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5943篇 |
免费 | 17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5篇 |
工人农民 | 14篇 |
世界政治 | 41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45篇 |
法律 | 2215篇 |
中国共产党 | 49篇 |
中国政治 | 832篇 |
政治理论 | 136篇 |
综合类 | 2767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15篇 |
2022年 | 27篇 |
2021年 | 26篇 |
2020年 | 75篇 |
2019年 | 74篇 |
2018年 | 66篇 |
2017年 | 74篇 |
2016年 | 88篇 |
2015年 | 91篇 |
2014年 | 315篇 |
2013年 | 447篇 |
2012年 | 372篇 |
2011年 | 346篇 |
2010年 | 409篇 |
2009年 | 459篇 |
2008年 | 457篇 |
2007年 | 498篇 |
2006年 | 456篇 |
2005年 | 413篇 |
2004年 | 404篇 |
2003年 | 342篇 |
2002年 | 270篇 |
2001年 | 202篇 |
2000年 | 78篇 |
1999年 | 29篇 |
1998年 | 9篇 |
1997年 | 3篇 |
1996年 | 4篇 |
1995年 | 6篇 |
1994年 | 7篇 |
1993年 | 6篇 |
1992年 | 9篇 |
1991年 | 6篇 |
1990年 | 3篇 |
1989年 | 4篇 |
1988年 | 3篇 |
1987年 | 6篇 |
1986年 | 6篇 |
1985年 | 7篇 |
1984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611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61.
研究认为社会性别视角是社会性别主流化在法学教育尤其是诊所教育中的重要手段与突破口.通过文献研究与实证调查,发现有关探讨未进入、未成为学术主流.研究认为立足于社会性别视角,对诊所教师培训方法、针对性及可操作模式方面有改进之必要.推进我国法律教育改革与发展,须强化培训教师社会性别意识、法律思想与思维模式,从而建立对诊所教师长期且可复制的培训模式.在充分肯定诊所教育对法学改革推动作用的同时,研究认为应以社会性别视角引导诊所教师培训模式整合.研究力求汲取国外相关成功经验,从社会性别视角入手对诊所教师培训模式作出客观评析.研究在指出我国诊所教师培训模式存在的缺失与不足时,提出将社会性别视角导入诊所教师培训模式设定与整合工程之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162.
赵云雷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52-54
世界各国公司监督机制立法模式不同。英美法系的美国公司采用一元制模式,独立董事制度是监督机制的核心。大陆法系的德、日公司采用二元制模式,监事会制度是监督机制的核心,而德、日又有所不同。我国亦采用二元制模式,但监事会却存在着“形同虚设、监督不力”的状况。因此,应该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的立法经验,重新审视和构建我国的公司监督制度,选择一个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公司监督机制模式。 相似文献
163.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直接结果是被施暴者人身伤亡,构成要件结果是危及飞行安全,侵犯客体是飞行安全,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暴力包括一切足以危及飞行安全的暴力;在飞行中是指在空中飞行中,不包括在跑道上滑行或停止状态;严重后果是指危及飞行安全的严重后果,不包括直接结果。 相似文献
164.
程芳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18(1):60-64,90
保险领域中,公共政策要求“一个人不能从自己的犯罪中获利”,但须区分“一个人不能从他人的犯罪中获利”之情形。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致保险事故发生,应视保险目的与功能而异其法律后果:若被保险人因预谋犯罪而直接谋求保险金,保险人当然免责;若被保险人在投保二年后故意犯罪致保险事故发生,则保险人虽不负给付保险金之责,但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若故意犯罪并非保险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保险人不能当然免责。 相似文献
165.
中国加入WTO,对现行税制的冲击无疑是巨大的.由此而引致的税收犯罪是新型的和复杂的.也使我国的税收犯罪立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何从容应对挑战并准确预测税收犯罪立法的发展态势,让刑法的公正内涵与保护外延,在WTO规则面前获得淋漓尽致的发挥,这是摆在法律工作者特别是刑事立法工作者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相似文献
166.
167.
自我国刑法明确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以来,单位犯罪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追究单位犯罪行为,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任务之一.但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单位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更没有明确单位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而要追究单位犯罪,首先就应当解决管辖问题.根据单位犯罪的特点,就单位犯罪案件的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问题进行探讨,明确单位犯罪案件的管辖分工. 相似文献
168.
169.
非法拘禁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成立非法拘禁罪,不要求被害人认识到自己被剥夺自由的状态.非法拘禁罪是一种典型的继续犯,其行为应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状态.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必要时可以按照非法拘禁罪论处.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界限的关键区别在于主观目的的不同. 相似文献
170.
高锋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6,19(6):41-43
利用手机短信进行诈骗已成为一种新的诈骗犯罪类型。手机短信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向手机用户发送虚假信息,以骗取手机用户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文从手机短信诈骗的犯罪构成、完成形态及危害结果入手,对手机短信诈骗犯罪的特点和类型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