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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5):51-54
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当化,是指通过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而得出的最终结论(判决)能够获得一种法律上的权威,这种法律上的权威能够使得判决被诉讼当事人及社会承认和接受。对司法程序的服从,是法官自由裁量权得以正当化的最重要条件,这与司法活动的过程与性质相关。司法的产生与某种公平观念存在着重要联系,而在司法场域内,当事人的公平观总是对立的,这就需要一种方式,对这种对立的公平观进行消弭。在现代法治语境里,程序是人类目前所能找到的消除这种对立的最好的方法,而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当性也将依赖于程序而获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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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三大原则之一,对于我国刑事法治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时至近日,习惯性的从“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之意理解罪刑法定注意不免有所缺漏,难以领略该思想的实质内涵,也难以深刻体会刑法先哲们提出这一思想“保障人权”初衷。只有从罪刑法定主义的产生、发展及价值内涵,从刑法先哲的思想深处去体会品味罪刑法定主义的应有之意,才能探析罪刑法定主义的深刻内涵。 相似文献
23.
张晓燕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0,(5):43-46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存在一些"不和谐音符",从某种角度上说,它们是由社会不公所引起的。本文试以"社会公正"为视角解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音符",以期实现社会公正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24.
孙中华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65-68
相对于法治而言,现代警察权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是同等重要的两个概念。确认警察权的合 法性与保障警察权的正当性是现代警察依法行政的必要前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