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384篇
  免费   34篇
工人农民   7篇
外交国际关系   2篇
法律   785篇
中国共产党   13篇
中国政治   93篇
政治理论   10篇
综合类   508篇
  2023年   1篇
  2022年   9篇
  2021年   12篇
  2020年   29篇
  2019年   9篇
  2018年   10篇
  2017年   2篇
  2016年   15篇
  2015年   11篇
  2014年   53篇
  2013年   56篇
  2012年   101篇
  2011年   111篇
  2010年   109篇
  2009年   112篇
  2008年   113篇
  2007年   104篇
  2006年   125篇
  2005年   135篇
  2004年   121篇
  2003年   64篇
  2002年   33篇
  2001年   49篇
  2000年   25篇
  1999年   8篇
  1996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41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1.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由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并被誉为法学上的重要发现,对各国的立法和判例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先合同义务作为缔约过失责任的首要构成要件,对契约生效前契约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界定,以及对正确掌握缔约过失责任成立的时间段、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12.
网络服务提供商(ISP)版权责任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网络服务提供商分为因特网连接服务、内容服务和特殊服务提供商三类 ,三者版权责任各异。连接服务提供商因只提供数据传输通道 ,对网上客户实施的版权侵权行为不应当承担责任 ;内容服务提供商主要是通过自己的网站向用户提供信息 ,类似传统环境下出版者地位 ,应对其发布的所有信息承担版权责任 ,但是在使用超文本链接技术中提出“虚拟”材料时 ,版权人不构成侵权 ;特殊服务提供商是在网上提供布告板的经营者 ,应当对权利人承担版权责任 ,但是只有在推定过错原则下承担责任才是合理的 ,才有利于平衡服务提供商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213.
从历史考察的视角,对我国侵权行为法的发展脉络作了一下回顾,同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侵权行为的现状,这有益于把握其中的问题,也为将来的发展完善打开了通路。  相似文献   
214.
在我国反垄断立法过程中,行政性垄断的《反垄断法》规制条款一方面有"真正的经济宪法"之誉,另一方面又备受争议,引起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关注。目前该法已颁布施行一年有余,如何有效全面地规制行政性垄断,其中对于法律责任的明确与承担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215.
在我国产品责任领域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能够满足消费者维权需要,有效地提高产品的质量。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应借鉴美国相关制度的规定,突出该制度在填补被害人所受损害、惩罚侵害权利的行为、阻吓侵害行为再度发生等方面的特性,进一步明确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条件:以故意、恶意或完全漠视他人权利为主观要件;侵权行为具有不法性和应受谴责性;侵权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  相似文献   
216.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在民事责任的归属与承担方面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基本准则。归责原则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出现和发展的,它经历了结果原则阶段、过错责任原则阶段和无过错责任原则阶段。根据不同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可以分为三类: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不履行其它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217.
随着市场经济和公司制度的发展,一人公司以自身的特点赢得了投资者的关注,并被许多国家所认可。一人公司已在实践中对我国《公司法》实施提出了挑战。实践中,一人公司大量存在,完全禁止绝无可能。为了我国市场经济和企业的科学发展,应从法律上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确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并加以积极规范以趋利避害。  相似文献   
218.
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制度之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证券法中,只重视对证券发行和交易的管理以及违反证券行政管理导致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忽略了对证券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对民事权力侵害救济的关照。参照世界各国证券内幕交易的民事救济手段,我国也应完善证券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制度,以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从而进一步健全我国的证券市场。  相似文献   
219.
郭富青 《北方法学》2016,(4):112-123
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出资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请求权,在公司法改采认缴资本制后,其重要性日益凸显。这种求偿权只有当公司已经丧失偿付能力且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才得以触发。它的实现有赖于公司债权人拥有知情权和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是法定保证责任,司法解释将其设定为一次性责任存在着疏漏;未出资股东的利害关系人承担的则是以资本充实责任为基础的连带责任,此种责任在我国立法上既失之过窄,又失之过严。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请求权具有比较优势,待时机成熟应将其上升为公司法层面的制度。  相似文献   
220.
翁文刚 《现代法学》2000,22(2):39-42
文章批评了“李文”对法律责任的误解,认为:“传统法理学”在法理学界并不具有明确的涵义;法律责任不是一种关系,而是一种实体,以法律责任作为构建法理学的基石范畴也存在诸多理论问题;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权属于法定机构,而不属于其他社会主体。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