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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
监狱青年民警是监狱事业发展的未来和希望,其健康成长问题须引起高度关注和重视。因此,要正视现实,透视危机,抢抓机遇,多措并举;要增强责任感,多打主动仗。具体可采用"做好样子、引好路子、结好对子、腾出位子、巧用阀子、守住底子、收拾摊子、舍得票子"的"八子"诀,进行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的教育。  相似文献   
972.
学生工作是以学生为中心,为学生成人、成才给予帮助和关爱的重要教育工作,是高等教育、素质教育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时应该注重塑造自身崇高的师表风范,用真诚的心去关爱学生,宽容、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学生。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对待工作,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定位。  相似文献   
973.
监狱工作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在社会上预防和减少犯罪。但是,监狱只能管"三尺门里",只有按照中央提出的社会管理创新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原则,科学构建监狱工作的社会责任体系,才能全面提升监狱工作的绩效。本文从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出发,来分析在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形势下监狱工作的社会责任体系构建问题。构建了在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形势下监狱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常态化的社会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974.
行政公文规范化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最大限度地体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简约行政和科学行政的价值。在我国,行政公文规范化管理不容乐观:依法行文理念还比较淡薄,正式行文操作有失水准,制度化管理流于形式,行文失责追究不到位。规范化管理行政公文的现实选择是:重塑依法行文的价值理念,提升公文制作人员素质与技能的培训,建立健全行文失责追究机制。  相似文献   
975.
殷秋实 《法学》2022,483(2):103-117
在实践中,即使公司担保行为无效,公司仍然普遍须承担实质上类似有效担保的责任。这一不合理现象的原因在于法院对过错的不当界定乃至强加。以过错为线索,可以区分担保无效责任在性质和主体上的不同层次。在性质上,当担保合同自身无效时,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担保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时,公司只承担故意侵权责任。在主体上,行为归属要先于过错判断,当代表人行为可约束公司时,公司承担责任;否则由代表人自行承担责任,公司无须承担替代责任。责任主体的区分会进一步导致担保行为"无效"和"不生效力"的区分。性质和主体的区分会相应校正担保无效责任的范围,并排除追偿权。唯有使公司担保无效责任回归一般体系,才能避免过度强调或者不当忽略公司担保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976.
刘权 《法学研究》2020,(2):42-56
网络平台是组织生产力的新型主体,在数字经济时代承担着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保障用户权益的公共职能。网络平台对其用户,特别是对平台内经营者,具有强大的支配力和影响力,此种平台权力属于典型的私权力。网络平台行使私权力有助于减少平台内经营行为的负外部性,弥补政府规制能力的不足,但其私权力也容易遭到滥用。除了要借助市场竞争机制和传统私法规范约束平台私权力,还有必要引入公法原理及其价值要求,对平台私权力进行适度干预。网络平台制定和实施规则时,应遵循基本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标准。法院应对平台滥用私权力的行为进行必要的司法审查。立法者应根据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平台责任。  相似文献   
977.
张少林 《时代法学》2008,6(3):56-61,67
信赖原则是指当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时,如果可以信赖被害人或者第三人能够采取相应的适当行为的场合,由于被害人或者第三人不适当的行为而导致结果发生的,行为人对此不承担责任的原则。关于我国能否适用信赖原则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之争。我们认为,信赖原则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已有所体现,目前的问题是如何正确适用。正确适用信赖原则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如交通双方条件、事故发生的具体环境、行人一方的具体情况、机动车一方能否预见和避免等。现行信赖原则的有关法律规定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7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之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颁布及实施,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时代。这一制度的确立保障了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及时、有效赔偿,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是我国侵权法的一个历史进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为一项新的法律制度必将会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交强险及商业车险的监管力度,确保其不断的完善。  相似文献   
979.
我国刑法学界对相对刑事责任人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和罪名与犯罪行为产生较为激烈的争论,导致这种争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刑法条文规定的不明确以及不严密造成的。对刑法典第17条第2款的解释和适用,应遵行行为+罪名的限定方式,即17条第2款的规定虽是八种犯罪行为,但在确定罪名时,必须以立法所体现出的八个罪名为限。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立法缺陷的分析,提出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重构思路。  相似文献   
980.
国家的人权保障责任与国家人权机构的建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主权国家日渐向国际社会开放其边界的全球视野中,国家的人权保障责任具有了国际与国内两个维度。在人权普适价值的指引下,人类找到了在谅解、宽容、平等的基础上和平对话、共促社会正义实现的新的可能性。建立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是将这种可能性向现实性推进的重要措施之一。在中国建立国家人权保护机构是我国应履行的大国责任,此机构的建立有利于我国履行人权保障责任、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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