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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赵虹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5,13(1):3-4
百年大计,人才为先。落实人才强检方针,检察培训工作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如何围绕检察职能的充分实现,提高检察人员的执检能力,落实高检院领导关于加强检察培训工作的指示精神,提升检察培训工作的品质,是关系到检察事业繁荣和检察工作整体发展的大事。检察培训教学改革涉及培训的目标定位、政策导向,组织体制、工作机制,课程设计、师资建设、教材编写、方法创新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我们在认真审视和反思现状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开拓创新。 相似文献
42.
43.
司法会计是检察技术门类中的一种,在实践中司法会计技术人员摆正位置、热情服务,全面收集所需检材,充分了解案情、客观公正的态度,出具准确可靠的技术结论,是做好司法会计工作的几个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44.
吴志远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5,7(3):58-60
在我国目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银行占主导地位的金融格局下,信贷市场建设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结合目前我国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作较为深入的分析,揭示产生这些问题的制度性原因,有利于消除“金融抑制”。 相似文献
45.
46.
47.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公诉活动中引入量刑建议制度的改革成了理论界研究的对象。在司法实践中,四川省什邡市检察院、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等也进行了量刑建议的试点,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什么是量刑建议呢?一般来说,是指公诉人代表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活动中,就被告人应当判处的具体刑罚,包括刑种、刑度、罚金数额、执行方法等.向法院提出的要求。从国外立法来看,检察机关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是大多数国家的检察制度所接受的。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由于法律制度和法律传统不同,它们的量刑建议制度也各具特色。在普通程序中,英美法国家的检察官一般不就量刑问题向法庭提出建议,他们一般只提请法官注意适当的量刑原则,而大陆法国家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是非常确定而突出的。我国是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在刑事审判程序中建立量刑建议制度无疑符合我国的法律传统。 相似文献
48.
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外包标准》(建议稿)介评 ——兼论我国金融外包监管法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外包给金融风险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有鉴于此,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先后出台了两份建议稿试图为银行业务外包风险监管在欧盟的框架内提供统一的指导原则.名为<外包标准>的建议稿是在<外包高级原则>(建议稿)的基础上于2006年4月出台的,二者在名称及具体内容上都有较大的不同.<外包标准>建议稿在保留第1份建议稿特色的基础上,强调了对客户金融隐私的保护,修正了金融监管部门对外包的监管权,使外包业务的分类更加明确.但是,现行建议稿在监管标准的制订上未充分考虑不同种类的外包商可能对外包风险造成的影响,要求所有的外包都必须有服务水平协议也较为绝对化.参考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在金融外包监管方面的立法经验,考虑我国金融外包的实践,我国应当制定普遍的金融外包监管法,同时对<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中电子银行业务外包部分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49.
50.
刘宪权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10(3):64-71
在共同金融犯罪中,无特定身份者可构成有特定身份要求的金融犯罪共犯,但无特定身份者不可能成为有特定身份要求的金融犯罪实行犯。有特定身份者与无特定身份者构成的共同金融犯罪是否以身份犯性质的金融犯罪定罪,关键要看有特定身份者是否实施了实行行为。单位也可以成为共同金融犯罪的主体。承认一定范围内的片面共犯为共同金融犯罪与我国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理论并不对立,而且也符合司法实践的需要,并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