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7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1.
国际投资协定通过条约义务设定,促使投资东道国保护其境内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例外"条款则以保护东道国利益为宗旨,并为国际投资协定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实践认可。"国家安全例外"在平衡国际投资者与投资东道国利益中扮演重要角色,但该条款会为以保护东道国国家利益为名行投资歧视之实的行为提供"条约保护伞",对国际投资造成不合理限制。在国际投资协定由"重投资保护轻东道国保护"向"投资者与东道国兼顾"的转型中,我国拟在《外国投资法》中设置国家安全审查机制的做法正逢其时,并与"投资者—东道国纠纷解决机制"退出国际投资条约的呼声相呼应,将为投资东道国利益提供条约上的保护。但在国际投资协定尚未完成转型的时期,通过国家安全审查国际投资时应兼顾考察所涉及的投资协定,以免国家承担可能发生的条约不履行的国际责任。 相似文献
12.
孙也龙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3,15(3):101-106
美国精神卫生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从漠视和侵犯人权到尊重和重视人权的发展过程。然而美国现有精神卫生制度领域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和缺陷,特别体现在医疗服务可获得性缺乏这一问题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力求在医疗服务可获得性与强制住院之间达到平衡。 相似文献
13.
李晓霞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14,(3):27-31
为打破崛起国与守成国必然走向对抗的历史魔咒,中美双方就"构建中关新型大国关系"达成共识。中美在亚太地区能否共处是构建中关新型大国关系能否实现的"试金石"。为突破中关在亚太地区的经济模式之争、安全理念之争、政治制度之争以及两国围绕地区热点问题的博弈,双方需要努力实现经济互补、安全互动、政治互尊并着力进行热点管控,通过在亚太地区的"试点",塑造在亚太地区构建中关新型大国关系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4.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军马克思主义信仰培育的主要历史经验有:始终坚持和完善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为军人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培育提供组织保证;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坚持正确的义利导向;重视军营文化建设,为军人马克思主义信仰培育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开创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为培育马克思主义信仰提供物质基础与现实动力;坚实推进马克思主义教育,培育官兵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自觉;坚定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以德治军与依法治军相结合,为马克思主义信仰培育提供世俗规范和依托。 相似文献
15.
本文简要讨论了《海商法》修改学术讨论过程中 ,就其中“海上保险合同”一章涉及到的若干热点和重点问题 ,包括 :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事故的概念、重复保险、保险索赔分类和最大诚信原则等。其研究成果是对修改或增补《海商法》的建议案文 相似文献
16.
关锋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0,(2):38-48
国家形象因其复杂、可塑和重要,它的建构已成为现代国家非常重视的课题。国家形象建构是理解、把握新中国成立以来光辉历程不可或缺的维度,因为建构稳定和向好的大国形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重要的内在关切和诉求,我们对此有自觉的认识和努力。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伟大成就,极大地改变了中国各方面的客观源像,建构了诸如社会主义大国、东方大国、全球性大国等形象,总体上日渐趋好,中国国家形象建构取得很大成绩。国家形象建构和新中国建设、发展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良性互动关系。也正因为如此,在分析不足的基础上探讨进一步优化国家形象的根本路径,有助于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新时代健康前行。 相似文献
17.
本文旨在探讨从1993年到2013年间越南对中国外交的研究状况。越中关系正常化以后,特别是随着1993年中国研究中心的成立,包括中国外交在内的中国研究在越南进入一个新阶段。越南不仅成立了专门的研究机构,研究队伍也不断壮大,后备人才培养方面也取得不小进展,与此同时涌现出不少关于中国外交的研究成果。然而,至今尚没有专门的文章总结越南的中国外交研究。本文将分析1993年以来越南出版的关于中国外交的研究成果,分为中国总体外交政策、对外关系和越中关系三个类别,分析各自的特点,并介绍研究机构、队伍与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情况。 相似文献
18.
1982年宪法在总体上说是一部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完善的宪法,其立宪目的基本分为四个方面,即确立四项基本原则、确立国家的根本任务、确立列举与概括的政府权力体制以及确立违法主体与违宪主体一体的模式。将1982年宪法的立宪目的与普遍主义的宪法目的相比较,发现它们在立宪目的上存在着差异。如何改进宪法中存在的问题,当是今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发展必须认真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建国初期的社会问题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文章从社会问题的界定和分类入手,对建国初期的结构性 社会问题、变迁性社会问题、越轨性社会问题、社会心理性社会问题四类进行了总结,探讨建国初期社会问题的理论视角、资料的选取和研究方法. 相似文献
20.
自西周以降,至近世民国,拾得遗失物归属原则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在这一过程中,暗含着根植于本民族内部的自然变迁和来源于模仿西方的近代立法实践两条主线。通过对各朝拾得遗失物归属原则进行梳理分析,寻找一些可资于新中国民法典制定的有益参照,不失为一种好的尝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