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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李荣荣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8,(4):93-96
任何权利的实现都需要成本,无论如何,该成本都需要由政府支付。基于政府实现公共利益的角色,权利和公共利益发生冲突不可避免。二者之间的博弈就在于权利的实现需要成本的支付,公共利益的实现也需要政府来负担。 相似文献
102.
阮桂秀 《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学报》2008,8(4):40-44
伴随着社会利益格局,利益关系的调整,利益矛盾凸现,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意义越来越强烈,领导干部应以什么姿态应对群众利益诉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利益原则为指导,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理性认知群众利益诉求;真情倾听群众的利益诉求,积极回应群众利益呼声;以为民谋利为己任,以帮民解困为荣悦,以未尽职责而愧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为人民群众公平公正合理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现实,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人民群众更加积极地为创造我国社会发展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贡献最大的潜能和智慧! 相似文献
103.
公共役权,是公益事业、国家或公众取得一种要求相关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承受某种负担的权利。公共役权调整国家和不特定公众与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104.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规模也有扩大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诱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因素是,公民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缺乏有效的救济渠道。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创建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化解群体性事件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扩大公民政治参与,让其充分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二是政府要依法行政,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三是确保司法公正,强化司法权威;四是公民应依法行事,理性对待群体性事件。 相似文献
105.
龚志宏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4)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解读“无直接利益冲突”这一社会矛盾的新形式,我们不难发现,它对于推动我国的民主化进程、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既有消极的作用,也有积极的影响.正视这一客观事实,积极预防、理性对待、妥善处置“无直接利益冲突”,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特殊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6.
构建行之有效的党内利益冲突防范和治理机制,建设反腐败斗争的坚实堡垒,必须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公共权力界限,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07.
吴娟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1)
规范刑法的干预边界有进一步强化刑法对社会治理的作用,然而当刑法干预的边界超过一定的范围则有可能变成恶法。因此,确定刑法的干预边界时要充分运用法益保护原则或伤害原则,在此基础上尊重自我决定权,衡量刑法的现实操作及刑罚的不替代性。而对于刑、民的边界问题,主要衡量行为的危害程度。至于行政法中与刑法竞合的部分,除了考虑行为的危害大小,更要考验法律适用者的能力。 相似文献
108.
警察是国家的公务人员,是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者,肩负着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社会利益主体格局发生重大转变,社会矛盾较为集中,当人们的诉求得不到解决的时候,都将矛头指向了冲锋陷阵的警察,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恶性袭警事件令人震惊,警察权益受损问题在社会转型时期更为突出。警察权益的保障需要内部机制与外部土壤共同作用得以实现,公安执法环境是警察工作的土壤,是警察权益保障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09.
为了个人自由而抗拒防疫管控,是对国家公务活动正常秩序的公然侵犯,具有法益侵害性。对于妨害公务罪之暴力、威胁,应结合其侵害法益、实务经验予以合理界定。参与疫情管控的基层工作人员能否作为妨害公务罪之对象,需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紧扣从事疫情防控职权之公务性质深入分析。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不当防疫措施的,因防疫执法之合法性丧失,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行为人对防疫执法行为合法性的认识错误,属于对构成要件的事实认识错误,阻却犯罪故意的成立。 相似文献
110.
权利与利益的关系之争,涉及到对权利概念内涵的理解。关于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财产",如果仅仅将之解释为财产权,那么只要行为人侵害的不是他人的财产权利,行为人就可以不受侵权法规制。因此,司法实践应与立法相一致,采取概括性规范模式,将财产权利与财产利益保护统一起来,且一并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