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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非法移民问题的国际法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法移民问题被称为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一道难题,如何从国际法的角度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和防范对国际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本文以国际法为视角,对非法移民的概念和国际层面的危害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并在分析联合国所建立的控制非法移民的国际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非法移民国际立法及其实施机制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52.
防范非法取证与刑事错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振川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15(1):3-4
研讨非法取证与刑事错案,对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维护法律公平和法律正义,促进刑事诉讼活动的规范和完善,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现实、积极、重要的意义."非法取证与刑事错案"不仅是司法领域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的和世界性的问题.可以说,世界范围内的绝大多数国家,包括西方发达国家,也需要很好地研究和解决这个现实问题.从我国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出发,怎么能够更好地杜绝非法取证,防止刑事错案,涉及到人权保障事业,涉及到社会公平正义,涉及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解决好这个问题,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人民的要求,也是我们法律工作者的责任. 相似文献
153.
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在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各犯罪构成要件上都有区别,罪数形态上亦有区分执业医师擅自脱离执业地点和不按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行为应以非法行医论处,有证医疗机构的无证“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活动造成损害的应以非法行医论,无证人员无偿提供医疗服务的仍属非法行医行为,刑法立法上应当对此作出相应规定以资完善. 相似文献
154.
155.
156.
我国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极不清晰,瑕疵证据的补正规则与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杂糅,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与实物证据鉴真规则混同,非法实物证据规则之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不分。应回归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定位,以保护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为导向,将所有非法实物证据纳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厘清相关概念,通过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引导的方式对“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补正或者合理解释”进行阐述,明确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的实体要件,激活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157.
共享经济的快速普及带动了网约车行业的繁荣与发展,但是在运营安全管理及运营合规性等方面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探究网约车司机、平台与乘客三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仅有助于厘清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有助于网约车服务的规范化、持续化发展。在明晰各主体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文章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角度阐述了我国网约车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立法、规范执法、充分利用司法优势等措施构建既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同时也符合法治原则的网约车服务法律规制新体系。 相似文献
158.
我国现行电子数据审查规则围绕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关联性四个层面展开。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过于强调真实性审查,而忽视其他层面的审查,甚至认为后者的价值顺位可以让渡于前者,补正采用。在取证活动中,此种做法不仅易使公民权利遭受侵害,而且可能引发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困境等一系列问题。故应当从权利保障的视角重构取证原则和程序,依据价值层次重构审查规定,梳理非法电子数据排除规则的适用情况,使合法性审查发挥实际效用。 相似文献
159.
姚瑶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4,(2):94-106
数据蕴含的巨大价值引发了非法获取数据犯罪的刑法适用问题。本质上,该问题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不法争议的外在表现与必然结果,解决的根源在于梳理获取数据的行为对象与样态,进一步解释数据安全法益的内涵。理论界对数据技术属性提供刑法保护以及法益独立化保护的主张,体现了刑法技术化倾向,与法益证成标准及法益理论初衷相悖。妥当的解释路径应当是将数据犯罪的刑法性法益定义为个人法益、公共法益或者国家法益的传统法益,行政法层面数据安全管理秩序法益只能作为先法性法益影响数据犯罪的量刑,以调和刑法保障性与谦抑性之间的紧张关系。基于此,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适用方案应当是坚持本罪“法益保护传统化”的限缩适用以及“具体危险犯”的妥当适用标准。 相似文献
160.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0,(6):46-49
《监察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监察证据具有进入刑事诉讼的资格,但是该证据能否作为最后的定案证据还需要看它是否具备证据能力。现行《监察法》并未对证据的审查制定相关细则,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背景下,完善法庭对监察证据的审查对查明案件事实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言词证据是监察案件的主要证据形式之一,但在获取言词证据的过程中可能存在非法取证的可能,故而需要加强对言词证据的审查。应当在刑事诉讼中贯彻直接言词原则,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同时要建立调查人员出庭制度,重点审查被调查人口供的自愿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