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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刑事诉讼中申请查证权的完善 ‘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应当承认,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极大地推进了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和程序公正。但是,随着其实践中的具体运作,又不断暴露出一些新的亟待完善的问题。下面,笔者就刑事诉讼中辩护人"申请查证权"的有关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一、申请查证权的现行规定关于申请查证权,主要体现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37条1款和159条之中。现行《刑事诉讼法》第37条1款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新的证… 相似文献
262.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是刑事审判中最为重要和关键的基础环节。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九章"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在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98年解释》)的基础上,对公诉案件的审查受理与庭前准备、宣布开庭与法庭 相似文献
263.
一、应严格把握举行庭前会议案件的类型,避免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新刑诉法虽然设立了庭前会议制度,但是否召开庭前会议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有选择性的举行,也就是说该庭前审查程序是可选择性的而非必须的程序。二、应要求人民法院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被告人作为案件当事人,庭前会议所形成的结果对其具有重要意义,而且,由于其在诉讼中作用的不可替代性,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有助于检、法机关充分听取其对相关 相似文献
264.
目前,世界范围内刑事法律援助模式主要包括三种方案:指定律师制度、合同制度与公设辩护人制度,前两者属私人律师(我国亦称社会律师)模式,即国家履行为贫困者提供辩护服务的义务,而向私人律师购买法律服务,私人律师具体实施辩护服务的刑事法律援助模式;公设辩护 相似文献
265.
一、依法及时告知,提升告知效果填写并发放告知书是审查起诉工作的第一步,事关整个审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运行。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三日内,及时送达《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讯问、询问环节,进一步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的方式,详细告知被讯问、询问人员在 相似文献
266.
质证,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对另一方所提供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询、辩驳,并由质证方作出认可或不认可表示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中的质证制度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辩护人(主要是律师)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讼参与人也参加质证活动, 相似文献
267.
在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对陈德惠律师事务所作出有罪判决后,陈德惠、陈德惠律师事务所当庭提出上诉。今年9月6日和9月13日,大连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对陈德惠二审案两次开庭审理,审判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另行宣判。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顾永忠和大连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罗力彦受全国律师协会指派仍然担任陈德惠的二审辩护人;湖南省常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注册税务师聂家峰担任陈德惠律师事务所二审辩护人。他们仍坚持一审辩护观点,为陈德惠和陈德惠律师事务… 相似文献
268.
在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中,时常可见辩护律师的身影。他们受自己当事人的委托,为保障当事人的权利而展开辩护。而党内在对党员违纪案件审理时,却没有“第三方”辩护人角色的设置。一些人甚至认为,是“领导说了算”! 相似文献
269.
从法条关系的角度以及现实适用来看,辫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职业歧视的结果。现实中所出现的一些判例固然可能是罪名本身的问题.但是也可能是对于罪名理解偏差所致。辫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之所以是结果犯,既是因为其犯罪对象即刑事证据具有特殊性.又是因为该罪与其他伪造犯罪的不同性在于其他伪造犯罪的伪造行为与欺骗行为是可以分开的,刑法惩罚本罪行为的重心是作骗行为, 相似文献
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