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018篇 |
免费 | 20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篇 |
工人农民 | 6篇 |
世界政治 | 1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篇 |
法律 | 391篇 |
中国共产党 | 5篇 |
中国政治 | 99篇 |
政治理论 | 15篇 |
综合类 | 518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1篇 |
2022年 | 8篇 |
2021年 | 6篇 |
2020年 | 10篇 |
2019年 | 7篇 |
2018年 | 9篇 |
2017年 | 10篇 |
2016年 | 7篇 |
2015年 | 11篇 |
2014年 | 47篇 |
2013年 | 60篇 |
2012年 | 87篇 |
2011年 | 72篇 |
2010年 | 75篇 |
2009年 | 73篇 |
2008年 | 103篇 |
2007年 | 95篇 |
2006年 | 108篇 |
2005年 | 92篇 |
2004年 | 61篇 |
2003年 | 28篇 |
2002年 | 26篇 |
2001年 | 22篇 |
2000年 | 13篇 |
1999年 | 4篇 |
1995年 | 1篇 |
198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3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王芳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3,36(3):84-86
法理上将抢劫罪区分为基本类型的抢劫罪、结果加重类型的抢劫罪与情节加重类型的抢劫罪,这种划分符合我国刑法关于抢劫罪死刑设置的原意,且更有利于运用加重构成理论以及其未遂形态来限制死刑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死刑必须严格遵守死刑程序用尽原则。在对抢劫罪进行死刑司法控制时,应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犯罪动机、犯罪对象等,同时必须考虑其是否存在酌定量刑情节,通过刑事和解结案,不仅可以有效缓解社会矛盾,而且还可以起到限制死刑的作用。 相似文献
22.
李瑞阳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5)
缓刑在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所表现的主要特性是不同的,因而对其性质进行分阶段的界定也就有了现实的依据和合理性。从决定是否对犯罪分子宣告缓刑的意义上来说,缓刑有刑罚裁量的性质;从对犯罪分子具体适用缓刑的各项规定的意义上来说,缓刑又具有刑罚执行的性质。缓刑,兼具刑罚裁量和刑罚执行两重性质。在明确缓刑具有刑罚执行的法律性质的前提下,认定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相应之罪的犯罪分子为累犯,就有了理论以及法律上的合理性。此种处置,从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角度来看,既符合中国社会重视行为人主观意志的现实,又能更好发挥刑罚预防犯罪的功能,也是符合我国现行刑事政策和法律规定的。 相似文献
23.
举报投诉人原告资格问题是行政诉讼理论和实践争议的焦点。《行诉解释》第12条第5项认可了投诉人的原告资格,但在理论和实践中仍存在较大的争议,需要梳理并回应。就保护规范理论而言,在实体法和程序法没有规定主观公权利的前提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也可以赋予投诉人原告资格,并可以据此推导出与原告资格相对应的主观公权利;就保护必要性而言,第5项中合法权益的规范功能能够替代保护必要性的适用;就投诉人的定位而言,第5项与司法实践存在冲突,建议将第5项对投诉人的定位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改为行政相对人。 相似文献
24.
论社区矫正在刑罚中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魏红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23(2):1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实施社区矫正,但对社区矫正如何执行并未做具体规定。针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着重从社区矫正立法、执法理念及适用范围等方面,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25.
略论我国的综合执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曹宏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1):96-98
我国长期以来构建的是"全能政府",同时又缺乏严密的组织法规范,行政职能部门设置随意,导致了我国现在的行政机构林立却又权责不清、行政执法政出多门却往往执行不力等不正常现象,严重地影响了行政效率,也不利于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此,我国的<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试图通过设立综合执法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近几年来,我国各地的综合执法机关越来越普遍,文章结合实践,对综合执法的含义、产生、作用、形式等问题及其发展模式试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26.
量刑基准存在于司法语境中,是法官观念中的内容,转化为现实就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以文字的方式将量刑基准规范化的做法没有现实可能性。可以培养法官对量刑基准的认同感,但不能企图将法官意识中的量刑基准统一化。 相似文献
27.
邢文杰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4(4):26-28
公益劳动是我国当前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实践的操作运行中存在一些问题,急需改革。要想取得实质上的进展,需要对公益劳动进行科学的定位,解决公益劳动与刑罚轻重的问题,公益劳动的决定机构的问题以及公益劳动的强制性、规范性问题,并最终将公益劳动纳入到我国刑罚体系中。 相似文献
28.
张光君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1(2):81-84
死刑权理论的历史回溯对于我们准确地把握死刑的本质,以及促进国家理性地选择在死刑存废问题上的基本立场都有所裨益。无论贝卡里亚、卢梭还是马克思都认识到了死刑的权力法则同战争准则具有相似性。这启示我们死刑制度有必要从战争准则的角度来反思。 相似文献
29.
刘莉芬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6,14(5):59-63
法院在自由刑量刑上拥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职务犯罪处罚轻刑化、量刑偏轻、罚金刑代替自由刑、同类案件自由刑量刑差别较大等诸多问题,对这些问题可从完善自由刑立法、试行量刑建议、制定量刑指南、行使抗诉权等方面予以限制和监督,促使自由刑量刑的公正裁量,从而更好地实现刑罚的目的和功能. 相似文献
30.
王扬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95-98
刑事司法领域的改革翔实地反映出一定阶段人们对立法成果的实践情况。刑事诉讼中审判方式变革的直接产物就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当下量刑规范化的提倡,推进了量刑程序的改革。量刑情节作为萦绕量刑始终的关键因素,其重要性不容小觑。从20世纪90年代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到如今的量刑规范化的提倡,都是一种司法实践对立法规定的回应,立法及时又将产生良性的互动。这种互敬的对话模式是立法层面的反思,更是司法角度的自省。针对目前集中反映在立法与司法中存在的酌定量刑情节问题,在有限思索的方寸间试以论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