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029篇 |
免费 | 5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4篇 |
工人农民 | 12篇 |
世界政治 | 7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0篇 |
法律 | 440篇 |
中国共产党 | 26篇 |
中国政治 | 103篇 |
政治理论 | 51篇 |
综合类 | 38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3篇 |
2023年 | 4篇 |
2022年 | 3篇 |
2021年 | 10篇 |
2020年 | 18篇 |
2019年 | 4篇 |
2018年 | 7篇 |
2017年 | 12篇 |
2016年 | 13篇 |
2015年 | 10篇 |
2014年 | 77篇 |
2013年 | 66篇 |
2012年 | 76篇 |
2011年 | 70篇 |
2010年 | 69篇 |
2009年 | 92篇 |
2008年 | 75篇 |
2007年 | 92篇 |
2006年 | 88篇 |
2005年 | 78篇 |
2004年 | 66篇 |
2003年 | 40篇 |
2002年 | 30篇 |
2001年 | 16篇 |
2000年 | 13篇 |
1999年 | 1篇 |
1998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3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61.
论物权变动的理性基础及其实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物之支配的本质 ,是人的外在化意志对物的支配。但以法律事实为实证 ,以物之行为支配为公示的物权 ,其外在化意志对物的支配却发生断裂。为此 ,限制物上意志对峙中既存意志的排斥力 ,成为物权变动理性判断的必然选择。意思主义和折衷主义均以蕴涵双重理性意义的合意为基础 ,而形式主义则以独立的物权合意作为物权变动的理性基础。 相似文献
62.
明代法律对租佃关系的调整主要是依据私契关系所确立的规则 ,一方面保护地主的收租权和产业权 ,另一方面也保护佃农的耕作权。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地主与佃农之间对土地与佃权的争夺加剧了 ,传统租佃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 ,而“永佃”制、“一田二主”的出现 ,正是庶民地主为主干的中国封建地主制出现解体的征兆。 相似文献
63.
64.
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著作权法修改决定,对我国的著作权法律制度作了重大完善,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相关概念和制度,包括完善作品的定义和类型,明确视听作品的权利归属,廓清广播权的内涵,修改合理使用的相关内容,增加职务表演制度等;二是强化对著作权人的保护,包括增加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法定赔偿额,加大对严重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等;三是解决权利人维权难题,包括增加作品登记制度,增加文书提交令制度,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完善诉前保护制度,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等;四是全面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包括延长摄影作品的保护期,完善残疾人合理使用的规则,增加表演者对其表演的出租权,增加录音制作者的广播和机械表演获酬权等。 相似文献
65.
动产所有权让与中的交付,又称动产所有权出让或转让中的占有的移转,其既为动产所有权让与的公示方法,也通常为动产所有权让与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要件,类型上涵括现实交付、观念交付及其他特殊形态的交付。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对于此等交付的厘定(规定)较为简略或存有阙如,宜结合域外立法成例、法理或学理而予阐释、厘清及释明。透过如是的工作和努力,期冀可以建构起我国动产所有权让与中交付规则或制度的解释论("注释论""评注论")系统,由此使这一规则或制度可裨益于我国的社会生活与经济实践,并进而发挥其具有的积极功用与价值。 相似文献
66.
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统一已经成为各界的共识,但如何统一则存在由法院、行政机关、中介机构充任等多种选择方案。不动产登记机构的选择应坚持有效性、可行性和效率原则。从不动产登记的目标和我国一直由行政部门登记的国情出发,先以土地、房产登记为基础设立独立的不动产登记局,再逐步统一整个不动产登记是当前的合理选择。不动产登记局的设立应从登记机构及其人员设置、登记机构的职责、对从登记机构的监管等方面加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67.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商标抢注事件时有发生。商标抢注行为违背了商标法的立法宗旨、损害了商标在先使用者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商标抢注问题亟需解决。本文对商标抢注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进行了分析,指出了现有立法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商标法、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8.
尹思雨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22,(1):111-127
作为预告登记的一个子类型,按照法教义学的逻辑推演,抵押预告登记并不产生优先受偿效力。但该制度的创设目的在于满足商品房预售交易中当事人的担保需求,若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最终无法实现优先受偿权,这一制度将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最终沦为具文。当符合已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且预告登记未失效等条件时,抵押预告登记转本登记的实质条件已满足,允许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直接行使优先受偿权并不违反物权法基本原理。虽然《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最终未对强制执行程序中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作出规定,但不妨碍预告登记权利人依照该司法解释第52条第1款的规定行使优先受偿权。在破产程序中,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无须以已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为前提,优先受偿的范围也不应限制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抵押财产的价值范围内。 相似文献
69.
不动产登记缩略的不法性具有公法、私法双重面相。就其公法不法性,可通过行政处罚等公法手段予以规制,并得与其私法效果相区隔。就私法效果而言,登记缩略因违反登记要件主义,使得该三方当事人所期望的物权效果无法实现;并因黑白合同的存在,导致其不法性进一步扩散,使之层叠为税费规避、强制性法律规范违反和虚伪表示的交错。登记缩略在私法解释学上的核心,在于如何焊接因中间登记省略而断裂的物权链,从而阻却其违法性,其方法包括授权理论、期待权理论和我国实务中的黑白合同方式;登记缩略的原因债权行为表现为链式交易合同、债权让与、利益第三人合同或第三人履行合同,其履行则表现为给付连锁、缩短给付或指示给付;因我国物权变动模式之通说尚未形成,仅依据《物权法》第15条,登记缩略情形下物债效力区隔和传递,存在多种解释余地。 相似文献
70.
民法以确认和保护自由为己任,而其实现的手段是私法自治。法律行为作为私法自治实现的工具,其基本要素意思表示在民法中的作用和位置便更为凸显。意思与表示有时不一致,而表意人故意为之便是其中的一种。在系统分析表意人故意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各种形态及其在国外的立法例,并将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关于虚伪表示的规定与国外的相关规定相比较后,明确指出我国缺乏就游戏表示、心中保留和隐藏行为等行为类型做出相应规范,在通谋虚伪表示方面的规定也存在一定残缺。因此,就上述立法上的缺陷提出在将来的民法典中应如何进行完善的拙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