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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欧阳恩钱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2):49-50,18
父母责任的效力是责任实施要素中的重要环节,包括父亲与母亲、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父母与第三人之间的责任分配与负担关系.其中,父亲与母亲应作为整体但却不负连带责任,责任的负担以拥有监护权并事实上能行使监护权为限,允许父母一方以已尽监护义务而免除自己的责任;对具有责任能力的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有过失的父母应与之承担连带责任,并可进行内部求偿;在父母与第三人共同过失的情况下,应严格按自己责任原则,未成年子女无需承担父母的共同过失,父母也无需承担未成年子女的过失. 相似文献
42.
宋素娟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25(2):29-32
刑法中设置中止犯并给予宽大处理的主要目的在于鼓励人们及时退出犯罪,然而,由于共同犯罪的特殊性,共犯人成立中止的条件比较严格,致使鼓励中止、预防犯罪的刑事政策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针对此问题,在中止之外承认脱离共犯关系,有助于缓和这一矛盾。 相似文献
43.
陈晨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1):11-15
文章认为 ,在经由义务的社会 ,权利的社会后当代社会在法律学的眼中应当是一个责任的社会。在一个责任的社会中 ,任何民事主体都是具有抽象责任能力的 ,法律的后果必须有相应的承担 ,在具体的责任能力上则因主体的不同而呈现出完全或有无的特征 ;文章通过分析民事主体的人格三要素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独立性和非对称性 ,指出民事责任能力独立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提出建立符合实际的新的人格制度 :在具体的责任能力的判断标准上 ,通过民事责任本质和民事责任方式的实证分析 ,文章建议采取“客观说”,既是以责任主体的意思状况、行为能力和法律规定综合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44.
当前刑事案件侦破难度较高,侦查主体现场意识衔接作用对侦查破案尤显重要,所以,必须 强化侦查人员现场意识的确立和运用。 相似文献
45.
人格刑法学的构想(下)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人格刑法学”是在调和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近代学派的对立时提出的刑法理论。人格刑法学从相对自由的主体的人格出发把握刑法学中的人 ,根据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责任三个要件的犯罪论体系 ,把责任作为犯罪论的核心和最后的犯罪要件 ,从行为责任和人格形成责任两个方面探讨人格责任论 相似文献
46.
张国华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3(1):41-43
工会应成为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构筑和谐劳动关系的主体。不断提高女职工的素质,帮助女职工解决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47.
人格刑法学的构想(上)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人格刑法学”是在调和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近代学派的对立时提出的刑法理论。人格刑法学从相对自由的主体的人格出发把握刑法学中的人 ,根据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责任三个要件的犯罪论体系 ,把责任作为犯罪论的核心和最后的犯罪要件 ,从行为责任和人格形成责任两个方面探讨人格责任论 相似文献
48.
在当代中国,制度性疏导应当是解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问题的基本选择。作为基本人权与宪法权利,联合行动权的存在与运行是实现国家与社会力量平衡的一种手段;联合行动权的行使本身凸显了某些社会问题的重要性与严重性,促使人们关注这类问题(包括规则本身)的严重性质与解决机制;宪法秩序范围内的联合行动权的行使可以起着社会安全阀的作用,它本身具有宣泄社会不满的功能并从根基上稳固社会。刑法在由联合行动权行使而引发的社会问题面前,应当保持基本的理性与宽容,包括立法的“犯罪化”、司法的“犯罪化”与“刑罚化”。 相似文献
49.
责任保险与侵权法是现代损害赔偿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两种制度,两者的发展具有互动性关系,在功能上则具有协作性关系.现代损害赔偿体系具有救济、惩戒和预防三大基本功能,其中救济功能的对象是受害人,惩戒功能的对象是加害人,而预防功能的对象是社会.在救济功能方面,责任保险具有更大的优越性,但也有其不能覆盖的区域.在惩戒功能方面,侵权法的惩戒体现在过错责任下的加害人故意和重大过失,过错责任下的加害人一般过失以及严格责任、公平责任并不体现惩戒功能.在预防功能方面,两者具有同等功效,均能引导当事人预防事故发生. 相似文献
50.
医疗管理损害责任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中的一种具体类型,与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一道,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体系。医疗管理损害责任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54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但与该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构成竞合关系,受害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选择法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