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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欧洲人权法院对于非法证据的处理与英美法系国家迥然不同。欧洲人权法院并没有就如何排除非法证据制定系列指导性的纲要,而是采取个案中具体考量的办法,重点考察公权力人员的非法取证行为是否给整个诉讼程序造成不公,以及获取证据与案件关联性的有无及强弱,在此基础上决定证据排除与否。 相似文献
182.
张雨萌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3):23-24
对于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完善首先是对司法人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的培养,增强其人权、程序、法治意识,只有在打下坚实法律意识的基础上才能保证该程序的顺利实施。完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第二个方面措施是对其自身内容的完善。通过前文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自身规定性内容的分析,本文最后提出应从非法证据的法律规定、非法证据证明标准的重新界定、赋予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裁判主体地位、延伸证人、被害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提出时限等四个大方面予以完善。除此之外本文还提出应对有关制度加以完善。对于外部制度的完善,本文提出应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即完善及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以及强化驻所检察官的监督职责等。 相似文献
183.
我国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对非法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进行了具体的界定,也对排除非法证据问题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它不仅对侦查办案机关,特别是办理刑事案件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证据标准;更有力地遏制了冤假错案的产生,并对以往的某些办案规定及审讯理念产生了巨大的撞击。从现实意义而言,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既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法制化、精细化的表现,也是维护与保障人权的一项社会进步的体现。 相似文献
184.
花辉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26(6):120-123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也逐年提高,高校办学规模也随着连年的扩招而进一步扩大。面对高等学校经济活动总量的不断扩大,教育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推进高校财务管理的改革,尤其是通过建章立制等方式,大大提高高校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相似文献
185.
彭凤莲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19(3):10-12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数额犯应以收获毒品原植物作为既遂标准;在收获前的整个生长过程中,只要是基于种植者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没有收获的,都是犯罪未遂;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成立犯罪中止。 相似文献
186.
自招危险情形下的紧急避险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璇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7,2(1):71-76
自招危险者是否享有紧急避险的权利?理论界存在否定说、肯定说、二分说以及相当说四种观点。破解这一理论难题的关键在于实现权利保有和责任追究之间的平衡。一方面,应当允许自招危险者实施紧急避险,因为这体现了法律宽容谦抑的品格和法益保护的思想,符合刑法关于紧急避险和中止犯的规定,在具有可操作性的同时又与社会一般观念相吻合。另一方面,行为人也必须为自己招致危难的过错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87.
利用村社平台,构建适应农村社会实际和农村违法犯罪少年实际的非刑罚处置机制,村社在对违法犯罪少年的控制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1.行为监控;2.心理辅导;3.知识传送;4.联系反馈。 相似文献
188.
刘德利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8,(2)
本文从民法的角度界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的犯罪对象和行为样态:前者包括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犯罪所得为民法上的原物,犯罪所得收益为原物产生的孳息;后者包括隐瞒行为和掩饰行为,隐瞒行为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以及其他隐瞒行为,掩饰行为包括加工等。 相似文献
189.
责令限期拆除本是行政机关针对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行为常见的执法手段之一,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责令限期拆除行为的性质以及可诉性存在较大争议。尽管《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九条并未明确责令限期拆除是否属于行政处罚,但其第六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作为兜底性条款为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性质保留了法律依据。基于责令限期拆除行为的"二元化"结构,若行政机关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行为居于行政执法程序的中间环节,则将其视为一种过程性的行政命令,不具有可诉性;若行政机关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行为居于行政执法程序的最终环节,无论其采取何种形式,均视为行政处罚,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履行查处程序并进行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190.
金钟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3,25(1):72-78
新刑诉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创新规定所体现的中国特色,在具有较为强大的制度、实践优势的同时,也存在因难以满足排除机制的内在要求而可能发生的"刑事程序失灵"风险。规避风险的有效路径,在于足量掺入确保诉讼功能平衡、增强排除诉讼特性的要素,以规避潜在的"任意排除"、"关门排除"、"自我排除"、"差异排除"风险。具体设置上,一是可对应非法证据排除的两种不同排除模式,分别采用"排除合理怀疑"和"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二是应以确保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两大诉讼功能的适度动态平衡为设置标准,审慎、合理地拟制非法证据排除的操作程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