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062篇
  免费   32篇
各国政治   21篇
工人农民   36篇
世界政治   37篇
外交国际关系   29篇
法律   411篇
中国共产党   11篇
中国政治   69篇
政治理论   110篇
综合类   370篇
  2024年   2篇
  2023年   9篇
  2022年   9篇
  2021年   14篇
  2020年   30篇
  2019年   16篇
  2018年   26篇
  2017年   17篇
  2016年   19篇
  2015年   16篇
  2014年   50篇
  2013年   80篇
  2012年   75篇
  2011年   68篇
  2010年   70篇
  2009年   86篇
  2008年   82篇
  2007年   68篇
  2006年   84篇
  2005年   88篇
  2004年   58篇
  2003年   45篇
  2002年   32篇
  2001年   25篇
  2000年   17篇
  1999年   7篇
  1996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09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41.
ABSTRACT

The physical and social retreat of international interveners behind the walls of ‘bunkered’ aid compounds in (putatively) more remote and dangerous regions of the South has been the focus of growing critical attention in recent years. An increasingly remote and fearful culture of risk aversion and differentiation among Western states and organizations has been largely identified as the driving force behind this set of practices. This article presents a different perspective on the bunkerization phenomenon through focusing on the agency of Southern states in the process. Exploring bunkerization across eastern/central Africa—and in Ethiopia’s eastern Somali region in particular—the study emphasizes not only how African states have been key promoters of modern bunkerization, but also how bunkerization behaviour and mentalities have historically characterized how many African borderlands—and contemporary sites of international intervention—have been incorporated into the global state system.  相似文献   
42.
李智 《法学》2022,483(2):162-175
现有的国际和国内体育争端解决体系基本都体现为以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及各国协会、独立体育仲裁机构(国际体育仲裁院或国内独立体育仲裁机构)、国内法院为主体的三层递进式架构。在我国,由于独立体育仲裁机制长期缺位,导致对内体育争端解决的专业性和法律效力不足,加之对外与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衔接不畅,难以公平、高效地解决体育争端,甚至造成了国内争端的国际化。《体育法》的修订为完善体育仲裁机制提供了契机,其中独立体育仲裁制度的设立应以体育自治为基础,建设完善的体育仲裁机制,通过设立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进一步整合单项体育协会的内部仲裁机制,保障仲裁裁决一裁终局的效力,明晰仲裁范围,与国际体育争端解决机制形成平行且竞争的协同关系。  相似文献   
43.
论国际投资争议的“强制性仲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爱民 《行政与法》2008,37(1):113-116
传统理论与实践都认为,自愿性是仲裁的基础和核心。但随着国际社会与国际交往的发展。在国际投资领域已经开始出现了强制性仲裁。国际投资领域中的强制性仲裁的出现,对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新动向,而且随着发达国家通过投资条约及其他国际条约日益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以及发展中国家日益加强对外国投资的吸引力度,强制性仲裁可能会有更大的发展。其所涉及范围也可能从投资领域扩及到其他领域。  相似文献   
44.
赵生祥 《现代法学》2007,29(2):149-156
对于可以仲裁的争议事项,祖国大陆和我国台湾的仲裁立法有着不同的规定。大陆1994年《仲裁法》将可仲裁事项限定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并明确规定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我国台湾“仲裁法”则将可仲裁事项界定为依法可以和解的争议。海峡两岸可仲裁事项的差异,表明了两岸对争议事项可仲裁性的不同认识,也表明了两岸对当事人自主选择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不同态度。相比之下,我国台湾“仲裁法”对可仲裁事项的界定,更准确地反映了适宜仲裁的争议事项的范围,更充分地尊重了当事人的仲裁自治权,因而值得祖国大陆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45.
近年来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表明,其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在金融领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适用。除对其在金融领域适用时的一些传统理论障碍予以了有效的克服以外,国际商事仲裁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方式的优越性也正得到进一步的体现。虽仍存有一些不足,但在国际和国内机构的推动下,国际商事仲裁方式在国际金融争议及我国涉外金融争议中,都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相似文献   
46.
《刑法修正案(六)》第20条规定的罪名,是枉法裁决罪,而非枉法仲裁罪,称为枉法仲裁罪易致误解,并极易扩大修正案确定的适用范围。基于仲裁与诉讼的诸多不同,在枉法裁决罪的认定和适用上,不能简单地参照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标准,而应在协调与仲裁立法(含《仲裁法》、《民事诉讼法》)及国际公约内容内在逻辑一致性的基础上,从严把握枉法裁决罪的犯罪构成及定案标准。  相似文献   
47.
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基础,仲裁协议有效与否直接关系着仲裁程序能否正常进行。有缺陷的仲裁协议是指仲裁协议中当事人约定的事项不清楚、不规范或内容不符合法律对仲裁协议的要求等缺陷。在仲裁实践中,有缺陷的仲裁协议随处可见。正如合同法的任择性条款是为弥补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不足而存在,仲裁法也具有与合同法相同的功能,即在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完善、有缺陷时,推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弥补仲裁协议的缺陷。  相似文献   
48.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背景下,区域管理正在从传统的都市区(Metropolitan)管理过渡到巨型都市区(Megapolitan)或者城市走廊(City Corridor)的管理.从社会技术系统(Societal-techno System)视角,将区域管理作为一个涉众系统(Multi-actor System)考虑,研究物理系统与社会网络之间的交互作用,通过研究基础设施网络和跨区域治理关系,探索涉众系统情境下的政策制定模型.采用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利用哈大齐工业走廊案例和松花江水污染案例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基础设施整合具有嵌入性特征;基础设施整合和专业化分工网络的形成,是跨区域治理的基础,所形成的城市网络,其核心功能体现在"分散的集中化"上,以保证有效的基础设施整合、分工网络的形成和提供高级生产者服务;在跨区域治理政策制定中,应该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组合的基于规则和过程的涉众情境下的政策制定过程,以实现社会、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均衡.  相似文献   
49.
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之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是强制性的多轨制,这一机制尚存在诸多弊端:费时耗力,有悖于程序正义和效益的原则;缺乏对仲裁裁决的监督,仲裁程序的职能弱化;仲裁和审判之间缺乏协调,重复审理,浪费审判资源。因此,应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工会的作用,突出调解职能,使劳动争议仲裁与民事仲裁衔接,并建立劳动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50.
政府创新:社会资本视角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社会资本理论是研究政府与公民、民主与信任等之间关系的一种新范式。布迪厄从微观层面上将社会资本概括为一种资源集合;科尔曼从中观层面上将社会资本概括为一种社会结构;帕特南从宏观层面上将社会资本概括为一种价值规范。从本质上讲,政府创新是一个政府与社会互动的过程,与社会资本之间存在内在的结构性关联。社会资本是政府创新的基本变量,其中的信任因素是政府创新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支持信念因素是政府创新的基本条件,参与网络因素是政府创新的重要基础。在社会资本视角下进行政府创新的途径在于加强社会制度建设,实现传统社会资本的现代转型;支持公民参与网络建设,培育公共精神和发展基层民主;培育第三部门力量,以转变政府职能和增强政府能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