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14篇 |
免费 | 1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篇 |
工人农民 | 4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篇 |
法律 | 183篇 |
中国共产党 | 11篇 |
中国政治 | 53篇 |
政治理论 | 2篇 |
综合类 | 169篇 |
出版年
2021年 | 2篇 |
2020年 | 6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3篇 |
2016年 | 2篇 |
2015年 | 8篇 |
2014年 | 29篇 |
2013年 | 20篇 |
2012年 | 29篇 |
2011年 | 26篇 |
2010年 | 17篇 |
2009年 | 35篇 |
2008年 | 28篇 |
2007年 | 39篇 |
2006年 | 39篇 |
2005年 | 35篇 |
2004年 | 35篇 |
2003年 | 24篇 |
2002年 | 21篇 |
2001年 | 10篇 |
2000年 | 10篇 |
1999年 | 6篇 |
排序方式: 共有42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1.
宪法与刑事诉讼法都涉及国家权力与公民基本权利的关系问题,因而刑事诉讼与宪法的关系相当紧密。其中基于宪法国家根本法的地位,刑事诉讼基本制度和原则都可以在宪法规范中找到根据。我国现行宪法为刑事诉讼制度提供了最高效力的法律支撑,宪法是刑事诉讼制度运行的基础。同时也应当看到宪法所提供的支撑还不充足,有继续加以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法官自由裁量权保障与制约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道华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18(4):31-34
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既不是权力行使的边缘,也不是理想法律运行状态的偏离,而是依法行使权力的一种形式。国外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保障与制约机制已相当完善。我国应通过完善程序内制约机制与改革程序外保障机制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13.
量刑基准存在于司法语境中,是法官观念中的内容,转化为现实就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以文字的方式将量刑基准规范化的做法没有现实可能性。可以培养法官对量刑基准的认同感,但不能企图将法官意识中的量刑基准统一化。 相似文献
14.
欧锦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6,14(6):92-97
刑法基本原则属于法律规范范畴,它仅是指导和制约刑事司法工作的原则,而不是指导和制约刑法立法工作的原则.罪刑法定主义等刑法基本主义属于理论范畴,刑法基本主义才是指导刑法立法工作的理论规则.刑法基本原则并非都应不折不扣地绝对执行,而存在着例外规定."贯穿于全部刑法"不应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之一.建议在立法上完善刑法基本原则体系,增加刑法基本原则的例外规定. 相似文献
15.
张光君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1(2):81-84
死刑权理论的历史回溯对于我们准确地把握死刑的本质,以及促进国家理性地选择在死刑存废问题上的基本立场都有所裨益。无论贝卡里亚、卢梭还是马克思都认识到了死刑的权力法则同战争准则具有相似性。这启示我们死刑制度有必要从战争准则的角度来反思。 相似文献
16.
环境侵权侵害排除责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环境侵权诉讼中,在适用损害赔偿责任方式的同时,适用能够充分发挥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抑制和预防功能的侵害排除责任方式尤为重要.因此,我国应尽快制定《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法》,以解决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中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法院应采取阶段性利益衡量论以决定是否适用侵害排除责任方式. 相似文献
17.
余涛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7,20(1):30-33
我国对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审查标准迫切需要重构。比例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通过判例和理论发展起来的相当成熟的审查原则和标准,可资我国借鉴。本文研究比例原则的概念、渊源和适用领域,分析其在司法适用上的局限性,并就其在我国行政诉讼中运用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谭明华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7,20(2):94-96
良好的编辑职业道德是做好学报编辑工作的前提,但是学报编辑职业道德建设受到多种因素的困扰。文章分析了当前学报编辑工作中的道德失范现象及其成因,并提出如何加强学报编辑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 相似文献
19.
欧阳国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3,(4):110-114
社会转型中,作为法律职业者之一的法官群体,如何去考量法治思维的因素倍加值得关注与重视,由于受限于现实司法体制、根植于传统司法文化、纠结于多种思维影响之间,法官法治思维的养成仍存诸多困境。立足于对所在区域法院展开一定实证调研和引入相关心理学、教育学知识的基础上,探索建构我国法官法治思维养成的路径既有强烈的现实需求,又有深远的指引意义。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思维训练、改进教育培训乃是三种路径的基本设想。 相似文献
20.
毒品公开查缉是指执法部门根据查缉毒品的需要,依法采取的以公开方式在边境地区、交通要道、口岸、山间通道、收费站以及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货运物流场所对来往人员、物品、货物、交通工具进行检查、盘查以及现场处置等措施,以期查获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毒品原植物、种子及其幼苗的一项专门工作。公开查缉的基本任务是预防、发现、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将走私渗透入境的毒品堵截查获在辖区内,努力减少毒品内流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同时开展双向查缉,堵截易制毒化学品非法走私外流出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