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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刑事冤错案是刑事诉讼必然要承担的风险,那么如何更好地完善刑事冤错案的预防、发现、救济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2012年修正的国家赔偿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然而我国的刑事赔偿制度依然存在一系列问题不可回避,如:死刑适用所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精神抚慰金规定过于原则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刑事冤错案赔偿制度的完善,文章立足于上述问题进行了系统论述,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162.
<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司法领域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审判中心主义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事司法基本格局开始由传统的侦查中心主义开始向审判中心主义转型。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其中的一项核心内容就是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 相似文献
163.
164.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高空抛物伤人事件频频发生,不仅伤害他人的身心健康,而且影响大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如何改善高空抛物屡有发生的窘境?面对错综复杂的事后赔偿、追责,是否能有行之有效的处理方式?社会关注度极高。2019年12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相似文献
165.
错案追究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姚建才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4,(2):54-57
错案责任追究作为一种对司法工作人员特别是法官、检察官的内部监督制度,施行以来就备受争议,并且在运行中产生了一些问题。由于价值取向的偏差、理论基础不足、自我追究的非现实性以及法律依据欠缺等原因,该制度宜废除,而代之以司法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惩戒制度。 相似文献
166.
我局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执法局,对本市环境保护和自然生态环境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1998年市人大把我局作为全市推行执法“两制”的四个试点单位之一。五年来,在市人大、市政府的指导下,我们先后到汉川、应城、天门、宜昌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局实际,确定了从基础建设人手稳步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工作思路。通过五年的努力,执法“两制”已成为我局环境执法工作的基本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促进了我市的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 相似文献
167.
作为近期被发现的一起刑事错案,湖北佘祥林案一度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法学界和律师界也就这一案件所暴露出的中国刑事司法制度中的问题进行了讨论。诚如大多数讨论者所认为的那样,这一案件不仅显示出中国的刑事侦查程序、公诉制度、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制度存在诸多方面的缺陷和不足,而且还说明审级制度、国家赔偿制度乃至司法独立制度也到了不改革不行的地步。然而,参与这场讨论的人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辩护律师无法发挥作用也是导致佘祥林冤案得以形成的关键因素。原因很简单,无论是第一审法院还是第二审法… 相似文献
168.
张宗亮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1998,(2)
甘肃武威地区发生的“11.8”重大错案暴露出来的问题极具典型性。本文仅从心理学角度对此案加以剖析,认为导致此错案发生的原因在于主体的急于求成心理、先入为主心理、有罪推定心理、互相迁就心理等。为此,应采取提高科学认知水平、保持适度的动机、用坚强的意志控制情感、克服心理定势的消极影响等措施,才能切实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69.
170.
刑事错案形成的心理原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错案的成因包括直接原因、环境原因和心理原因,其中心理原因(主要表现为包括"遂道视野"、"证实偏差"等在内的各种心理偏差)对错案的形成有更根本的影响。绝大多数直接原因,如刑讯逼供、隐瞒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忽视辩护律师的合理意见等等,都是各种心理偏差的外在表现。而绝大多数环境原因,如不合理的考核方式、司法经费不足等等,之所以会导致错案,主要是因为它们强化了这些心理偏差。根据这些心理偏差对错案形成的可能影响,可以在心理学层面总结出刑事错案的形成过程及规律,而我国近年来纠正的22起刑事错案可以为此提供验证。我国有必要完善当前的刑事司法体制,以减少这些心理偏差对办案人员的影响,进而更有效地防止错案的发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