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576篇 |
免费 | 7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1篇 |
工人农民 | 46篇 |
世界政治 | 8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1篇 |
法律 | 1237篇 |
中国共产党 | 41篇 |
中国政治 | 255篇 |
政治理论 | 79篇 |
综合类 | 959篇 |
出版年
2023年 | 7篇 |
2022年 | 17篇 |
2021年 | 21篇 |
2020年 | 40篇 |
2019年 | 16篇 |
2018年 | 24篇 |
2017年 | 15篇 |
2016年 | 15篇 |
2015年 | 22篇 |
2014年 | 147篇 |
2013年 | 128篇 |
2012年 | 182篇 |
2011年 | 178篇 |
2010年 | 168篇 |
2009年 | 163篇 |
2008年 | 255篇 |
2007年 | 238篇 |
2006年 | 257篇 |
2005年 | 209篇 |
2004年 | 205篇 |
2003年 | 126篇 |
2002年 | 89篇 |
2001年 | 59篇 |
2000年 | 43篇 |
1999年 | 11篇 |
1998年 | 7篇 |
1997年 | 1篇 |
1996年 | 2篇 |
1995年 | 1篇 |
1984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64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821.
我国《民法通则》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诉讼时效法律效力的规定实质上是一种"干预"模式,这种模式既不符合诉讼时效制度的本来目标,也不符合通过私人行为实现法律控制的国家策略,从干预模式到"自治"模式的转换势在必行。同时,那种试图通过法官释明来纠正自治模式可能带来的局限的方式并不是真正有效和适当的方式。 相似文献
822.
于慎鸿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3(4):42-45
随着我国村民自治实践的逐步深入,村民自治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主要 表现为对“两委”关系、乡村关系、村民会议制度、村民自治权的救济等方面的规定不够完善,过于 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因此,要确保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完善村民自治的法 律制度。 相似文献
823.
根据WTO的规定,部长会议和总理事会拥有对WTO协定和多边贸易协议进行解释的专有权力;而专家组与上诉机构也可以在解决具体争端过程对WTO涵盖协议进行解释。作为争端解决报告的一部分,专家组与上诉机构的法律解释对争端当事方具有约束力。但由于WTO不存在严格的"遵循先例"原则,因此争端解决机构在特定案件中作出的法律解释在法律上也不具有先例效力;然而却具有事实上的先例效果。由于争端解决报告在事实上的先例效力,引发了关于争端解决机构"造法"的问题,有必要采取措施防止争端解决机构超越权限进行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824.
新修订的《婚姻法》是否具有溯及力问题直接影响到有关案件的处理结果。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来看,《婚姻法》的新修订部分具有溯及力。但法律是否具有溯及力应由法律本身作出明确规定,不能由司法解释来决定。我国《婚姻法》新修改部分的实施时间是明确的,并未规定有溯及力,最高院规定其有溯及力的司法解释违背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婚姻法〉的决定》,也不符合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825.
826.
论个人秘密的刑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法益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是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构成要件。刑法第235条第2款是属于注意规定,不是法律拟制。侵犯通信自由罪,宜设置为亲告罪。为有效保护个人秘密,应当增设一些新罪名。 相似文献
827.
完善我国性犯罪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胡卫红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4,17(5):22-25
我国的性犯罪立法存在着滞后性 ,借鉴英国性犯罪立法 ,我国的性犯罪立法应着力于完善罪名 ,补充刑法条款的具体规定———扩展强奸罪内涵或将强奸罪一分为二 ;设立奸淫幼女罪 ;增加婚内强奸罪的条款 ;对同性恋中的犯罪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性贿赂要有专门立法 ;对网络色情进行专门立法。 相似文献
828.
通向法治之途的方法论——与陈金钊教授第二次商榷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随着近代意义上的法治主义演进为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主义,法治主义者对待法律解释的基本立场除了坚持反对之于字意清楚的法律文本进行解释外,亦承认了在法律文本文字不清楚的情形下允许法官进行法律解释的可能与必要,法治反对解释的立场仅仅对应于近代法治主义;所以,"法治反对解释"只局限于近代意义的法治内涵上,而不能普遍化为一般意义的法治目的与法治要求;原意主义方法论与"法治反对解释"并非一回事,它们各自皆有不同的内涵;无论是原意主义、消极主义方法论,还是非原意主义、积极主义方法论,皆是通向法治之途的方法论。 相似文献
829.
反对解释与法治的方法之途——回应范进学教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范进学教授提出所有法律并不反对解释的观点,我认为法律解释的对象有三:一是事实,即通过解释赋予事实以法律意义;二是模糊不清的法律规定,即通过解释把不清楚的法律说清楚;三是对已做出的"法律"判断进行反思,对不符合法律思维的判断进行矫正。所有的法律解释都必须是根据法律的解释,这是法律解释的独断性要求。从法制原则上看,现行法律是解释的根据,而不是主要的解释对象。"法治反对解释的原则",反对的是对清晰的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并不是反对对事实以及判断的解释。法律适用是一个维护法制的概念,而法律解释的泛化或绝对化隐藏着很多瓦解法制的危险,其中最主要的是可能淡化法律的规范作用。依法办事是法治之途中最简便而有效的方法。 相似文献
830.
Sunset provisions are clauses embedded in legislation that cause a piece of legislation or a regulatory board to expire on a certain date unless the legislature takes affirmative action to renew the legislation or board. Supporters and legislators offer several reasons why sunset laws are valuable and useful. An article by Baugus and Bose (2015), reported on the king-and-council model of Congleton (2001), suggests that sunset laws are a key tool legislatures use in asserting themselves against an executive branch that often dominates state government. We investigate this possibility using empirical analysis, which suggests that part-time legislatures, specifically, a form of part-time legislature referred to as hybrid legislatures, are more prone to use sunset legislation as a tool to keep the executive preferences in check.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