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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222.
张学博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2,(4):116-126,129
蒙牛乳业是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一个经典案例。从蒙牛乳业有限合伙制PE的交易结构入手,研究其税务安排,发现现行有限合伙制PE税制在普通合伙人的附加收益的所得性质、回拨机制、亏损抵扣等问题上均存在税法歧视有限合伙的问题。同时,考察美国参众两院关于有限合伙制PE最新的税案,对有限合伙制PE持限制态度。因此,对于有限合伙制PE应在采取税法鼓励的同时,通过税法手段防止其成为资本圈钱的金融工具。 相似文献
223.
王隼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3(1):10-13
我国刑法是一个以刑法典为主干辅之以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制定法体系,由于制定法固有的局限性,在纷繁复杂而又急遽变化的社会现实面前屡屡暴露出其僵化和滞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虽然缓解了上述矛盾,但司法解释大多仍表现为抽象的规范性文件,无法从根本上克服制定法的局限性.因此,讨论在刑事司法中引入判例的相关问题,便成为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的课题. 相似文献
224.
王建彪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7(3):5-9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 ,企业及其它营利性组织的发展壮大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然而 ,人们没有给予合伙这一古老的经济组织形式以足够的重视 ,最突出表现在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这一问题上。这与合伙组织在经济发展中其独特的地位和作用不相适应。确立合伙第三民事主体地位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225.
王炳蔚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1(1):33-36
鉴于我国《海商法》立法中对提单持有人定义的缺乏及对提单持有人法律地位规定的不明确。本文针对我国《海商法》的现行规定,从提单持有人的概念,识别及今后立法建议三方面对提单持有人问题加以论述,指出了我国《海商法》法条中所使用的提单持有人的含义,提出应以是否经正当转让程序作为识别提单持有人身份的依据,并在定义和权利、义务的规制方面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26.
227.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于2010年1月1日如期建成,这既是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发展的一个重大标志,同时也对双方的关系发展提出了更新和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新的动力来推进。新的动力首先源自现有基础,即继续夯实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其次是强调地区治理,再次是推动地区认同的建设,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推动力是“和谐地区”。 相似文献
228.
吕苏榆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4)
有关合伙的法律地位问题多年来一直是法学界争论的焦点.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为讨论的着眼点,指出:究竟应否承认合伙是与自然人和法人相并列的第三民事主体,不能一概而论.应以科学的合伙分类为前提,根据不同的合伙性质,赋予部分合伙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在我国,《合伙企业法》已通过对个人合伙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而在实际上赋予其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为此,建议应将其中关于合伙人的资格范围限制予以取消、以便使所有的合伙企业都能依该法实际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229.
中国创业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正处于转型时期.<劳动合同法>、<合伙企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及修订,加强并改善了创投产业发展的法律环境.而发展及架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政策导向也对创业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然而对于仍处于发展阶段的中国创业风险投资产业而言,完善法律法规与建构整体资本市场的环境与机制乃是现阶段发展中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230.
宋行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3(3):19-22
社区矫正是以人道为内在价值的非监禁刑的非刑罚化的处遇方式,非刑罚化是其基本属性,助人自助是其应有功能。在当代中国的现实条件下,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应以推动刑事法治建设和自身的技术性建构为重点。在社会物质、精神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的背景下,应着力培育公众的认同,通过评估和意愿建立矫正关系,防止公众和犯罪人的刑法规范意识的异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