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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调适是民族学长期关注的社会现象,民族学界的前辈们对其进行诸多探讨,得出了诸多带规律性的有价值的理论.然而对于个人行为在文化调适中的作用探讨得不够.本文以"瞿氏宗族的恢复过程"为例,就个人愿意或行为在文化调适中的影响力作一点尝试性探讨.从本文分析的"瞿氏宗族恢复过程中个人行为"的表现可知,文化调适的结果,绝不是某些人意愿的兑现,而是众多人的不同意愿磨合兼容后达成的整合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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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在家庭内部关系与结构上显现出自己的民族特色,然而,随着生产方式变革,土家族家庭生活也发生改变,但是,大家庭的影子在土家人的心目中并没有泯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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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宗教与中国文化精神:兼论中国人信仰的历史特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志捷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0,(1):61-64
中国化与世界其他主要化的重要不同在于,中国化的基本精神是人主义的,不是宗教神学的,在中国历史上,官方信仰了、学信仰也间信仰互相交错又彼此疏离,哲学和宗教的关系及其在整个民族化中的作用十分复杂,从全局上看,儒家哲学和道家哲学的互渗互补构成了中国传统褒庇的主干和基本线索,提供给中国人尤其是知识人以安身立命的依托。虽然道教、佛中国历史上也有长久的影响,但追求彼岸不是民族化的主要传统。了解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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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土家族宗族的文化功能及其当代调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通过对土家族宗族文化功能的分析,指出了其对构建当代和谐社会的借鉴作用,并对其当代调适提出了一点浅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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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近代少数民族婚姻形态的宗法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是人类生理、心理发展和繁衍后代的自然需要,是构成家庭、产生宗族的基础.我国近代少数民族的婚姻形态,处处渗透着宗法的色彩和内容,反映了宗法的族权、父权、夫权、神权在少数民族家庭婚姻生活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体现出浓厚的宗法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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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如程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15(6):28-34
宣统二年(1910年)五月颁行的《宗室觉罗诉讼章程》明确规定了满清皇族的司法特权.因皇族特权的"入侵",原由《法院编制法》等赋予检察厅的多项具体职权受到了一定限制.由于检察厅是国家整体利益的代表,因此,仅为皇族利益而侵蚀、压制检察厅职权,这种制度设计是缺乏理性的.尽管消除皇族特权等司法不平等现象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但在主张司法平等、司法透明的力量的作用下,皇族在刑事诉讼上的司法特权必然会被驱逐出历史舞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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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hamed Husein Gaas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African studies : JCAS》2018,36(4):464-483
ABSTRACTMany of the explanations of Somali society, its state and the conflict in the country centre on the clan system and contain elements of primordialism or instrumentalism. Yet the assumptions underpinning these models have not been critically analysed. In these models, the Somali clan system is seen as either being primordial or flexible but ultimately manipulated by elites. This article, based on qualitative interviews and observations, analyses the utility of these two approaches and finds that the narratives founded thereon fail to comprehend fully the clan system in Somalia and, therefore, the society and conflict in the country. While rejecting these approaches as a theoretical framework, this paper offers an alternative understanding of Somali society and its clan system based on the notion of clan dynamism and its bidirectional manipulation, where it serves as a highly adaptive framework of governance, and a network of solidarity.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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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殊性质,使得华夏先民在进入文明社会的过程中完好地保存了氏族社会遗传下来的家族血缘关系。这种关系在后来的中国文化中,至少起到了三个方面的作用:在政治制度上,"国"即为放大了的"家","君君臣臣"即为放大了的"父父子子",这种状况容易巩固超稳定的封建社会秩序,但却很难建立起有利于民主政体的公民社会;在行为准则上,"仁爱"代替了"博爱","礼教"代替了"法权",这种状况容易形成社会成员的自我约束力和社会群体的自我凝聚力,但却很难建立起有利于商品生产的契约关系;在信仰方式上,"人人关系"代替了"人神关系","宗法文化"代替了"宗教文化",这种状况容易造成复杂的人际纠葛,但却很难陷入非理性的宗教迷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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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剑锋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6,(5):102-105
帝制中国的治安权威包括国家治安权威与非国家治安权威两大类,宗族作为非国家治安权威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宗族具备了作为治安权威所必须具备的约束力,在族中享有大小事务的裁决权,握有生杀予夺大权,具备强制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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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宗法宗族制度对妇女婚姻生活的消极作用比较大,主要在婚前剥夺女子受教育权利;婚约的缔结主要从宗族利益考虑;婚后生活受到夫权、族权的严格控制;强迫妇女守节等方面有所表现.积极作用主要表现为提倡男婚女嫁轻钱财,重人品;反对索取重聘厚奁,嫌贫易富,操办奢靡,讲求排场等陋俗;严禁溺杀女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