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6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人的性格、气质、思维方式的不同决定了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差异性。心理学是研究人们心理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心理学的相关理论,有助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运用个性差异理论。可提高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运用情感理论,可提高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感染性;运用需求理论,可提高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运用激励理论,可提高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动性。 相似文献
22.
李云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6):68-73
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居高不下,“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情况时有发生,信访人及近亲属缠访、闹访情况比较严重.依法妥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诉访分离是关键.诉访分离是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政法机关唯有理性改革、整合资源、完善机制、正确面对,才能适应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司法改革的需要,才能引导好、处理好、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难题. 相似文献
23.
在死刑案件中,被害人家属既难以通过量刑程序实现自己的复仇愿望,也难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应有的赔偿,还难以通过司法救助机制获得充分的救助,这导致了被害人家属很难理性地对待刑事诉讼制度,进而采取信访甚至闹访等非常规手段来主张自己的诉求。为了兼顾死刑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审法院不得不面临死刑政策与民意之间的直接冲突。一审法院尤其是承办法官在死刑案件一审判决前后始终面临着信访带来的压力。为了妥善处理死刑案件被害人信访问题,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机制,并以此为契机,稳步、有序地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4.
李家祥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9,11(4):98-101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突出特点就是群众路线。群众路线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内涵是应当发扬广大的,但是,"马锡五审判方式"所折射出的群众路线、大众司法能否成为具有普适价值的司法理念?这个问题值得认真思考。封捧儿"婚姻申诉案"所体现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及其司法理念似乎更加适合于"熟人社会",更加适合于简单案件。 相似文献
25.
涉法信访是指那些已经或应当由司法机关受理,或者是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对于司法机关的作为与不作为所提出的申诉和控告未自能如愿,转而向该级司法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投诉,或者寻求法律程序之外的请愿,而依法应当由有关司法机关处理的活动。在涉法信访中,与检察业务工作有关的涉法信访通称为涉检信访。涉检上访案件反映了检察机关各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好涉检上访案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26.
美国梦是美国文学的传统题材,所以,美国作家的创作大都会涉及此命题。面对世纪之交的风云变幻,年轻的德莱塞也以自己的耳闻目见为素材,在《嘉莉妹妹》中书写了自己所理解的美国梦。不过,他的见解未落入传统认知的窠臼,“颠倒”倾向明显。当然,这里的“颠倒”含义不再是通俗意义上的“倒置”“错乱”,而是蕴含了反传统的写实意味。在《嘉莉妹妹》中,德莱塞通过书写性别、诉求和途径三个维度的“颠倒”,试图重新厘正传统美国梦内涵中实践方面的偏差。同时,“颠倒”的举措还体现出他对“大转折的年代”里女性权益的维护,对消费时代下欲望主义的肯定和对资本垄断时期“公平道义”的倡导。 相似文献
27.
小额诉讼程序是以当事人视角为出发点,大量吸收和处理日常性小额纠纷的制度装置。小额诉讼是一种功能和实效有限的程序机制,但是在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其制度功能被过分夸大和扭曲,这种法院本位主义的问题解决路径应该得到矫正。调解程序和速裁程序无法真正替代小额诉讼程序制度功能的发挥,独立的小额诉讼程序应该得到立法的确认,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和救济机制是两个最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28.
涉诉信访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体现,当下,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由于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诉讼制度及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涉诉信访成为公民行使救济权利的手段。这使涉诉信访的功能定位发生偏移,更因为涉诉信访缺乏规范化而破环了法治,助长了人治因素的滋生,与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格格不入,因此,将涉诉信访纳入推动法治建设的轨道,发挥其应有之功能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 相似文献
29.
民事二审和解撤诉之後,一方当事人反悔,另一方当事人能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审判决?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对此问题并没有规定,实践中法院、当事人、检察院对此问题的处理方式五花八门。笔者以为:一审法院判决效力的认定是解决该类争议的关键。对此,笔者首先厘清了撤回起诉和撤回上诉的区别,然後又从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角度层层推进,最後得出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明确约定反悔後执行一审判决,此时的一审判决才是有效的,其他情况均为无效。 相似文献
30.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方式实现了从隐性与显性相结合、以显性为主要特征向隐性与显性相结合、以隐性为主要特征的转换,人们在日常生活条件下选择隐性化的道德表现方式和在重大事件等特殊情况下选择显性化的道德表现方式,是隐性表现方式与显性表现方式相结合的基本形式.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时期,中国人的精神本质、中国人的基本道德质态是比较稳定的,只是在不同的条件下人们有不同的道德表现方式而已.人们究竟选择什么样的道德表现方式,取决于所处的环境,取决于与环境密切关联的社会道德诉求的程度、道德这一价值在社会核心价值序列中的位次、社会心理和民间舆论对人们道德行为之动机正当性的评价倾向等因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