法官法》第17条规定,一律决定回避,从而禁止、限制这部分律师执业。笔者认为这种规定、做法过于武断和草率,理论上存在漏洞,实践中负面效应多。 相似文献
196.
举证责任是任何诉讼证明活动必须要面对的首要问题.程序性辩护与实体性辩护举证责任性质不同、证明对象不同;程序性辩护中的举证责任具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双重含义;程序性辩护应由提出诉讼主张方举证,有举证责任卸除或转移,不存在举证责任倒置问题;程序性辩护举证责任是从诉讼主体角度观察的证明标准,实质上是证明标准的主体化,证明标准是从诉讼客体角度观察的举证责任,实质上是举证责任的客体化,程序性辩护中,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既有区别又存在密切关系;对审判程序是否合法不应由原审法官或审判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只能由指控原审程序违法的当事人或辩护人承担举证责任;在程序性辩护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与无罪推定原则并行不悖. 相似文献
197.
198.
量刑公正是司法公正的核心。对刑事被告人量刑的轻重,不仅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能否真正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关系到刑法适用的统一性。为最大限度避免量刑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同时为保障量刑过程的最大公开性和透明度,除了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充分、正确行使要给予重视外,在刑事诉讼平等对抗的特殊环境下,对辩护人量刑建议权的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可操作性、运行程序等进行论证并切实执行也是十分必要的。文章在明确辩护人量刑建议权重要性的基础上,分析论证了辩护人应以科学的量刑指标体系,规范的运作程序行使权力,以此真正实现辩护职能,促进量刑公正。 相似文献
199.
刘植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3,(3):95-100
随着新刑诉法的颁布,构建我国的公设辩护人制度显得尤为必要,但公设辩护人的概念在我国的实务界和理论界却极为混乱。可以借鉴美国的公设辩护人制度,在我国现行法律援助中心下,有选择性地设立公设辩护人办公室和辩护律师指定办公室。针对公设辩护人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除了加大资金投入和人力资源配置外,还需要建立无效辩护制度,以确保辩护质量。 相似文献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