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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吕岩峰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0,(5):73-77
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中的案犯移交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中的引渡,性质不同,问题相似。在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中的案犯移交应以坚持双重犯罪原则为基础,但不应采取政治犯不引渡、死刑犯不引渡、本国国民不引渡等项原则。 相似文献
542.
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作为一种新型的复合行政行为,在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得到广泛运用,但其有效性与合法性之间存在张力,可能会不当限制公民的人格尊严、隐私权、平等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所以需要进行合法性控制。通过运用依法行政、职权法定、禁止不当联结、比例原则、平等原则以及生存照顾义务等公法原理加以检讨,可以发现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在... 相似文献
543.
沈琪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5):116-119
]共犯关系脱离是共同犯罪理论中的重要内容 ,但我国刑法理论对此缺乏充分的研究。为了合理地处理实践中出现的共犯关系脱离行为 ,需要在借鉴国外相关理论的基础上 ,从理论上对共犯关系脱离的概念、构成要件和罚则进行合理的界定 相似文献
544.
王江凌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6,14(1):135-139,151
所谓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就是指内幕人因从事内幕交易活动所应承担的不利民事法律后果.内幕交易民事责任通过对内幕交易侵权人和受害人利益的合理再分配,达到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公平交易的目的.受证券交易实践和司法审判条件的限制,长期以来我国对于内幕交易仅规定了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并未规定民事责任,因此内幕交易受害人的合法民事权利,始终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相似文献
545.
共同犯罪上诉审程序设计就其基础而言可参考单人犯罪案件上诉审程序规则,但也有其特殊的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操作规则。首先应依有利被告人理念确立平衡刑事责任的基本规则,主要包括部分被告人上诉则全案判决不生效、上诉利益同案被告人共享、对部分被告人抗诉引起的量刑变化不应打破主从犯认定体系以及案件事实认定争议的上诉区别对待等。其次应关注其具体程序操作规则,主要包括不上诉被告人应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合理安排上诉人发言顺序、共同上诉人撤诉和上诉期间防止共同犯罪被告人超期羁押等。此外,共同犯罪上诉审程序未来应当随着上诉审程序正当化而调整。 相似文献
546.
刑法总则规定了哪些参与人,刑法对共犯人如何分类(参与类型),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我国刑法总则虽然规定了主犯、从犯、胁从犯与教唆犯四种情形,但不能据此认为这四种情形就是对共犯人的分类。刑法理论必须以罪刑法定原则为根据,确定刑法总则应当规定哪些参与类型。由于刑法分则规定的是正犯,所以,只有当刑法总则规定了教唆犯、帮助犯时,才能扩张地处罚教唆犯与帮助犯,否则便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由于共同正犯不以实施构成要件行为为前提,所以,如果对共同正犯按照正犯处罚,就必须有刑法总则的明文规定。主张刑法第26条规定的主犯与正犯是交叉关系、递进关系或者等同关系以及双层次区分说的观点,都存在缺陷。刑法第26条是关于共同正犯的规定,该规定贯彻了“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原理。教唆他人犯罪的,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就属于(共谋)共同正犯,按正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则是狭义共犯中的教唆犯,应当按从犯量刑。基于实质标准,对起次要作用的实行者,也只能按从犯处罚。 相似文献
547.
复行为犯是一种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非独立成罪的要素行为构成实行行为的犯罪既遂类型。复行为犯之危害行为具有规范性、有机性、危害性、复数性等基本特征。我国刑法中的复行为犯可分为牵连式复行为犯与递进式复行为犯、单纯复行为犯与混合复行为犯、可隔离的复行为犯与不可隔离的复行为犯、可逆的复行为犯与不可逆的复行为犯。所谓复行为犯的承继正犯,是指在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复行为犯的首要素行为之后,后行为人以共同的犯罪故意实施后要素行为的情况。在复行为犯的承继正犯之中,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一是成立复行为犯的承继正犯是否要求先行为人与后行为人一起实施后要素行为;二是后行为人对先行者所实施的首要素行为及其结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548.
吴镇琦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19(1):81-83,92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犯罪主体,既有自然人主体也有单位主体,具体包含中介组织和中介组织工作人员两部分.刑法修正案》(六)对刑法第163条的修改使得本罪与该条在犯罪主体上发生了牵扯关系;本罪主体与刑法第385条无牵扯关系,与刑法第387条有牵修理关系刑法第229条第1款规定的是情节犯,第2款所规定的犯罪的法律性质,取决于第1、2款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549.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冯彦君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9(2):32-37
我国<刑法>第135条规定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该罪的确立充分体现了刑法维护职业安全、保障劳动权的立法精神.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在性质上是单位犯罪;是违反劳动法、侵犯劳动权的犯罪;是过失犯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立法规定不尽合理,应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550.
论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犯罪的刑事立法政策--以无被害人犯罪为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背景下,无被害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应当以"当宽则宽"为基本思路。对于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犯罪,我国实行全面规制政策,即不区分受众和内容,均严厉打击。由于向自愿接受的成年人散布色情物品并未侵害任何法益,反色情立法受到限制言论自由权的质疑;淫秽性的认定标准模糊,时常面临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责难;色情物品具有精神补偿作用,色情物品与犯罪、道德败坏没有明显关系。调查显示,多数民众认为现行法律对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处罚过重,因此,传播色情物品应采取区别对待的刑事立法政策,将有被害人的犯罪与无被害人犯罪进行区分。总的来说,禁止向未成年人及不愿接受的成年人散布色情物品,禁止散布硬色情;对向自愿的成人散布软色情的无被害人犯罪采取管理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