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51.
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本质是固定收益计划,但大多嵌入了金融衍生工具从而增加了市场风险。国内首例公开报道的银行理财诉讼——汇丰双利存款诉讼显示,在“存款”名义下发生的是“存款合同+期权合同”的场外金融衍生交易,在银行与客户之间形成了新的收益-风险分配模式。客户承担理财产品市场风险的决策基础是银行的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义务。银行如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仅决定了汇丰双利存款诉讼的结局,同时也是银行个人理财纠纷中区分市场风险与法律责任的关键。 相似文献
52.
真伪储蓄合同之辨——储蓄合同效力的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三个角度分析了储蓄合同的效力 ,提出了两个主要观点 :一是不能一概排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储蓄合同的资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储蓄合同应作为效力待定合同通过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而发生法律效力 ;二是反对高息纳储不等于取消利率的任何差别 ,只有在国家严格监管下允许储蓄机构利用一定的利率浮动进行合理竞争 ,才能既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又保障储蓄业务的健康活力。 相似文献
53.
张烁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2):12-14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开性是该罪认定上的难点,也是理论研究的薄弱环节,其中的相关问题应得到进一步明确。首先,公开性的本质是宣传对象的不特定性,即针对不特定多数的人进行宣传。其次,公开性与社会性存在交集和重叠,同时也各具独立价值。第三,在口头传播的性质认定上,应区分是否为集资人授意及集资人对集资信息的扩散持何种心态。第四,公开性不以虚假宣传为必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