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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量刑活动基本上可以分疏为两条路径:量刑规范化和量刑个别化。“和而不同”恰是对量刑活动之量刑思想的精当概括。其中,“和”是量刑规范化的思想指向,“不同”是量刑个别化的思想指向。体现“和”之意蕴的量刑规范化与体现“不同”之要旨的量刑个别化共同筑成体现“和谐”意境的量刑机制。  相似文献   
102.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程序改革。刑事诉讼制度的体系化特性,决定了量刑改革不可能仅仅依靠程序上的分离,而是需要从整体上对刑事诉讼制度进行调整。在现有体制内进行修正,或将定罪量刑分而治之,是两种不同的改革方案。方案的取舍则需要对其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  相似文献   
103.
量刑建议权有效行使以司法分权理论、程序过程理论为其理论依据。在量刑建议权有效行使的标准上存在着两个误区——将审判监督权与量刑建议权行使标准等同和将公诉权中的定罪请求权与量刑请求权的有效行使标准等同。有必要确立有效行使标准的原则,并确立量刑建议权有效行使的宏观标准和微观标准。  相似文献   
104.
《论语·季氏》中记载着孔子这样一段话: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意思是说,君子有九件事情要经常考虑:看东西的时候要考虑是否看明白了;听事情的时候要想想是否听清楚了;待人接物时要考虑自己的脸色是否温和;对别人的态度是否恭敬;说话  相似文献   
105.
中国量刑独立的最终去向是迈向多元性。特别是相较于定罪程序,量刑程序因量刑信息的多元、参与主体的多元和量刑规则制定主体的多元而呈现出开放性特质,并因为量刑形式、方式的多变和量刑证据规则的宽松而呈现灵活性特征。  相似文献   
106.
禁止双重评价原则意味着量刑所依据的事实,必须是选择法定刑所依据案件事实之外的量刑情节。由此原则出发,量刑评价案件事实的势力范围须重新划定,对于那些属于犯罪成立判断的事实或属于衍生犯罪构成的事实,在宣告刑的裁量中,不得再作为影响宣告刑选择的量刑情节适用。当然,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应否重复评价需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07.
刑事政策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宽与严是我国古代的刑事政策考虑的两极,时下我国的刑事政策渐趋宽缓,通过分析其产生原因和源流,在甄鉴刑法各学派的观点的基础上,可以认为从宽与从严的基准应是根据具体情势,在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达到良好平衡。  相似文献   
108.
伍晓阳 《中国人大》2010,(15):40-40
交通事故越来越多,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认为,交通肇事的立法或者说司法解释需要调整,处罚的档次应该往上提,也就是说量刑要提高。  相似文献   
109.
故意杀人行为的定罪量刑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工程,而我国刑法却只予以了简单的规定,致使实践中出现同案不同判或本应以故意杀人罪评价的行为却在其他罪中评价,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类型化”的方法论指导。在我国对故意杀人行为进行类型化,有其历史基础和国外经验的借鉴;并且有其现实意义,即有利于我国故意杀人罪量刑基准的确定,有利于从立法上消减死刑条款,有利于处理《刑法》第17条第2款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有利于弥补对行为评价的不足。  相似文献   
110.
王新玉 《经济与法》2003,(10):29-29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公诉活动中引入量刑建议制度的改革成了理论界研究的对象。在司法实践中,四川省什邡市检察院、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等也进行了量刑建议的试点,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什么是量刑建议呢?一般来说,是指公诉人代表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活动中,就被告人应当判处的具体刑罚,包括刑种、刑度、罚金数额、执行方法等.向法院提出的要求。从国外立法来看,检察机关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是大多数国家的检察制度所接受的。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由于法律制度和法律传统不同,它们的量刑建议制度也各具特色。在普通程序中,英美法国家的检察官一般不就量刑问题向法庭提出建议,他们一般只提请法官注意适当的量刑原则,而大陆法国家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是非常确定而突出的。我国是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在刑事审判程序中建立量刑建议制度无疑符合我国的法律传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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