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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杨红霞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34-36
规范垄断协议是世界各国反垄断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反垄断法中最受关注、制裁最为严厉的部分。我国的反垄断法经过学者们的“千呼万唤”,终于送交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经过两年以来的不断调整与修正,与“草拟稿”相较更加合理、更加完善,但是对垄断协议的界定、豁免、法律责任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尚需进一步的调整与完善,以使之更有效地保障市场竞争机制的良性运行。 相似文献
132.
现阶段,我国没有制定专门的反垄断法,现有的一些反行政垄断规定散见于众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立法层次低,权威性不够,没有构建一个有机联系的反行政垄断法律体系。为了完善我国反行政垄断的法律制度,必须建立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行政垄断法律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133.
传统的逆向选择模型将低质量格式条款的生成归因于需求端的认知缺陷;共谋模型将低质量维持原因解释为供给端的共谋,为反垄断法介入提供依据。格式条款标准化的横向垄断协议认定应满足《反垄断法》第13条规定的形式要件与效果要件,采用一般举证规则作为分析模式,由原告证明其"协议、决定或协同行为"形式及反竞争效果。形式要件以"形式与反竞争效果的尽可能耦合"为逻辑起点,应基于市场力的持久性与显著性标准加以重构。反竞争效果要件以对竞争的实质限制为标准,参照美国法实践,可通过质量或交易自由限制路径证成。 相似文献
134.
算法具备自主学习和大数据处理的能力,有助于达成、实施垄断协议,形成算法驱动的合谋现象。算法合谋并无明显的意思联络,缺乏明确的合意证据,因而对传统的垄断协议概念带来挑战。算法决策存在"黑箱",导致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的主观意图无法得到验证。"人—机"联系弱化,进而导致宽恕政策和法律制裁失灵。面对算法技术的进步,反垄断法亟待建立因应时代变化的垄断协议检测、认定和制裁规则体系。为此,垄断协议的检测应当保持前摄性,借助大数据和经济分析手段筛选市场异质信号,进而在垄断协议认定方面适当降低证明标准,发挥算法作为间接证据的证明功能,最后,通过续造法律责任督促算法设计者、提供者履行竞争义务,保持算法的可问责性。 相似文献
135.
清代盐法施行的是纲盐法,纲盐法的基本建制是引岸制度,为了施行引岸制度,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法制,但这一法制在不同盐区的具体运行又存在着较大的差别。本文将研究引岸法制在四川井盐中食盐销区的划分、运销中的官督商销法和官运商销法的具体运行,从而剖析引岸法制在四川的施行对国家和地方税收的保障、民众的就业与食盐秩序的稳定、榷盐对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官吏的腐败所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清代盐法对食盐进行法律规制,对民众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和维护社会基本秩序的稳定是有借鉴意义的。 相似文献
136.
自然垄断行业的政府管制创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长期以来 ,我国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政府直接投资、垄断经营。由于缺少外部竞争压力 ,企业缺乏追求成本最小化的刺激 ,导致经营成本和产品价格居高不下。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成功经验 ,自然垄断行业应当进行政府管制创新 ,适当地引进有效竞争机制。自然垄断行业的有效竞争机制主要有 :特许投标竞争、区域间比较竞争和剥离直接竞争等。 相似文献
137.
《反垄断法》作为经济法的核心、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关国等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具有悠久的历史,素有“经济宪法”、“市场经济大宪章”之称。我国的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导致适用于现代经济的法律体系构建也比较迟缓和不健全。结合法经济学的理论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着重以经济学的博弈均衡理论分析行政垄断问题,以此说明经济学分析方法不仅是完善反垄断法律体系的理论基础,而且也是重要的辅助性工具,可以为法律的适用和执行提供新的思路和指引。 相似文献
138.
殷继国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3,(7):43-48
当前我国教育领域中的垄断主要是行政垄断,教育垄断与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目标存在冲突。为此,有必要提升社会教育权的法律地位。社会教育权是指除家庭和国家之外各个社会主体依法所享有的从事教育活动的权利,教育公平化、教育社会化以及教育市场化是其价值取向。社会教育权的发展模式主要有国家权力主导下的补充性发展、社会权利主导下的系统性发展以及价值多元导向下的制衡性发展三种模式。我国应采纳多中心制衡的发展模式并强化市场化供给。 相似文献
139.
耿俊德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8(3):116-123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中国市场上,垄断的危害日益凸显,以跨国公司、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为主要主体的垄断企业,凭借其特有的经济优势,实施索取垄断高价、搭售、差别待遇、拒绝交易、掠夺性定价、强制交易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以及固定价格、划分市场、联合抵制等垄断协议行为,或者进行以排除或限制竞争为目的的企业并购行为,严重妨碍市场竞争的自由与公平,损害效率,应及时采取包括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等一系列法律对策予以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