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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错误出生损害赔偿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错误出生之诉中,因医生的过失未检测出胎儿有严重的疾病,致使孕妇生下有缺陷的婴儿,使父母为缺陷儿支付了大量的医疗费、照顾费和抚养费,同时遭受了精神上的痛苦。对这些损害,父母有权要求赔偿。在我国,可以适用侵权法和合同法来处理此类诉讼。 相似文献
352.
由于机动车损害赔偿事故的多样化和不确定性,很难对赔偿主体进行一致的认定.根据危险责任思想和报偿责任理论,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项标准作为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一般原则,并对在各种具体情形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主体的认定一一作出了分析. 相似文献
353.
通过具体案例,分析阐述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瑕疵,诸如,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范围太小;能够提起损害赔偿的范围过窄;举证难度太大;赔偿数额不够明确等等,并探讨了实践中尚存争议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354.
商人商事目的在商法当中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决定商人行为的性质、被商人使用的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或者其他权利的性质和商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范围具有决定性意义。商人的商事目的使他们实施的侵权行为从单纯的民事行为变为商事行为,使被他们使用的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其他权利从单纯的人格权变为单纯的财产权,使商人就其侵权行为对他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变为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355.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立法,是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法律适用由二元向一元转归的标志,但是在立法的基本理念和具体问题的处理上仍然存在很多缺陷。医疗损害赔偿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赔偿,不应完全照搬一般民事侵权赔偿,此次立法没有体现该理念,更没有体现医疗损害限额限项赔偿制度。立法中以过错责任为原则,过错推定为例外的归责原则,没有将医疗行为及我国医疗行业的特殊性体现出来,严重过错作为医疗损害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更为合理。而且免除医疗机构赔偿的情形规定得也不充分,医疗责任保险作为医疗损害赔偿的基础,在立法中也没有体现。 相似文献
356.
德国法中痛苦抚慰金的惩罚性辨析——兼评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2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许多人还在笃信传统的公私法划分,而拒绝承认损害赔偿责任之惩罚性的时候,德国的司法实践却已经悄然偏离了这一信仰。文章以联邦最高法院的一系列判决为例,证明德国在人格权损害赔偿案件中已经引进了惩罚性,进而厘清作为惩罚性赔偿主要指标的侵害方因素。从这个角度出发,对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惩罚性进行了比较研究,阐明了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惩罚性功能的必然性。 相似文献
357.
陈有限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2(2)
危险犯的危险是指危害行为所造成的具体危险状态;危险犯概念的界定不应考虑其犯罪形态。我国刑法中的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所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了具体的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犯罪。 相似文献
358.
359.
何峻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1,(6):65-69
虽然我国现行的行政法律制度并未在行政侵权赔偿责任中确认精神损害赔偿,但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以构成对公民名誉权的侵犯,并造成精神损害,在确立法治行政原则的现代社会,行政侵权赔偿中肯定精神损害赔偿,有利于衡平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在全社会确立民主法治意识。 相似文献
360.
程彦彬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2(2):89-93
证券欺诈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及赔偿金的计算异于一般民事赔偿。其确定损害赔偿的方法有净损益法、毛损益法 ;计算赔偿金的方法有净差额法、净差额修正法以及对操纵市场损失的整体计算方法。本文在研究上述方法及介绍各国立法的基础上 ,针对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在虚假陈述行为损害赔偿方面之不足 ,提出了我国证券欺诈损害赔偿问题的若干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