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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中的帮助行为实质不法具有行为对象上的不特定性、行为方式上的非外在可辨别性和侵害结果上的非实体性,网络帮助行为的不法归责模式因此具有独立化的必要。在功能主义的视角下,针对实质不法的特点,网络帮助行为不法归责模式凸显主观不法要素对不法归责范围的厘定效果和客观归责上的功能维护与管道治理的目标。网络帮助行为的不法归责不同于传统的犯罪参与归责模式,刑法对此类行为的规制较共犯归责原则宽松,但也应当对其进行合宪性解释,归责边界应当遵循社会宪治的理念,以社会功能分化的视角构建网络时代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的刑法解释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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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区自治改革的内卷化分析——一种空间模型的视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现阶段,我国社区自治改革陷入了"内卷化"的困境,严重制约着我国社区建设的进度和成效.从社区自治改革的空间变迁路径出发,从空间转移、权力转移和利益转移等三个方面对西方国家社区自治改革的成功经验进行分析,指出了西方国家实践经验的后实证主义方法论倾向.以此为基础,构建起一个"内卷化规避"的空间模型,即社区自治改革的成功运行必须同时具备四项内容:宏观上,空间转移的发展取向;中观上,权力转移的路径协调;微观上,利益转移的民主保障;总体上,实质性参与贯穿其中.最后,运用上述模型对我国社区自治改革内卷化的原因进行解读,以图提供一个分析我国社区自治改革"内卷化"的可行性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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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太空合作正在出现新动向。1979年以来,中美太空合作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9-1999年,主要合作领域在商业卫星发射;第二个阶段是2000-2011年,主要合作领域在民用航天;第三个阶段是2012年以后,中美太空对话和交流呈现出民用航天主管部门对话与太空安全对话同时进行的特点。虽然由于美国政府换届,共和党人在白宫获得执政地位,可能给过去一段时间内逐渐回暖的中美太空对话与合作再次蒙上阴影,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阶段的中美太空合作已经表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征。中美太空合作多聚焦于具体技术和项目,这使得美国在以往的太空交往和合作中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然而,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航天事业稳定而迅速的发展,中美在太空领域不平衡的局面正在逐渐改变。中国在涉及太空的众多关键领域已经构建起自己的体系,这大大增强了中国在中美太空合作中的主动性。对于未来的中美太空合作,中国已经超越了单纯的项目合作或技术合作的视角,可能在更具战略意义的层面上推动美国更具建设性地参与全球太空治理,共同为维护太空和平与安全承担起大国应该承担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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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璐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4(2):45-47
二十一世纪我国在经济上蓬勃发展,许多行业逐渐向世界接轨,艺术设计教育也是如此。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转向商品经济的时间不长,艺术设计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刚起步,所以造成了艺术设计教育不够系统,专业教材比较缺乏,尤其是艺术设计基础教材更是缺乏而不系统,很多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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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云华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6):8-13
四川藏区自然环境恶劣、警务社会资源稀缺、警务重心相对独特,警务人才建设面临着警力不足、个人能力与警务时空要求不匹配、警务人才队伍稳定性差、警务专才稀缺、警务人才待遇低等问题。应当在回应和吻合藏区警务时空背景前提下,改革藏区警务人才培养模式、调整藏区人民警察招录政策,提升警务人才的核心能力,建立拴心留人机制,以切实推进藏区警务人才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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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人类共同所有"是外层空间目前的所有权属性。"人类共同继承财产"这一概念的提出并为广泛接受,反映了发展中国家对"技术霸权主义国家"的抗衡。共同财产原则的影响下所形成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南极公约》以及《月球公约》实质上将南极海域以及外层空间变成了一块"公地"。空间碎片的直线增长、南极物种急剧灭绝以及海鱼存量的下降的现象,可以通过经济学上的公地悲剧及行为学给以恰当的解释。制定统一空间法规约、建立主权国家的国际间统一的协调机构、和平地划分外层空间的主权,是促进外层空间和平而高效利用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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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沿边地区正在掀起新一轮开发开放的浪潮。广西既沿海又沿边,地处中国与东盟合作的最前沿,在全国沿边地区新一轮开发开放中将打造东盟合作高地;广西边境线是中国的"黄金边境线",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沿边开发开放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新浪潮将给广西与台湾拓展合作新空间带来新良机,桂台可在跨境旅游、口岸经济、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开拓东盟市场、互联互通建设等方面拓展合作新领域新空间,实现互利共赢发展,把桂台合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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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婷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2,35(1):138-151
高校学位纠纷中的司法审查是促进学位立法完善的重要推动力。在司法审查中,程序违法对实体问题认定的影响范围、对校规中学术标准的审查力度以及判决类型的选择适用标准都需要进一步明确,以统一裁判尺度,衔接司法与立法,促进学术评价走向真正的学术自治。在司法审查路径上,为实现权利保护,应建立程序与实体全面审查路径,将程序正当性和程序对实体的影响度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并对学位授予的品行要件和学术要件确立不同的审查原则与例外。在司法审查深度上,为实质化解争议,应将高校对于学位争议事项是否尚存实际的裁量余地作为选择适用行政判决类型的标准,区分有裁量余地的学术标准和外观化的学术标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