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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刚刚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规定为危险驾驶罪,旨在以刑事手段更好地为汽车时代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护。这一新增罪名在司法实践中遭遇了种种困境,引发了热烈讨论,其中争议最大的莫过于"醉驾"的认定标准和认定方法问题。本文通过对比、借鉴国外治理"醉驾"的做法,提出主、客观相结合的认定标准和方法并进行简要论证,以期抛砖引玉,对解决问题提供一点思路。  相似文献   
72.
危险驾驶罪疑难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罚的严厉性决定了醉酒驾驶行为也需要考量犯罪情节,而对"情节恶劣"的理解应结合危险驾驶行为潜在危险、造成的后果等情况。危险驾驶罪罪过形态应是间接故意或过于自信过失,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想象竞合犯的关系。基于加大惩处力度的立法初衷,对危险驾驶罪不起诉、缓刑或免于处罚须严格控制。  相似文献   
73.
从原因自由行为的角度,以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的理论,讨论了醉酒驾驶罪的罪过认定,认为交通肇事中的醉酒驾驶的主观方面应该是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74.
《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在性质上属于抽象危险犯,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的行为包括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危险驾驶行为的认定不仅涉及文义解释,还涉及到"情节恶劣"和醉酒状态的认定问题。作为抽象危险犯,该罪也可能存在预备、未遂和中止形态,但从刑法的谦抑性考虑,对其预备、未遂和中止形态应不予刑事处罚。该罪不仅存在共同犯罪问题,还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相关,在司法实践中需予以仔细分析。  相似文献   
75.
醉酒驾车犯罪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蒋凡 《犯罪研究》2010,(5):81-85,108
据公安机关统计,1998年,全国共发生酒后驾车肇事案件5075件,造成2363人死亡;2008年则发生7518起,造成3060人死亡。2009年1-8月,全国共发生酒后驾车肇事案件3206起,造成1302人死亡,其中:酒后驾车肇事2162起(死亡893人),醉酒肇事1044起(死亡409人)。  相似文献   
76.
在定罪中,主要根据醉酒驾车行为是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人在主观上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是间接故意,来决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在量刑中,对以间接故意实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醉酒驾车被告人,即使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由于系间接故意犯罪,一般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交通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的行为,符合自首的两个法定条件,应认定为自首;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属于酌定从轻量刑情节,应结合案件情况决定是否从轻以及从轻的幅度;对被告人是否适用缓刑,同样需要结合案件情况慎重地把握,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77.
醉酒型强奸案件一般多发于相识者及相熟者之间,双方在“是否违背被害人意志”方面往往各执一词,形成“一对一”证据状态。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充分运用“常识、常情、常理”法则,并借助间接证据构建完整证据体系,运用辅助证据增强司法确信,进而得出唯一结论,排除合理怀疑。庭审时,面对被告人的拒不认罪,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通过结构及技巧性讯问,科学合理布局示证、答辩体系充分还原事实,以法庭教育释法说理共促达成社会共识,实现指控犯罪的目的。  相似文献   
78.
醉酒分为生理醉酒、复杂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三大类。其中 ,只有生理醉酒的人为完全责任能力之人。原因中的自由行为是 (生理 )醉酒人犯罪负刑事责任根据的有力学说。行为人对醉酒的不同心态 ,也是考察生理醉酒中行为人醉酒后犯罪的刑事责任时 ,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79.
醉酒驾车肇事之主观归责:故意与过失的博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醉酒驾车肇事的行为人在主观过错上究竟属于故意还是过失?对其进行刑事归责的主观根据何在?我国大陆刑法理论上缺乏支持,实践中亦分歧明显。以原因自由行为的讨论为前提,以责任主义为立足点,分析醉酒驾车肇事行为人刑事归责的主观根据,并对现有理论和实践中可能存在的谬误认识提出合理性怀疑,包括对该类案件如何进行主观归责作出原则性分析,甚至提出“一个主观心态可以支配一个或多个连续行为”的观点,以此得出结论,对醉酒驾车肇事的行为应当以陷入醉酒状态前的主观心态为主要根据,且适当以陷入醉酒状态之后的主观心理为辅助作综合考察,从而准确确定其肇事行为的主观归责定性根据等。  相似文献   
80.
《刑法修正案(八)》实行已有年余,其中规定了危险驾驶罪,这一特殊罪名要求相应配套的取证方式。而经过调研发现,在实务界中仍有采用行政处罚式的取证手段进行取证的行为,与刑事诉讼要求不符。本文试通过实证调查,在获得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对醉酒驾驶案件中警察取证行为进行讨论,力图寻找到一个具有程序性、合法性的取证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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