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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基本人权,及时地弥补了公民因国家机关侵权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慰抚了他们受伤的心灵,同时从法律上规范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司法的行为,提高了他们自觉执法、严格执法的水平和能力,良化了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密切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开展国家刑事赔偿制度的课题研究,认真分析国家刑事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采取相应办法改良我国国家刑事赔偿制度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302.
郑兰香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73-74
本文从完善赔偿立法的本愿出发,将赔偿法在检察实践中遇到的诸如检察监督权在赔偿法中的地位、检察机关受理赔偿案件的程序、办理赔偿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标准、存疑案件的赔偿原则、应纳入赔偿法即应增加的赔偿范围、确认的进一步规范以及赔偿决定执行难等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从而引发我们进一步的思考,旨在期待一部完善的赔偿法律的诞生。 相似文献
303.
我国已逐步展开被害人救助工作试点,虽然离完善的国家补偿制度距离尚远,但对制度设计的细节问题仍应提前研究。被害人补偿的正当性难以通过国家保护不力或社会风险分担予以说明,在规范语境下其正当性在于社会型国家的宪法目的设定。国家责任在补充性之外兼具福利性,因而补偿对象的关键特征为生活陷入困境,而不限于故意犯罪、暴力犯罪或身体伤害犯罪,补偿范围可分为保障性与补充性两部分,应以不同标准区别对待。过错被害人从事实与规范的角度可分为六种类型,对其补偿的扣减或拒绝,总体原则是保障性补偿须谨慎扣减,补充性补偿可灵活掌握,以务实的态度更好地实现国家补偿制度的目的。 相似文献
304.
冯军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76-79
随着电脑的普及和网络的发展,网络隐私侵权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此类侵权行为常表现为对他人网络隐私数据、网络通信内容、网络生活安宁和个人网络空间的入侵或破坏。正当的网络防卫行为、享有知情权或有法律授权的行为以及经被害人同意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网络隐私侵权责任的认定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责任承担上应引入辅助侵害责任、代理责任和惩罚性赔偿责任等。 相似文献
305.
企业形态法定主义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形态法定不应被理解为立法设定的企业形态标准应当是严格而封闭的。法定企业形态来源于对现实生活中各种不同企业形态的抽象概括。企业形态法定为法律对现实中不同形态企业的规范提供了一个关于企业形态的典型标准。这一标准应当具有开放性,以适应现实中众多不同形态企业的良性发展需求和众多不同投资者合理的现实需要,从而鼓励投资。同时,立法应重视建构企业类型,以弥补作为概念的企业典型因具有抽象概括的性质而存在的不足。当现实中的某种企业形态有单独立法需要时,应该及时立法以创造新的法定企业形态。目前,我国以责任和组织化程度为标准划分的独资、合伙和公司三种企业形态立法过于概念化和封闭化,而适应不同合作社形态的合作社法律体系迟迟没有建立,这些问题均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306.
余俊维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2(3)
建立中国被害人保护制度,应注意做到,对于被害人的保护应当体系化,全面、同时开展,而不是小修小补,应当借鉴英美尤其是日本和台湾的经验,制定国家补偿制度和被害人援助制度,同时,应当修改刑事诉讼法,增加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 相似文献
307.
20 0 1年 3月 1 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结束了我国长期存在的理解不一致 ,适用法律不统一 ,各个法院各自为政的现象 ,首次较全面而系统地对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作出明文规定 ,全面加强了对精神损害的司法保护 ,本文通过回顾国外及我国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规定及司法实务的演进 ,阐述这一制度以得确立的理论基础 ,并对精神损害及其赔偿的界定提出浅见。 相似文献
308.
不动产登记范围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郭洁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2):39-41
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分示的法律基础,界定依法登记的权利范围才能形成完整的分示体系。我国法律对该问题欠缺系统的规定,同时对应登记的权利还存在错误的定位。本文认为,立法应明确只有不动产物权才是法定的登记权利;确定登记权利的方式应选择法定主义与开放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应建立预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30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及原则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王洪青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0,(6)
确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刑诉法解释第 10 0条的规定。其理论依据 :一是我国对于精神赔偿采用的是立法非限定主义 ;二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实质是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赔偿的原则以“根据情况 ,酌情赔偿”为宜。 相似文献
310.
石均正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0,(6)
有“事实”证明与有“证据”证明涵义不同 ,《国家赔偿法》第 15条规定的含义是对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拘留 ,国家不负赔偿责任。证据不足不等于没有“事实”证明。 相似文献