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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版权法第512条首创的是针对网络接入、系统缓存、信息存储空间、信息定位工具等四类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通知与必要措施规则。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仅不完整地移植和借鉴了美国版权法第512条首创的通知与必要措施规则中的通知与删除规则,从而导致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服务提供者之外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与著作权人利益的失衡。《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恢复了通知与必要措施规则的本来面目,纠正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缺陷,并且创造性地将通知与必要措施规则扩大适用于所有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涉及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中,除了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搜索链接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规则以及有关通知和反通知的法定要件,应当优先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之外,其他种类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规则,应当优先适用《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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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学清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2,18(4):40-43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具有多种含义 ,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多种含义的统一。理解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必须在其逻辑形成过程中全面把握。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形成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水平 ,从而影响商品的价值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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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和解的立法化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我国刑事和解立法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为便于司法机关统一适用刑事和解.防止刑事和解的随意性,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应当在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中的适当位置分别就刑事和解的程序规则和实体处理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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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针灸督脉对维甲酸所造成的骨质疏松的影响。方法:通过给大鼠灌服维甲酸14 d后,复制骨质疏松大鼠模型,并进行针灸及药物干预,采用放射免疫分析法和双能X线骨密度测定法等,检测实验大鼠血清骨代谢相关细胞因子以及骨密度。结果:针灸督脉可明显提高实验大鼠血清转化生长因子-β(TGFβ)水平,降低白细胞介素-6(IL-6)和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水平,升高骨密度(BMD)。结论:针灸督脉可通过调节机体相关细胞因子网络平衡,改善骨代谢负平衡状态,降低骨的转换率,增加骨密度,有效治疗维甲酸导致的骨质疏松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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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细胞膜片钳技术,分别测定正常对照组、犬瘟热(CD)模型组、CD 硝普钠(SNP)组犬支气管平滑肌细胞(BSMC)电压门控性钾通道(Kv)动力学指标、静息膜电位(Em)、静息膜电容(Cm)和电流密度。结果显示,CD组BSMC膜Kv活性显著降低,与对照组差异极显著(P<0.01)。经0.01 mmol/L SNP作用后, Kv通道开放时间显著延长,通道关闭时间缩短,通道开放频率明显增加,电流密度增大,静息膜电位(绝对值)升高,静息膜电容降低。表明,NO 能拮抗CD 模型犬BSMC膜Kv通道活性的抑制,恢复降低的钾电流,使细胞膜复极化,降低CD模型犬BSMC的兴奋性,对支气管平滑肌有松弛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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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有限合伙作为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佳组织形式,其独特价值日益凸现,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对其都有成文立法规定。然而,目前在我国尚无专门法律的引导、规制和保障。为此,遵循民商立法理论,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现实状况,确立有限合伙立法思路,探索有限合伙立法途径,从而构建有限合伙立法路径,创制利于创业投资的良好法制环境,健全和完善我国民商事主体法律制度,有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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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政府:当代中国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建构现代化责任政府是当代中国行政改革的目标选择 ,这不仅是实施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升政府管理能力的必然要求 ,也是国际竞争和国外行政改革潮流影响的结果。树立责任行政理念、加强责任行政的立法、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创新公民导向的管理方式等是建构责任政府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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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制度是我国经济立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商事登记行为的性质为行政行为,更进一步说商事登记行为在一般行业为行政确认行为,但在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风险大对公众影响面较广的特殊行业为行政许可行为。应从商事登记制度的目标和价值入手来界定商事登记必要记载事项的相对统一的标准。商事登记的效力也因主体不同、登记事项不同而有所不同。目前商事登记制度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有必要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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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后 ,粮食饲料的变化将取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 ,国内市场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相比处于何种水平上。以广东省为例 ,广东省是典型的玉米需求地 ,目前对玉米的购买主要来自东北地区。通过铁路和港口运输。今后为继续加强中国玉米的国际竞争力 ,必须对国产玉米的生产和流通进行改革 ,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相似文献
60.
张明余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13(1):53-60
新刑法实施以来 ,仍然存在混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或者不法侵害的界限。究其原因 ,除了有的源于司法不公之外 ,主要是对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必要限度和特殊防卫权存在不同的认识。如何统一认识呢 ?一、明确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 ,即界定正当防卫所制止的不法侵害 ,必须分析不法侵害的特征和正当防卫的性质、功能及其发展趋势 ;二、认定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应按照新刑法放宽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对防卫者采取宽容态度 ;公正地评判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三、特殊防卫权的适用范围 ,不是无限的 ,而是有限的。公民行使特殊防卫权 ,必须在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前提下 ,才不受防卫强度的限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