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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及其向科学发展的转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发展是人类物质活动和精神生活,是社会科学尤其经济学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在全球化与发展时代以及世界各国处于不断地变革、调整和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为了解决转型期发展中大国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总结中国发展的经验,借鉴国外新发展理论及其成功的经验,应该正确认识"什么叫发展,怎样发展,为谁发展、依靠谁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克服和杜绝Jobless、Ruthless、Voiceless、Rootless、Futureless、Independenceless一类病态的经济发展理念,以改革开放的不断创新推动转型期发展中大国的可持续发展,即创新型发展、公平与和谐型发展、绿色型发展和非依附型发展. 相似文献
992.
李雅璇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4(1):52-56,80
文章以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第四条为题点,认为传销犯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亦可为自然人,因而,草案第四条关于传销犯罪的主体的规定并不周延。传销犯罪可以和诈骗罪形成犯罪竞合,此时应当通过考察构成要件、案件事实情况以及构成要件与案件事实情况的符合性再做定论。传销犯罪不可能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形成竞合。传销犯罪一般还裹挟有其他犯罪如非法拘禁、绑架等罪,此时宜数罪并罚。对于引诱他人加入传销组织,或者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即便自身并未参与传销活动,仍宜以传销犯罪论处。 相似文献
993.
枉法仲裁罪的设立是有利有弊、且基本上利大于弊的,但利弊之争并非问题的关键所在.关于枉法仲裁罪的争议,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仲裁的性质上.运用仲裁性质的两分法,可发现仲裁责任属于仲裁的外部关系、应主要从司法性来考量.仲裁的外部关系及其司法性,决定了枉法仲裁罪的设立其本身是合理的.运用比较法可发现,枉法仲裁罪的设立并非是对尊重仲裁的国际惯例的违背,相反,这是在贯彻这一原则性的国际惯例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和需要所采取的合理的具体措施.枉法仲裁罪的设立在短期内仅有较小的消极影响,而从长远来看,枉法仲裁罪的存在不会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994.
论紧急避险中“自招危险”的理论诠释及内在价值构造——以作为义务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招危险”行为能否成立紧急避险,理论学说聚讼不休。但以作为义务为视角进行考察,运用作为义务的基本理论进行解释与判定不失为一个比较有效的尝试。 相似文献
995.
本文从心理治疗和早期预防两个不同的角度介绍了有关青春期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防治,旨在促进国内有关青春期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研究。 相似文献
996.
对于聚众斗殴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目前理论界和司法界尚未形成统一认识。第一种观点认为,聚众斗殴罪是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持该种观点的人认为,聚众斗殴罪的法定犯罪行为由“聚众”和“斗殴”两个行为构成。只有完成了聚众行为并着手实行了斗殴行为,才构成聚众斗殴罪的既遂,如果仅仅实施了聚众行为就因意志以外原因而终止,应属于犯罪未遂。第二种观点认为,聚众斗殴罪是举动犯,在聚众斗殴罪中,聚众行为不是该罪的实行行为,只有斗殴行为才是本罪的实行行为。由于斗殴行为一经实施,即会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直接的严重的损害, 相似文献
997.
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提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由此可以得知,无罪推定是在假定被告人无罪的基础上,非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为有罪。 相似文献
998.
999.
1000.
对于“侵犯商业秘密造成重大损失”是否存在犯罪未遂,存在着肯定说和否定说的争论,其焦点在于“造成重大损失”是判定既遂与未遂的条件或者是罪与非罪的条件,应当认定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条件,但是“侵犯商业秘密造成重大损失”也可能存在犯罪未遂,判定关键在于是否实际侵害了商业秘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