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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与习惯是国际法的主要法律渊源,但由于在不恰当的程度上强调作为法律渊源规则拘束力的普遍性和适用的自动性,多数学者将双边条约拒斥于外.事实上,在同一事项上具有相同或相似条款的双边条约并不总是能促进习惯法的生成和证明其存在,双边条约之所以是适格的国际法渊源,就在于其规定了体现当事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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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田野调查的个案分析——从“杀猪封山”看习惯的存留与效力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里,法律渊源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除朝廷律令之外,传统习惯曾经是调整人们日常生活和民事行为的重要渊源。近几十年来,随着社会结构和社会性质的根本性转变,中国社会的法律与秩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传统习惯在当代中国农村是否还存在?习惯是否与现代国家制定法相冲突?其在农村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怎样?这些问题都应引起我们法学研究的重视。通过对徽州农村民事习惯调查中的个案分析发现,在当今徽州农村仍然存留着大量的传统习惯,有些习惯甚至发挥着重要的法律效力。在当代中国农村的法治建设中,我们应当承认和重视发挥习惯的法律效力,探究那些“被冷落的真实”,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发展寻找传统的动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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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玲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6(4):87-89
对于习惯法的界定虽然有所不同,但对于其价值的重要性都有认同。习惯法作为一种古老的法文化,传承至今,一直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人类历史上,法的进步,由神授法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习惯法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最,是成文法制订中无法割舍的既有规范。习惯法在现实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充分体现了它的深层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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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代中国有无民法”问题的再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从 2 0世纪初至今 ,学界对中国古代有无民法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对该问题的两种相反立论反映了近代以来对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的两种不同理解。本文首先对其争论过程略加回顾并予评述 ,同时指出讨论的合理性和真诚态度是不容置疑的。但由于分析方法、概念运用等方面存在错位 ,讨论双方越来越远离讨论的初衷。为了使讨论获得更广阔的空间 ,问题本身需要得到更精确地限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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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国家的立法机关能自觉认同民商事习惯的法律价值,审判机关则时常援用民商事习惯进行司法活动;北洋政府司法部曾根据审判官员的呈请,组织多方面力量对民商事习惯进行过广泛的调查;民初还形成了关注民情风俗的社会风尚。民国初年遵从民商事习惯的史实,实则是我国法制现代化初期“关注社会生活”的理性表达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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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间习惯司法适用的启动机制——当事人对民间习惯的举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林敏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5)
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张适用习惯规则是民间习惯进入司法的前提条件。在司法中,只有被证实的习惯才具有司法适用性,才能作为法官的判决依据。习惯的证明义务应当由提出主张的当事人承担,对方当事人以及法官不负证明义务。在现有的证明方式中,当事人的举证只能依靠民间权威或者专家学者的证人证言,以及某些民间习惯方面的权威性研究成果和调查报告。对众所周知的习惯,当事人可以有条件的免除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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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述古代仡佬族打牙习俗的历史记载,对比中国其他打牙习俗的记载和考古发掘研究成果及台湾高山族打牙习俗,确定仡佬族打牙习俗在中华文化系统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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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海省的回族和撒拉族聚居区,近年来重婚习俗重新抬头,致使《刑法》第258条在该地区无法得到普遍认同。在刑法获得认同的方法上长期以来所坚持的规则论与决断论相结合的思维模式,无法实现刑法与民间规则的有效对话,且易在解决刑法认同问题上制造障碍。从青海省回族和撒拉族聚居区重婚习俗的运行情况来看,引入具体秩序论的思维,通过司法在国家制定法与民间规则之间建立沟通机制,是刑法获得认同的重要途径,同时也表明刑法认同在本质上首先应当是一种文化认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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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筝筝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40-42
羌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近年来对羌族文化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在羌族的思想宗教文化以及民俗文化研究比如释比、婚葬之俗研究方面有很大成就。但亦有不足之处,如时羌族遗址文化的研究较少,较强专业性的著作不多,对于羌族的剪纸等民族传统工艺文化的研究也较欠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