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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
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全面而深远,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监所检察、控告申诉等五项业务工作,所受影响最大也最为直接.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既要立足全面,更要着眼于主要业务和关键环节,通过解决好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全面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972.
季文娜 《前沿》2012,(2):112-114
美国这个国家历史虽然不长,但在它不长的历史进程中,美国政府制定了具有不同政治倾向的对外政策,这些对外政策对美国的内部和外部事务产生着巨大的作用力。本文通过对美国历史文献的历史性分类整理和研究来考察美国外交政策的历史走向,找出在不同历史阶段中贯穿其中的"扩张思维"。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历史走向进行连贯分析有助于我们浅要预测其外交政策的未来趋势。  相似文献   
973.
在司法实务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未决羁押措施,可以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或审判,有利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有利于震慑犯罪。但由于我国未决羁押制度存在适用普遍化、目的异化、救济机制匮乏等诸多问题,因此,应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观念,注重保障人权,使拘留、逮捕与羁押分离,构建羁押的司法审查制度,不断完善被羁押人的权利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974.
危险驾驶罪不能判处有期徒刑或其以上刑罚,并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这给刑事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的冲击。由于不能逮捕,实务部门往往想方设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甚至出现了超期羁押、违法羁押的情况。有观点认为可以通过适度提高法定刑、灵活运用拘传措施来解决问题。然而,轻罪不羁押,至少尽可能不羁押是国际通行的原则,上述做法并不符合我国刑事诉讼现代化的发展方向。究其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缺乏相配套的轻罪处理程序、审前羁押程序门槛过低。应当设立相应的轻罪程序,同时将到案与羁押相分离、提高羁押的程序门槛。唯此,方能根本解决危险驾驶罪中出现的程序问题,使轻罪程序走上现代化之路。  相似文献   
975.
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增设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对我国现行逮捕羁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强化检察监督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的无羁押必要性建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意见。要保障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得到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要从立法的基本立场以及基本的价值追求出发做好司法解释,对诸如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的启动、审查的主体、审查的间隔时间、审查的标准、必要性证明责任、审查的模式、审查的期限以及权利救济等问题,作出符合立法宗旨的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976.
醉驾入刑以来,各地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形成羁押与非羁押两类快速办理模式。羁押模式在合法性方面存在瑕疵,而非羁押模式能够经得起立法及司法的检验。总体上要求在办理醉驾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非羁押措施、检察机关依法快速审查起诉、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相似文献   
977.
羁押是一种以剥夺被羁押人人身自由为特征的强制措施,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也应兼顾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对现行羁押制度进行重新审视,构建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限制羁押的不当使用,维护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即契合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原则,又保障了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运转。  相似文献   
978.
刑事强制措施是通过对基本权之干预来实现程序保障目的的行为。强制性和程序性是刑事强制措施的基本属性,共同构成强制措施发挥作用的内在机理。依对人身自由的干预程度,可以将刑事强制措施分为羁押与羁押的替代措施。二者在目的指向上具有同一性,但在实现方式上存有区别。新《刑事诉讼法》将监视居住定位为逮捕的替代措施,理顺了刑事强制措施的层次性和内在关联,有利于减少逮捕措施的适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979.
刑事诉讼中,逮捕及随之而来的羁押是对公民基本权利最严厉的干预措施,应当符合法律保留原则。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逮捕事由作了例举的、详细的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只有出现法律容许的逮捕事由,才能采取逮捕措施。逮捕事由是否存在,应当依据具体的事实认定。重罪逮捕应当限缩适用。预防性羁押应贯彻比例原则,不能太过宽松,尤其以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方式来防止财产犯罪,不符合公共利益的优越性。实践中隐藏的逮捕事由——押人取供应当禁止。至于如何以逮捕、羁押方式避免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再次受害,我国未来立法与司法还需进一步的思考。  相似文献   
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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